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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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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2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表示,《条例》是我国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近年来,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和短视频,遭受网络欺凌、非理性消费等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介绍,《条例》总结制度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对这些重点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

在网络产品和服务沉迷防治方面,《条例》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或者规则,设置未成年人模式,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

“特别是在网络游戏管理中,进一步明确网络游戏适龄提示要求,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李长喜说。

事实上,早在2004年,全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就推出了《绿色游戏推荐标准》。该标准通过12项指标,将游戏分为适合全年龄段、初中生年龄段、高中生年龄段、18岁以上年龄段和危险级共5个等级。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将免费按该标准开展游戏认证,推荐给适龄玩家使用。但该标准并未得到广泛实行。

2019年6月26日,人民网联合腾讯、网易、金山、完美世界、盛趣、三七、创梦天地、畅游、智明星通、网龙等10余家游戏企业,共同发起《游戏适龄提示倡议》,倡议中要求把游戏玩家分成4个年龄层级,分别为“18+”、“16+”、“12+”、“6+”,并提出了相应的提示体系,包括游戏内容、类型和运营等方面的标准。

2020年12月16日,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指导下,由腾讯、网易、人民网牵头53家企业机构共同编制的《网络游戏适龄提示》团体标准试行稿正式发布。游戏适龄提示的标识符有三个年龄标准,分别为绿色的8+、蓝色的12+、黄色的16+。同时还明确了标识符的具体使用场景,即适龄提示标识必须安放在游戏产品界面的显著位置,包括但不限于游戏的官网,客户端注册、登录节点,游戏付费界面和宣传视频、广告等,以突出标识在游戏产品中的能见度和可视性。

游戏分级制度也是多年来两会备受关注的重点之一。2023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会主委、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针就建议,由相关监管部门牵头,网络游戏平台广泛参与,尽快建立健全游戏分级管理制度,并适时以立法的形式推动强制执行,以达到防止沉迷、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效果。

李长喜在吹风会上介绍,此前,国家网信办和有关部门已分别制定了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加强网络暴力治理、规范网络消费等管理规定,开展“清朗”“护苗”系列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服务、恶意造谣诋毁未成年人等问题。

李长喜介绍,在网络欺凌防治方面,《条例》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和渠道,提供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

“在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方面,《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李长喜说,“我们相信,这些规定有利于解决和防治涉未成年人的网络沉迷、网络欺凌、非理性网络消费等问题。”

据李长喜介绍,市场主体对《条例》相关制度已形成共识并且正在开展相关工作,例如,为防止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方面的沉迷问题,相关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推出升级防沉迷系统,推动“青少年模式”升级为“未成年人模式”。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缐杰介绍,检察机关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1月到今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万人。针对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等问题,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等同于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目前已累计追诉犯罪3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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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2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表示,《条例》是我国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近年来,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和短视频,遭受网络欺凌、非理性消费等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介绍,《条例》总结制度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对这些重点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

在网络产品和服务沉迷防治方面,《条例》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或者规则,设置未成年人模式,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

“特别是在网络游戏管理中,进一步明确网络游戏适龄提示要求,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李长喜说。

事实上,早在2004年,全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就推出了《绿色游戏推荐标准》。该标准通过12项指标,将游戏分为适合全年龄段、初中生年龄段、高中生年龄段、18岁以上年龄段和危险级共5个等级。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将免费按该标准开展游戏认证,推荐给适龄玩家使用。但该标准并未得到广泛实行。

2019年6月26日,人民网联合腾讯、网易、金山、完美世界、盛趣、三七、创梦天地、畅游、智明星通、网龙等10余家游戏企业,共同发起《游戏适龄提示倡议》,倡议中要求把游戏玩家分成4个年龄层级,分别为“18+”、“16+”、“12+”、“6+”,并提出了相应的提示体系,包括游戏内容、类型和运营等方面的标准。

2020年12月16日,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指导下,由腾讯、网易、人民网牵头53家企业机构共同编制的《网络游戏适龄提示》团体标准试行稿正式发布。游戏适龄提示的标识符有三个年龄标准,分别为绿色的8+、蓝色的12+、黄色的16+。同时还明确了标识符的具体使用场景,即适龄提示标识必须安放在游戏产品界面的显著位置,包括但不限于游戏的官网,客户端注册、登录节点,游戏付费界面和宣传视频、广告等,以突出标识在游戏产品中的能见度和可视性。

游戏分级制度也是多年来两会备受关注的重点之一。2023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会主委、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针就建议,由相关监管部门牵头,网络游戏平台广泛参与,尽快建立健全游戏分级管理制度,并适时以立法的形式推动强制执行,以达到防止沉迷、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效果。

李长喜在吹风会上介绍,此前,国家网信办和有关部门已分别制定了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管理、加强网络暴力治理、规范网络消费等管理规定,开展“清朗”“护苗”系列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整治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服务、恶意造谣诋毁未成年人等问题。

李长喜介绍,在网络欺凌防治方面,《条例》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和渠道,提供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

“在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方面,《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李长喜说,“我们相信,这些规定有利于解决和防治涉未成年人的网络沉迷、网络欺凌、非理性网络消费等问题。”

据李长喜介绍,市场主体对《条例》相关制度已形成共识并且正在开展相关工作,例如,为防止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方面的沉迷问题,相关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推出升级防沉迷系统,推动“青少年模式”升级为“未成年人模式”。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缐杰介绍,检察机关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1月到今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万人。针对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等问题,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等同于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目前已累计追诉犯罪3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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