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逾两年的中石油云南千万吨炼油项目,因存在未批先建的变动工程,环保部叫停部分工程,并处以罚款20万元。
8月25日,环境保护部向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指出,中石油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2012年7月经环保部批复,2013年2月开工建设。2015年4月,环保部调查发现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而擅自开工建设。
中石油云南石化公司4月15日发布的环评公告显示,该炼化项目为中石油与沙特阿美合资项目,现进行优化调整,将项目的原油加工能力从1000万吨/年调整为1300万吨/年;并增加原油储存能力,增设延迟焦化装置,取消聚丙烯装置,对常减压等12套装置规模进行适应性调整;优化调整项目总平面布置,项目建设地点不变。
“目前,只有原油储备罐是违规建设,延迟焦化装置还没有开始建设。”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贾女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炼厂原油加工装置都存在加工余量,只要开工后稍微进行调整就可以达到1300万吨/年。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负责此次中石油云南石化变动工程的评估工作。该公司是中石油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安全预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工程设计等,是中石油的技术支持机构之一。
贾女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目前等待环保部重新审核的项目,一是将10万吨级原油罐,由4个扩建为10个;二是新增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2012年经过环保部已经批复的项目仍在合法建设之中,目前工程进展到89.17%。”她说。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傅崇兰认为,原油加工产能比原计划增长了1/3,炼厂排放量、用地面积、用水量、管理能力都需要进行相应调整,“这不仅涉及安全环保问题,而且关乎周围居民的生活,调整后必须经过环保部的重新审批,不能为了增加收益擅自开工。”他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在此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环保部要求在该项目变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方可依法恢复建设。
2015年6月18日,环保部告知中石油云南石化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中石油云南石化公司2015年6月28日书面表示不申请听证,不进行陈述、申辩。
8月29日,针对环保部叫停中石油云南炼化变动工程。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联合发表《关注中石油云南安宁炼化项目违法建设问题》的公开信中称,“云南炼油厂并非简单的产能扩大,而是结构性的重大调整”,“导致清洁生产工艺路线发生根本性改变,环境污染和人群健康风险大幅度增加。”
自然之友呼吁以此作为起点,进一步追究云南安宁炼化项目的违法行为和环境安全风险,避免云南生态与社会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在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贾女士看来,环保部此次叫停中石油云南炼化变动项目并非因为“污染问题”,而只是“部分工程存在未批先建的程序问题”。
关于扩建原油储罐,贾女士表示,因为原油加工能力的增加,加之云南石化加工的中缅原油在经过管道运输后,需要进行船运,为了保证供油充足,故扩建了油罐。
新增120万/年延迟焦化装置,则是因为“新增原油中有一部分劣质油,需要经过优化转化,所以对工艺技术在原来的基础上做了调整”。
延迟焦化技术是使重油渣油变劣为优的一种工艺,被喻为中国炼油业“五朵金花”之一。不过,在延迟焦化装置除焦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含有硫化物、重油、焦粉和水等的冷焦水和切焦水。传统延迟焦化技术会产生较为严重的空气污染。
自然之友网站在8月29日发布的一篇文章称,中石油“为了节约工程投资而新增在建的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导致清洁生产工艺路线发生根本性改变,环境污染和人群健康风险大幅度增加”,并表示“延迟焦化是重污染,这一装置多产生的特征污染物,比如说‘3,4-苯并芘’,属于毒性物质”。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安全环境与节能技术中心工程师欧阳振宇则表示,新型延迟焦化技术,利用自循环和封闭回收,可以大大减少污染。
延迟焦化技术国内外已经得到大量应用。据美国EIA(能源信息署)统计,世界焦化能力在过去的15内年增长了70%以上,全球炼厂中约有17%的炼厂有焦化装置。美国炼厂中约有35%的炼厂有焦化装置。
针对调整后的项目环保情况,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曾给出的结论是,“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得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小于或与优化调整前基本持平,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现在,我们需要等待环保部的环评结果。”贾女士表示。
界面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中石油新闻发言人,对方未对其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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