正在阅读:

再也不用手撕快递单了 菜鸟携物流企业推隐私面单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再也不用手撕快递单了 菜鸟携物流企业推隐私面单

消费者电话被隐去之后,快递员将通过App与消费者进行联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3月24日,菜鸟网络宣布新研发的面单隐私保护技术,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将在电子面单上被加密处理,电话号码将被隐藏,只有快递小哥能通过App联系到收件人,其它人再难从快递面单上窃取消费者隐私了。

该项目正在联合落地配企业黄马甲在西北五个区域试点,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等地的消费者将率先收到个人信息加密处理后的包裹。

消费者电话被隐去之后,快递员将通过App与消费者进行联系。菜鸟网络向物流企业提供了一款名叫众配宝的App,可以帮助小件员与消费者联系。

快递运输的链路很长,每一个环节都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过去电子面单没有普及,很多快递网点需要保存一联消费者的面单作为凭据,消费者隐私处于暴露状态。

为了保护收件人信息,很多地区邮政管理部门会定期召集企业集中销毁快递面单。网上也随处可见防面单信息泄露教程,包括用剪刀裁剪、用修正液覆盖、用花露水稀释字体等。

除了菜鸟网络,此前早在2015年,顺丰便开始使用“隐形面单”,不过只针对代收货款客户和隐私用品。目前京东自营配送也已经实现面单信息的隐形。

不过,“隐形面单”对避免信息泄漏的作用也有限,因为除了外包装上的信息泄漏,更多的是快递公司内部监守自盗,避免信息泄露关键还是快递公司后台数据库的管控。

近年来,用户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4.8亿网购用户,超过半数网购过程中遭遇个人信息泄露。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相关人士认为,信息安全问题并不仅仅是快递行业所面临的问题,它是信息网络时代整个社会、各行各业都要面对的共同难题。

201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了包括第三方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支付服务提供者、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等在内的信息安全保护责任主体。提出对未履行保护义务的,最高处50万元罚款并吊销执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分别在多个章节明确了电商平台、商家、支付、快递等责任主体。草案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技术管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损毁,确保电子商务数据信息安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损毁时,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除电子商务经营者,草案第二章第二节还专门明确了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对进入第三方平台的经营者信息审查登记、检查监控,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服务,公开公平公正制定交易规则等,进一步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菜鸟网络

656
  • 菜鸟单季营收246.47亿元,全球化业务投入进一步加大
  • 双十一物流观察:快递企业加速出海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再也不用手撕快递单了 菜鸟携物流企业推隐私面单

消费者电话被隐去之后,快递员将通过App与消费者进行联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3月24日,菜鸟网络宣布新研发的面单隐私保护技术,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将在电子面单上被加密处理,电话号码将被隐藏,只有快递小哥能通过App联系到收件人,其它人再难从快递面单上窃取消费者隐私了。

该项目正在联合落地配企业黄马甲在西北五个区域试点,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等地的消费者将率先收到个人信息加密处理后的包裹。

消费者电话被隐去之后,快递员将通过App与消费者进行联系。菜鸟网络向物流企业提供了一款名叫众配宝的App,可以帮助小件员与消费者联系。

快递运输的链路很长,每一个环节都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过去电子面单没有普及,很多快递网点需要保存一联消费者的面单作为凭据,消费者隐私处于暴露状态。

为了保护收件人信息,很多地区邮政管理部门会定期召集企业集中销毁快递面单。网上也随处可见防面单信息泄露教程,包括用剪刀裁剪、用修正液覆盖、用花露水稀释字体等。

除了菜鸟网络,此前早在2015年,顺丰便开始使用“隐形面单”,不过只针对代收货款客户和隐私用品。目前京东自营配送也已经实现面单信息的隐形。

不过,“隐形面单”对避免信息泄漏的作用也有限,因为除了外包装上的信息泄漏,更多的是快递公司内部监守自盗,避免信息泄露关键还是快递公司后台数据库的管控。

近年来,用户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4.8亿网购用户,超过半数网购过程中遭遇个人信息泄露。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相关人士认为,信息安全问题并不仅仅是快递行业所面临的问题,它是信息网络时代整个社会、各行各业都要面对的共同难题。

201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了包括第三方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支付服务提供者、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等在内的信息安全保护责任主体。提出对未履行保护义务的,最高处50万元罚款并吊销执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分别在多个章节明确了电商平台、商家、支付、快递等责任主体。草案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技术管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损毁,确保电子商务数据信息安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损毁时,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除电子商务经营者,草案第二章第二节还专门明确了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对进入第三方平台的经营者信息审查登记、检查监控,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服务,公开公平公正制定交易规则等,进一步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