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电动车新规下月实施,个人违规停放最高罚1000元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近日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四川】女子带患儿拍胸片发现是小孩在操作?武胜县卫健局通报
据四川省武胜县卫生健康局通报,10月26日,网上出现“武胜某医院放射科医生不负责任由其小孩进行照片操作”的视频。经查,10月25日晚7时许,患儿周某在其母亲陪同下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在患儿行胸片检查过程中,期间当值医生的小孩跟随其进入操作室,因触碰DR机操作按钮,导致胸片检查非正常曝光。当值医生发现后,随即进行了重拍。此事发生后,医院就患儿家属担心的两次胸片检查是否会对患儿身体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积极进行沟通解释说明,患儿家属给予了理解。目前,医院已对当值医生停职处理,医院相关责任人正在配合调查,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上海】内鬼为电诈搭桥申请百余条固话线路,涉诈骗900余万元
据“上海嘉定”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被告人周某利用职务之便,2年中帮助多家电信诈骗公司申请固话线路120余条。审判员表示,周某的帮助行为直接导致境外电信网络犯罪分子拨打相关犯罪电话的次数达100余万次,涉及10余个省、直辖市,涉及诈骗金额900余万元。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18000元,并追缴违法所得,没收犯罪工具;在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4年内,禁止其从事电信行业相关工作。
【浙江】打造乡村旅游胜地:2026年全省65%村庄将建成景区村
据澎湃新闻报道,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日前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旅游“五创”行动 助力新时代“千万工程”建设的通知》,提出到2026年全省景区村建成率达65%以上,认定“金3A级”景区村300个,成为富有鲜明辨识度的中国乡村旅游胜地、国际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此外,《通知》还提出乡村旅游到2026年要成为乡村振兴主导产业,全省乡村旅游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率达到10%以上;建成乡村博物馆一千家,“15分钟品质文化圈”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乡村旅游满意率达95%以上,景区村庄对共同富裕的贡献度在30%以上。
【贵州】贵阳警方:5名网民到将狗打死男子家门口滋扰被传唤
贵阳市花溪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10月27日凌晨通报一起治安案件,5名网民到将狗打死男子家门口滋扰,被警方依法传唤。通报称,10月23日,花溪区溪北街道某小区内发生一起男子将狗打死事件。10月24日下午,网民曾某某等五人通过微信群获知当事人马某某的住址信息,并到其家门口对马某某及6岁女儿进行滋扰,造成不良影响。接警后,警方于10月26日上午以涉嫌寻衅滋事对曾某某、罗某、张某某、刘某、郑某某五人依法传唤。对上述事件,警方正在调查处理中。
【山东】官方回应“国家级保护区内非法猎捕候鸟”:立即排查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山东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岛上,山林遍布细密的捕鸟网,鹰、隼、鸮等保护动物频频触网被活捉或丧命,一些鸟类死体流向当地餐厅,成了食客盘中“野味”。山东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回应称,烟台市和长岛森林公安已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同时,当地全面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非法猎捕候鸟行动。从10月26日开始,长岛动员全区各个乡镇、街道的警力、机关干部和志愿者,立即行动上山拉网排查,绝不允许任何捕鸟工具出现在山上。同时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牵头,各个乡镇街道参与,充实完善护鸟巡逻队,在候鸟迁徙季节加大上山巡逻频次,发现违法捕鸟,重拳打击。
【江苏】警方侦破特大生产销售伪劣干粉灭火器案,涉案1.1亿元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南京市公安局10月27日发布消息,南京警方食药环侦部门日前开展伪劣消防产品集中销毁活动。随着现场大批伪劣干粉灭火器被无害化销毁,南京警方破获的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伪劣干粉灭火器案也浮出水面。据介绍,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用伪劣物质代替正规灭火器干粉,用普通空气压力替代专业氮气,然后贴上商标批发给售假公司,再通过网络平台销往全国。南京警方历时一年多,先后捣毁隐藏在全国多地的制售假冒伪劣灭火器窝点11个、大型仓储2处,查获伪劣假冒灭火器14万具,涉案价值累计达1.1亿元,抓获嫌疑人100余人。目前有3人已被判刑,其中刑期最长的达8年,其他涉案人员陆续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湖南】株洲市原常务副市长何剑波受审:被控受贿超1600万元
据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10月25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株洲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剑波受贿一案。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何剑波在担任株洲市石峰区区委书记、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天元区区长、株洲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推进、国有土地出让、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61万余元,其中未遂600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何剑波的刑事责任。被告人何剑波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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