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价格改革又向市场化迈进了一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1月4日的消息,发改委宣布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下放1项定价权限。这也是去年11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推进价格改革以来放开和下放的首批价格。
从此次放开的类型上来看,服务类价格居多,主要为放开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放开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放开土地价格评估等7项专业服务价格以及指导地方放开包括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在内的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此外,发改委还宣布放开烟叶收购价格,烟草企业可根据种烟成本收益、工业企业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自主确定烟叶收购价格。这也标志着,烟叶价格放开后,我国在农产品价格领域已经完全取消了政府定价。国家主要通过最低收购价、目标价格等方式引导价格合理形成。此前,烟叶收购价格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具体分品种、分等级、分地区差别定价。
此次价格改革被认为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下、减少政府干预的重大措施,今后,将更多让市场决定价格,并创造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1月4日接受央视财经采访时说,这一轮价格改革,是对现有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全面梳理。毫无保留地把具备竞争放开条件的都放开,一些网络型的垄断领域,竞争环节也要放开。
长期研究农产品定价的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此次放开烟叶收购价格,是整个农产品市场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1980年代中期开始的农产品价格改革,先后放开了水产品购销价格、棉花收购价格、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烟叶收购价格放开后,农产品实现了完全市场化。
政府定价机制是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1979年3月,中国价格体制改革开始进行。国家先是有计划地调整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副食品销售价格,1985年后相继放开农副产品的购销价格。1986年后陆续放开自行车、黑白电视机、电冰箱等工业消费品价格以及百货、文化小商品价格。
但此后,定价改革未有大的推进,政府手中还决定着大量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权。随着改革的深入,政府定价成为市场改革的很大阻力,并成为限制市场竞争的一大因素。根据界面新闻记者查阅的《政府定价目录》,目前政府定价的类型仍有16大类,包括重要的储备物资、部分重要药品、教材、水、电力、电信业务、邮政基本业务等。
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陆续在一些领域放开了定价。1月6日《北京商报》的报道称,国家发改委已陆续放开了全部电信资费,医保目录内的低价药品、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和种子、桑蚕茧、小工业盐等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仅去年前8个月,国家发改委就先后放开26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在医药方面,2014年10月《第一财经日报》曾报道,国家发改委各省物价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讨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部分放开医疗服务价格”、“年内首先放开基本药物价格”首次被明确提出。
有能源专家也预测,随着能源领域价格改革推进,天然气价格有望率先放开。这意味着国家将进一步破除行政垄断并会引入更多的市场竞争主体。
许昆林也公开表示说:“这一轮价格改革是推出的第一批,陆陆续续我们会推出第二批,第三批,越往后可以说难度越大,啃硬骨头,包括推进医药服务价格的改革,包括能源领域的,电力天然气等价格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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