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7月27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其中《纲要》第四章节“着力提升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在培育信息经济,促进转型发展,推进服务业网络化转型中提到,“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纲要》第23点指出,推进服务业网络化转型。支持运用互联网开展服务模式创新,加快传统服务业现代化进程,提高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化水平。积极培育设计、咨询、金融、交通、物流、商贸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网络化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构建繁荣健康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展分享经济,建立网络化协同创新体系。
除了“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提法,《纲要》对文化金融服务也做了安排。第36点指出, 推动文化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建立多元网络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优秀互联网企业和文化企业强强联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型文化集团、媒体集团。
这是继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后,国务院层面再次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
据网贷舆情统计过往相关文件,“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提法从2014年以来至《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发布,已先后在九个重要文件和论述中出现。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历次提法
2014年2月,原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清华金融评论》撰文《秉承包容与创新的理念正确处理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关系》,文章在描述互联网金融三个发展阶段时指出,“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是互联网金融得到迅猛发展的一年。从这一年开始,P2P 网络借贷平台快速发展,以“天使汇”、“原始会”等为代表的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一些银行、券商也以互联网为依托,对业务模式进行重组改造,加速建设线上创新型平台。同时,政府部门也开始关注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问题。”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发布,重点行动五之“互联网+”普惠金融提出,全面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网络借贷、网络证券、网络保险、互联网基金销售等四大业务。规范发展网络借贷和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健全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发展互联网金融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细化管理制度,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5年9月26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规范发展网络借贷。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借贷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构建风险控制体系,缓解信息不对称,防范风险。
2015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互联网金融首次被纳入国家五年规划。规划建议指出,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
2015年11月,周小川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解读互联网金融改革,提出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构建主流业态与新兴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
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意见第十八条指出,尽快出台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监管规则,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
2016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在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时提到,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2016年7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其中《纲要》四章节第23点提到“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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