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滴滴打车、快的打车和Uber激烈争夺中国打车市场及专车市场时,一家创业公司2014年开始从拼车业务切入,尝试用共享经济的方式为人们的出行需求,提供更高效、低成本的解决方式。
嘀嗒拼车上线于2014年4月,最开始是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进行推广。拼车业务以市内短途为主,以北京为例即五环以内区域。目前推广范围已扩展至深圳、天津、杭州等八个城市。
“当时一方面是基于市场的竞争态势,滴滴快的在打车领域市场规模较大。如果我们没有不同的做法,进入市场竞争并无胜算。”嘀嗒拼车CEO宋中杰对界面新闻解释道,“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看到可以用共享经济的模式,更加低成本、高效地做出行。”
“快的滴滴的打车和专车业务都是交给职业司机去开车,以增加供给的形式来解决出行问题。拼车业务不是增加供给,是业余车主而不是专职司机来开车。作为上班族的车主利用闲置车辆,通过我们的平台将空车分享出去,与乘客共担出行成本。”
传统的拼车方式是一对多,一个或几个人通过协商乘坐同一辆车,采取AA制或者按照距离长短付不同车费。与嘀嗒现在的模式相比,重点不在于线上、线下的形态不同,而在于匹配效率低。现在创新型的拼车方式是一对一,只拉一个人,匹配效率大大提高。
这种商业模式的优势首先在于成本低,可以为更广泛的用户提供出行需求。拼车的价格由平台根据路程、油耗等方面因素来确定,大概是同等路程下,乘坐出租车价格的一半。其次由于车主也是上班族,所以在上下班出租车、专车比较难打的时间段,拼车反倒能够得到更高效的配置。
宋中杰介绍到,对于嘀嗒拼车来说还有一个特点是富有社交属性。70后到90后的广泛乘客群可以根据行业、爱好等条件,通过平台筛选出跟自身教育背景、兴趣爱好、工作环境类似的车主,拼车之外还能交朋友、找球友、做生意、找工作,“在解决出行的同时,还能解决另外一些事情。”
2014年11月,嘀嗒拼车对外宣布获得IDG的1000万美元A轮融资。目前嘀嗒拼车已进入C轮融资阶段,用户群体超过200万,车主超过20万。“目前嘀嗒拼车已经是中国最大的P2P在线拼车平台了。”按照宋中杰的计划,公司希望再用一年多的时间,实现车主网络的千万级,乘客规模达到1.5-2个亿。
但打车专车领域的一些巨头公司,近期也逐步进入拼车市场。2014年8月,美国打车应用Uber宣布在中国推出拼车服务“人民优步”。4月1日,滴滴快的推出合并后的第一个战略级产品“一号快车”,宣布进军拼车领域。另有滴滴打车内部人士向界面新闻透露,未来几周滴滴也将上线滴滴顺风车业务。易到用车方面也表示,公司的拼车业务正在内测阶段,根据测试情况将选择在近期上线。
“我们着手做拼车的时候就预计到他们会进来,但我们已经有了些领先优势,以后也仍会按自己的方式进行扩张。”宋中杰表示,首先是先发优势,嘀嗒拼车在拼车领域投入的人员、时间、资金暂时是竞争对手不能超越的。目前每天的订单量接近10万单,拥有一定规模。另一方面嘀嗒专注于大出行中的共享经济C2C,而不是像滴滴快的那样业务包括专车、拼车、打车、代驾等种类繁多。嘀嗒有精力在产品、定价、运营的各个方面,贴近乘客、车主,发现用户的真实需求,这些不是公司有钱就能迅速超越的。
不同于开拓打车市场、专车市场时的补贴大战,快的打车公共事务高级总监叶耘对界面新闻表示,在拼车业务上快的还没有烧钱补贴的打算。他认为,当初打车软件会烧钱,是因为人们那时还没有养成软件叫车、手机支付的基础性习惯。现在快的平台的APP上已经有很多用户了,无非是开发更多功能,让用户享受更多的服务,烧钱未必是第一位的。“没有人主动去选择烧钱来做一个事,在市场发展的有些阶段,我们会通过烧钱补贴来作为推广的手段,这只是其中一种选择。在产品没有完全成熟的时候就去烧钱,不是特别明智的做法。”
一号快车在运营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乘客的所有付费都归车主所有。叶耘表示,对于快的的平台来讲,未来肯定是要盈利的,但并不需要把平台中的所有产品都做成盈利项目。
“嘀嗒的平台也是免费的,在市场培育期更重要的是让用户接受共享经济的模式。”宋中杰表示,亏损和免费是为了换取更快的发展速度,使得业务发展到足够大的规模。市场格局确定下来后,盈利规模将是很大的。对嘀嗒拼车而言,确立市场规模,让更多用户车主喜欢这种拼车模式,比现在盈利重要的多。
但一年以后嘀嗒会考虑通过延展服务的品类来盈利。如用私家车来送一些小件快递、在车主里边招募办婚庆的婚车等。不过在拼车业务上,公司还没考虑过要进行收费。
对于线上拼车的安全性考量,宋中杰认为线上出行的机制保障使之比线下出行更安全。嘀嗒拼车除了对车主资质的审查外,在线支付的形式也可对用户的银行信息进行验证。另外,车内APP中装有GPS可以对车主和乘客的行车轨迹进行追踪,嘀嗒也为乘客提供了拼车险。他认为现在最大的困难是,怎样让更多的用户接触到这个事儿。从这个角度来说,更多的竞争者进入是件好事。
但拼车业务的合法性在各地仍存争议。2013年年末,北京市交通委就已发布《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拼车自2014年1月1日起合法,双方合理分摊拼车费的行为被认可。《解放日报》4月3日报道称,上海市交通委表示,按照现行的《上海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没有营运资质的车辆不能从事客运业务,因此,如果车辆不具备营运资质,“拼车”也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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