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悄悄改变了它们对于网络打赏的立场。
9月18日,苹果公司更新了App Store条例中的3.2.1第七条。与这一条例有关的是应用内用户相互打赏的内容,更新过后的条例显示,个人用户可以在不通过应用内购买的形式来向其他用户赠予礼物,但应用开发者不能够从中抽成;但个人针对数字内容和服务的消费,仍然需要进行应用内购买,换言之,针对后一种方式,苹果公司仍然会从中抽取30%的提成。
从今年4月开始,包括微信在内的iOS应用陆续取消了内置的打赏功能。在当时,微信方面给出的原因在于苹果公司对于支付政策的收紧。
在微信的声明中,写到:“2016年6月13日,苹果更新了3.1.1条款,更严格要求App 不得包含指引客户使用非 IAP 机制进行购买的按钮、外部链接或其他行动号召用语。” 腾讯方面与苹果公司长期沟通未果,最终只能够在iOS系统上取消了打赏功能。
苹果公司的这一条款的核心内容在于,要求用户在App内进行虚拟交易时,必须通过内购的方式进行,而不是采取第三方的支付方式。这意味着苹果要求微信的打赏只能通过苹果方面的渠道的方式来进行。
为了应对这一变化,微信团队建议,公众号文章的作者以在文章内文展示转账二维码,用户可以通过扫码进行个人转账的方式来进行打赏。这是绕过现有机制的一个最直接方式。但很快,这一方式也在苹果公司的干预下被停止。之后,包括微博、知乎、陌陌等应用也陆续在其iOS版本内取消了相关功能。
到了6月,苹果公司通过最新更新的App Store条款正式指出,通过虚拟货币的打赏应当被视为应用内购,而苹果将从中提取30%的分成。
但这一政策的推出也引发了国内用户的强烈反弹。包括内容创作者、应用开发者在内的利益都因此收到了损害。为了改变这一状况,苹果公司也对政策进行了微调。
7月,据《澎湃新闻》报道,苹果公司将在其发布的更新版《App Store审核指南》中加入以下内容:
“App可让个人用户能够在不使用App内购买的情况下,向另一位个人赠予P2P货币式礼物,但需满足以下条件:a) 赠予者完全自主的决定是否进行赠予,b) 获赠者收取100%的礼物金额,c) 礼物没有对应或包含接收任何数字内容或服务。”
而在两个月后,正式的更新终于完成。具体的条文和原先披露出的内容仅有具体不同:
“App可让个人用户能够在不使用App内购买的情况下,向另一位个人赠予P2P货币式礼物,但需满足以下条件:a) 赠予者完全自主的决定是否进行赠予,b) 获赠者收取100%的礼物金额。一旦赠予的礼物包括了任何数字内容和服务,用户依然需要通过App内购买来进行。”
站在普通用户的角度来看,苹果的这一次举动基本上是对原有政策的放松。举例来说,如果用户想要对一篇公众号文章的作者表示支持,他们依旧可以在应用内的打赏渠道来进行。至于文章作者,他们可以获得读者打赏金额的100%,而不需要担心自己的收入被苹果公司以及应用开发者所截流。
但应用开发者们却未必会对这个变化感到开心。根据苹果公司的说法,用户的打赏不能够以原有的应用内插件渠道来进行,应用开发者们必须开发一个全新的渠道来提供支付功能,也就是说,不能让打赏变成“数字内容和服务的购买”。
这意味着开发者们需要单独开辟一个功能,标明“这里的打赏将百分百进入内容创作者的手中”。对于大企业而言,这并不算一件太难的事;但对于中小开发者而言,这反而会显得吃力不讨好:如果想要留住用户,他们需要额外开发一些新功能,但却不能从中获取收入。
不过,苹果公司未必会在意这些不同的看法。起码,通过这次改动,它们安抚了来自国内的用户和内容创作者们躁动的情绪。而大企业们也乐于见到用户们继续留在自己的平台。最终受伤的也许只是那些中小应用开发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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