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此前,日本检方提出有期徒刑20年的量刑意见,主要原因包括陈世峰为有计划行凶,且手法凶残、杀害无关的江歌,造成严重后果但没有悔意。
法官认为,刀是陈世峰准备的,他带有非常强烈的杀意。江歌无辜被杀害,被刺了11-12次,致命的6号伤口非常深,达8厘米左右。被告行凶后应该对江歌进行救助,其为己辩解“为了减轻父母负担才杀人”是不合常理的。
法官表示,对于杀人罪行,被告完全否认,无悔罪之意,并把事件经过转嫁给刘鑫和江歌,没有反省之意,这些都是法院量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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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焦点:
“陈世锋为什么要去江歌家?”,“他怎么去的江歌家”以及“他如何杀害了江歌?”这三个问题背后是这起事件的动机、筹划和过程。
动机:陈世锋为什么要去江歌家?
- 检方:杀人
- 陈世锋方:找人
检方认为有证据显示陈世锋在去江歌家前已有杀心,预备刀具、买酒壮胆、准备换洗衣物预谋逃走。而陈世锋方对检方指控中陈独自行动的部分都解释为“正常”,刀具部分更是直接否认凶器属于陈。
细观对话不难看出陈世锋在检察官的追问下对自己异常行为的辩解存在诸多疑点。
筹划:陈世锋怎么去的江歌家?
检方根据监控和其他交通记录,认为陈世锋去江歌家的行踪充满疑点。不论出行线路还是外出装扮都与平日不同,有意遮掩自己、谋划行凶。事发前蓄意带换洗衣物的部分陈世锋全部予以否认,事发后陈世锋供述分三次在三个地点处理案发时穿戴的衣物。和上文一样陈世锋面对检察官追问奋力自圆其说。
过程:陈世锋如何杀害了江歌?
检方认为,江歌身中十余刀,凶手陈世锋杀害江歌的手段极其残忍。而陈世锋一方则坚称杀人非本意,争执中的误伤造成了江歌的死亡。陈世峰律师论辩陈世峰非故意杀人的核心立足点在于“陈没有带刀杀人,属临时起意。”这个观点想成立就要让法官和陪审团相信“杀人的刀是刘鑫所递”。
陈世锋在庭审中详尽描述了当晚与江歌的争执过程,他强调了刘鑫递刀、江歌动手在先、江歌倒地后才起杀意这几点来说明自己并未蓄意谋杀。陈世锋律师按照刘鑫递刀的逻辑为陈世锋“临时起意杀人”辩护,想要论证“刘鑫递刀”需要让法官和陪审团相信刘鑫的现有证词不可信。
遗憾的是刘鑫在“锁门”的论述中存在证词不清晰和前后矛盾的点。如果说是否锁门刘鑫和陈世锋尚能各持一词,但杀人过程中刺进江歌身体的刀伤却不会说谎。
陈世峰在庭审的第五日和第六日爆发出忏悔情绪,甚至当庭下跪,但其忏悔仅针对毫无争议的死亡结果,对蓄意杀人的动机和过程一概解释与推脱。检方与证人指出的与江歌、刘鑫三人间发生的摩擦、争执,陈世锋与其律师也解释成陈为了维护人际关系做出的努力。
陈世峰律师在论辩中几度质疑刘鑫证词的可信度,庭审最后一天,他根据刀柄的清洁状况与当晚的时间线推断刘鑫曾清洗过掉落现场的刀柄并放回,目的就是抹去(递刀)指纹。
经过六天辩论,最终检方根据陈世锋行凶过程残忍、杀机强烈、动机自私、结果严重、杀人前计划周密、原本杀人目标不止江歌一人、事后完全没有反省这七点依据求刑。日本恐吓谋杀并罚,有期徒刑最高可判22年,检察官请求法庭判处陈世锋20年有期徒刑。在日本法律体系下有期徒刑求刑20年已算检方“顶格”要求。
事件回顾:
2015年
10月
日本某语言学校,刘鑫搬进江歌寝室,两个人初次见面成为室友。
2016年
4月
刘鑫入读日本大东文化大学院,与陈世峰成为恋人。
8月25日
刘鑫和陈世峰分手。
9月2日
江歌和刘鑫合租到一起。
11月2日下午
陈世峰来到江歌公寓找刘鑫复合,刘鑫独自在家。江歌回来后与陈世峰发生口角。
11月2日晚
陈世峰尾随刘鑫至打工地点,刘鑫下班后请求江歌等她结伴回家。
11月2日22点多
江歌和江秋莲微信通话,23点08分挂断。
11月3日0点22分
江歌在公寓门前被刘鑫前男友陈世峰杀害。
11月3日17点
中国驻日大使馆打来电话表示江歌遇害。晚上,江歌母亲江秋莲从刘鑫那确认了噩耗。
11月4日晚
江秋莲抵达日本。
11月7日
陈世峰被警方以恐吓罪逮捕。
11月9日
刘鑫第一次对江秋莲讲述案发情况,认为是陈世峰杀的。
11月11-12日
江歌追悼会在日本举行。
11月19日
江秋莲带着江歌骨灰回国。
11月24日
日本警方最终以杀人罪对陈世峰发布逮捕令。
12月14日
陈世峰以杀人罪被正式起诉。
2017年
8月14日
江秋莲在国内发起签名活动,请求判决凶手死刑。
12月11日
“江歌案”于东京公开审判。
12月20日
“江歌案”宣布最终审判结果,陈世峰获刑20年。
综合自新华社、环球网、新京报、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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