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仪美尚
近日,原告广州阿道夫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东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二审结果公布,法院判定被告赔付2891593.5元。
据了解,本案中被告在企业注册名称中使用“阿道夫”,该名称是原告成立在先,且已具较高知名度。除此之外,被告产品包装或容器上使用的商标也与原告构成相似。
据此,法院认为,被告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需依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来支付原告赔偿数额。
值得关注的是,被告对上述“销售额总和”提出异议,辩称涉案店铺存在大量“刷单”数据。为此,法院不予采信,且将赔偿金额加大三倍,最终被告被判赔近300万元。
图片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
“刷单”抗辩无效,“假阿道夫”被判三倍赔偿
在判决中,原告和被告此前主要围绕“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问题进行裁判。裁判文书显示,被告销售额和案外28家网店销售额的总和为53682419.64元;再根据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其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利润率为28.07%。
按侵权商品销售数额与注册商标商品销售利润率乘积的计算方式,可以估算出被告因侵权商品的获利至少在894166.7元至963864.5元之间。
然而,被告对销售总和不予认可,认为其存在大量“刷单”数据,但最终,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刷单”虚假交易的事实。
不仅如此,法院还认为,“刷单”行为是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行为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也有害于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建设。
法院认为,被告以“刷单”为抗辩理由的行为主观恶意明显,最终将赔偿数额加大三倍。具体而言,以上述算得的963864.5元作为计算基数,被告最终赔偿数额为2891593.5元。
“用‘刷单’ 来抗辩‘销量低获利少’ 的情况并不少见。”仪美尚知识产权导师刘奕岑律师解释道,“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赔偿额需要依据侵权人获利金额确定,因此许多侵权人会找各种方式例如刷单等来降低自己获利金额,进而少赔。”
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刷单”的事实。但如若被告能够提交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刷单的事实,“法院一般会采取两类做法。”刘奕岑律师进一步说明,一类做法认为,可以对该部分销售数量予以剔除进而确定销量,而另一类则认为,刷单行为本身违法不能成为侵权人免除赔偿责任的正当理由,不可以进行剔除。
“但法院一般不会因‘刷单’ 认定为降低被告的过错程度的依据。因为刷单行为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刘奕岑律师补充说道。
“一锤子”买卖的时代已过!
事实上,上述案件中涉及到的“刷单”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早已屡见不鲜。
今年8月,广州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口红产品的刷单虚假交易。当事人销售的带有“珂拉琪”、“COLORKEY”商标的空气唇釉丝绒系列口红商品,刷单金额共计838115.08元,实际销售涉案口红共9150.03元。广州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结果为没收、销毁侵犯“COLORKEY”、“珂拉琪”商标的空气唇釉丝绒系列口红109支并罚款55000元。
在直播平台,刷单行为演变为刷数据。据今年央视3.15晚会报道,刷数据已形成灰色产业链,有平台专门售卖直播间水军,用来提升直播间人气、播放量、点赞、评论等数据,可24小时自助下单。3·15晚会中曝光了糖果果联盟、贝贝捕鱼、玩棋盘、斗地主等游戏都购买了水军服务,甚至还有些直播间是雇佣网络水军去竞争对手的直播间,自动投诉甚至抹黑。
对于上述提及的刷单行为,和麦贺达集团副总裁田黎明指出,刷单炒作实质上属于市场营销的一部分,并非电商专有,例如线下门店找“托儿”排队也属于刷单炒作。
对此,予之文化创始人兼CEO红元帅表示认同,他认为刷单实质都具备策略性,目的都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流量。“刷单的核心为了撬动更多的流量。”
为了避免刷单这类为了“抢夺”流量而衍生出的恶行竞争行为,各大电商平台也相应出具了一系列的刷单惩罚机制或流量扶持政策。
就惩罚方面来看,如抖音在2022年8月发布的《抖音生活服务创作者治理公告及合规倡议》中就曾表示,坚决打击不正当竞争平台坚决打击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虚假交易、操纵评论、数据造假等。
就流量扶持方面来看,如今年8月在快手光会创作者大会上,快手平台宣布未来一年,将面向700万以上创作者,投入4000亿以上流量扶持,预计全年帮助创作者实现变现超千亿。此外,还推出“品牌星推官”和“小麦计划”两个扶持项目,针对不同垂类、不同发展阶段的品牌,把激励任务分层,帮助实现新老品牌有效涨粉及变现。
图片源于快手官方公众号
“无论是抖音、小红书、还是快手等平台,都会在不同阶段给予不同的流量扶持政策。”红元帅认为,拥抱平台的规则是最好的获取流量的方法,恶性刷单等行为只会是“一锤子”买卖。
“不是平台不给流量扶持,而是你的内容或者产品本身的基本功不到位,没有获得流量支持。”红元帅补充说道。
田黎明对此也十分认同,他认为无论是个人创作者还是品牌方只有踏踏实实做内容,或者遵从平台规则,购买平台流量或使用平台工具,才能获得长久的利益。“这不仅对品牌的发展好,良性的商业环境也为平台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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