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10月11日公告,2019年12月,公司与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张晶就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达成和解并分别签署了《和解协议》。由于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张晶均未履行《和解协议》,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以下诉讼:公司起诉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北京信中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信中利赞信股权投资中心、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公司起诉张晶合同纠纷案。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公司请求判令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401.56万元;北京信中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信中利赞信股权投资中心、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应支付的上述违约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公司请求判令张晶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429.5万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张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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