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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曾引发广泛关注的山西忻州代县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精诚矿业”)瞒报事件又有新进展。
2023年10月17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了精诚矿业“9·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9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
精诚矿业成立于2011年,于2016年验收合格转入生产运行,后于2018年进行资源整合,由原“精诚铁矿”和“程林铁矿”合并构成矿区,经营范围包括铁精矿粉销售和铁矿采选。整合后矿区面积2.789平方公里 ,储量1960.08万吨,生产规模60万吨/年。
2022年9月1日5时许,精诚矿业Ⅰ采区2号排土场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13.16万元。事故发生后,忻州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期间,2023年6月29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称,自2007年至2022年“9·1”坍塌事故发生,精诚矿业瞒报多起矿难事件至少涉及17名矿工。其中,仅在“9·1”坍塌事故发生前两个月就有至少3名矿工死亡被瞒报。
对此,2023年7月12日,山西省政府成立精诚矿业“9·1”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省纪委监委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重新调查。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曾强调,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的失职渎职和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7月30日,“山西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代县精诚矿业矿工死亡瞒报事件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简称《通报》)。
《通报》称,调查组对精诚矿业2003年8月成立以来近20年间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起底式核查,经查明,到2022年发生“9·1”滑塌事故前,精诚矿业先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矿工43人。其中,报道所附的17人名单和提及的1人,全部查实。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包括精诚矿业主要负责人潘某某、王某某在内,涉嫌不报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28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6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针对“9·1”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指出,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精诚矿业Ⅱ采区擅自对位于Ⅰ采区2号排土场下方的Fe3矿体进行地下开采,形成采空区;精诚矿业Ⅰ采区在2号排土场1890m平台擅自建设干选厂,且将干选后的废石排入排土场;2号排土场未按设计要求堆排废石,压覆采空区;采空区顶板岩体裂隙发育、降雨汇水浸入裂隙,降低岩体强度。上述因素共同作用引起采空区顶板局部逐渐冒落至突然坍塌,导致Ⅰ采区2号排土场内的干选厂1874m装矿平台坍塌事故发生。
调查报告指出,代县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实现一座矿山由一个经营管理主体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在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和采空区调查中涉嫌提供虚假资料;在未经设计批准的情况下,违规开采形成采空区;以采空区治理名义违规违法组织生产,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违法在2号排土场内建设干选厂并投运,事故前发现事故现场周围有地裂缝,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此外,有关监管部门对违法建设干选厂并投运的行为监管不力,地方党委政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
调查报告介绍,此次事故中,9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11名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和5家事故相关单位被建议进行行政处罚。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经审查调查,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责任,依规依纪依法给予27名公职人员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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