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通报“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称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4月17日,界面新闻记者从涉事医生家属和律师处获悉,谭秦东有望于今日获取保候审。
2017年12月19日,谭秦东在“美篇”上发布《毒药》一文称,“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夸大疗效,包治百病。广告屡禁不止,为何?巨大的商业利润,幕后的推广公司”、“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
凉城县公安局于2017年12月27日接到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员工木某报案,称2017年12月期间,在互联网上发现有多家公众号对其公司的产品“鸿茅药酒”进行恶意抹黑,甚至宣称鸿茅药酒是“毒药”大肆传播不实言论,传播虚假消息,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
2018年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信誉、商品声誉罪,将谭秦东从广州的家中带走,次日谭秦东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25日,经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谭秦东。随后,凉城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4月16日,“内蒙古检察”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对于内蒙古检察院的决定,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4月17日表示,谭秦东应该是取保候审或改为监视居住了。 陈有西表示,刑事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为了保证案件顺利进行侦查和进行刑事诉讼程序,而采取的临时性约束,包括刑事拘留、逮捕、关押、取保、监居、搜查、查封、扣押、冻结,从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就是把人从看守所放出来,但并没有完全结案。
4月17日下午,界面新闻记者从涉事医生谭秦东妻子刘璇和辩护律师处获悉,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已经通知谭秦东妻子和律师于当日到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刘璇对界面新闻表示,4月17日15点40分左右,她接到凉城县检察院的电话,对方让她和律师过去检察院商量事情,随后电话挂掉。此时,曾代理该案的另一位律师接到凉城县检察院通知称,可以到该院为谭秦东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谭秦东可以在今日获得取保候审。
界面新闻记者联系到该案辩护律师胡定锋,他表示正在从呼和浩特赶回凉城县,大概135公里。胡定锋表示,该案律师并未申请取保候审,是凉城县检察院直接通知谭秦东在北京办事的妻子,律师正在去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预计今天可以接出谭秦东。
“已经胜利了一大步,但还是需要继续努力,虽然谭秦东获得取保候审,但是罪名如何定,还是有待检方消息。”刘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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