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阿里巴巴在美国遭到上市以来的第一次集体诉讼,马云、蔡崇信等部分高管成为被告,被指控发布误导性声明并隐瞒受到监管调查的情况。
美国律所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于北京时间1月30日上午以涉嫌违犯证券法为由,正式向美国纽约南区法院递交起诉状。除了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副主席蔡崇信、CEO陆兆禧、CFO武卫也在被告之列。
根据这家律所官网提供的起诉书内容和存案,该律所代表Manishkumar Khunt等当事人提起集体诉讼,原告Manishkumar Khunt拥有阿里巴巴的美国存托股票,并由此遭受损害。起诉理由为,在距该公司上市仅剩两个月的2014年7月,阿里巴巴高管曾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会面,后者对该公司可能存在非法商业行为表示出顾虑,作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实施工作的一部分,曝光了对该公司的处罚,而阿里巴巴未曾披露这一事项。
阿里巴巴向界面新闻回应称:“阿里巴巴认为,最近提起的诉讼中的指控是没有依据的,阿里巴巴准备积极为自己辩护。”
“不必对这种集体诉讼太过担心,只是律所想把所有案子都搞成集体诉讼,这样好漫天要价。”有华尔街分析师对界面新闻记者说。
该分析师还表示,阿里上市是华尔街最大的几个投行做的承销,他们不可能不知道有假货,但只要阿里继续赚很多钱,大家是不会愿意拿假货说事的,“这个事情本来是留在业绩不好时拿出来做空的。”从目前的形式来看,由工商总局触发的这场“白皮书”事件,显然已经惊动了那些潜伏已久的华尔街做空机构。
在过去数年,在美上市的多家中概股都遭遇过集体诉讼。
2001年,美国Milberg Weiss等两家律师事务所对网易提起集体诉讼,最终令其赔偿了435万美元。2004年,网易被美国证监会(SEC)翻旧账,再次被调查,称SEC准备就网易公司2年半以前修改公司有关财务数据的行动提出控诉,依据是网易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联邦证券交易法。
2007年12月28日,美国律师事务所Coughlin Stoia GellerRudman& Robbins对上市刚一个月的分众传媒发起集体诉讼,但由于律所未征集到足够的投资者作证,此案最终以庭外和解结束。
此外,新浪、中国人寿、前程无忧、新东方等多家中概股都有过此类经历。
从目前中国公司遭遇的集体诉讼看,诉讼理由大都与披露不实信息有关。在美国,证券集体诉讼的原因主要包括: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往往与并购有关)、短线交易、诱买诱卖等。其中大部分集体诉讼,起因是信息披露不当。
对于美国的本土公司,这些律所也依然不放过。Facebook在IPO初期,其高管和操盘者们就因为“选择性披露”营收数据,而遭到过投资者们的法律控诉。2012年6月,有多名投资者起诉Facebook,指控该公司只在IPO前与特定分析师分享财务预测,而没有履行在监管文件中披露这些信息的义务。2013年2月,经纽约南区地区法院裁决,其中四起诉讼并未证明Faceboook董事会成员有责任在监管文件中披露这些预测,并将这些诉讼驳回。
遇到这样的集体诉讼,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许多美国大公司通常选择庭外和解,通过赔款息事宁人,既避免了诉讼可能对公司形象造成的损害,也避免了败诉后可能遭遇的更大赔偿。
界面新闻了解到,将第一天的收盘价与隐瞒未公布的消息发布后股价的差额,乘以在美国发行的股数,这一数额的20%即为索赔总金额。
有熟悉美国证券相关法律的律师告诉记者:“这个问题没办法说一定会赢或输,因为历史上类似的集体诉讼很多,赢或输的结果都有,还是要结合阿里具体的招股书风险披露的写法,工商局‘白皮书’对于事实查明的情况和双方就此事补充的证据来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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