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最高法:对利用自媒体诋毁民营企业等侵权行为,要严厉打击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最高法:对利用自媒体诋毁民营企业等侵权行为,要严厉打击

2017年到2022年,全国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256件361人。

摄影:界面新闻/范剑磊

界面新闻记者 | 吕雅萱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2023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介绍,《指导意见》针对社会关切的焦点问题,提出了5条更为细化的司法政策,包括加强对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制订司法解释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腐败行为惩处和追赃追缴力度,健全常态化冤错案件纠正机制,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等。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充分发挥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功能,及时制止侵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

“对于故意误导公众、刻意吸引眼球的极端言论行为,利用互联网、自媒体、出版物等传播渠道,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诋毁、贬损和丑化等侵权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切实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林文学表示。

《指导意见》强调依法保障市场准入的统一,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司法规制,依法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恶意“维权”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以及利用虚假、恶意诉讼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指导意见》还指出,要依法确认民营企业为吸引人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股权激励、年薪制等条款的法律效力,依法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引导民营企业与劳动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调规范股东行为,依法追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关联交易“掏空”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企业资金、违规担保向企业转嫁风险等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

最高法10月10日还发布了12件涉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再审典型案例。最高法审监庭庭长胡仕浩介绍,这12件案件,有的是原判事实认定有误,有的是出现了新的证据,有的是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的是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再审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依法纠错,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彰显了公平正义,释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又可以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严格司法、公正裁判。

胡仕浩表示,2017年到2022年,全国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256件361人。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9批83件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加上今天发布的12个典型案例,一共10批95个典型案例,表明人民法院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已经形成常态化司法保护机制。

“人民法院处理涉企案件,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防止以刑事手段处理民事纠纷。对于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应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胡仕浩表示。

此外,据最高法数据,在挽救困境民营企业方面,今年1-9月,全国法院受理破产案件19797件,审结11517件,化解债务1.08万亿元,帮助1000多家企业通过重整、和解实现涅盘重生。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最高法:对利用自媒体诋毁民营企业等侵权行为,要严厉打击

2017年到2022年,全国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256件361人。

摄影:界面新闻/范剑磊

界面新闻记者 | 吕雅萱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2023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介绍,《指导意见》针对社会关切的焦点问题,提出了5条更为细化的司法政策,包括加强对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制订司法解释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腐败行为惩处和追赃追缴力度,健全常态化冤错案件纠正机制,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等。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的保护,充分发挥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功能,及时制止侵害人格权的违法行为。

“对于故意误导公众、刻意吸引眼球的极端言论行为,利用互联网、自媒体、出版物等传播渠道,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诋毁、贬损和丑化等侵权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切实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林文学表示。

《指导意见》强调依法保障市场准入的统一,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司法规制,依法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恶意“维权”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以及利用虚假、恶意诉讼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指导意见》还指出,要依法确认民营企业为吸引人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股权激励、年薪制等条款的法律效力,依法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引导民营企业与劳动者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调规范股东行为,依法追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关联交易“掏空”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企业资金、违规担保向企业转嫁风险等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责任。

最高法10月10日还发布了12件涉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再审典型案例。最高法审监庭庭长胡仕浩介绍,这12件案件,有的是原判事实认定有误,有的是出现了新的证据,有的是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的是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再审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依法纠错,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彰显了公平正义,释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又可以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严格司法、公正裁判。

胡仕浩表示,2017年到2022年,全国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256件361人。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9批83件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加上今天发布的12个典型案例,一共10批95个典型案例,表明人民法院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已经形成常态化司法保护机制。

“人民法院处理涉企案件,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防止以刑事手段处理民事纠纷。对于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应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胡仕浩表示。

此外,据最高法数据,在挽救困境民营企业方面,今年1-9月,全国法院受理破产案件19797件,审结11517件,化解债务1.08万亿元,帮助1000多家企业通过重整、和解实现涅盘重生。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