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局发布《关于成立第一届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的通知》,决定成立第一届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下设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环境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伤害预防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等8个标准专业委员会。本届委员会任期5年。
国家疾控局关于成立第一届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的通知
国疾控法规函〔202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局机关各司,中国疾控中心,各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及成员所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化工作,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标准管理办法》,决定成立第一届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下设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环境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伤害预防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等8个标准专业委员会。本届委员会任期5年。现将相关内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疾控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
第一届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名单
附件2
第一届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各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一、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标准工作范围:负责传染病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监测预警、干预评估、监督执法以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资源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单位委员:国家疾控局传防司、监测预警司、应急处置司、卫生免疫司、监督一司
顾问:
杨维中 中国疾控中心,主任医师
冯子健 中华预防医学会,研究员
董小平 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研究员
李兴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
张福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
二、寄生虫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标准工作范围:负责寄生虫病诊断、检测、监测、控制与消除、生物安全、技术指南、基础和管理等标准。
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
单位委员: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
顾问:
周晓农 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研究员
陈家旭 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研究员
闻礼永 杭州医学院,研究员
汪天平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朱淮民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教授
姚立农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王 谦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
三、地方病标准专业委员会
标准工作范围:负责地方病诊断、病区划分、检测、控制与消除标准。
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疾控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
单位委员: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
顾问:
孙殿军 中国疾控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教授
申红梅 中国疾控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教授
郭 雄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张爱华 贵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四、环境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
标准工作范围: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污染健康影响与健康风险评估、室内环境卫生等卫生健康标准。
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单位委员: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监督二司
顾问:
朱 彤 北京大学,教授
郑玉新 青岛大学,教授
郭新彪 北京大学,教授
徐东群 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
五、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
标准工作范围:负责学校的教学设施、生活服务设施、环境和教具卫生标准,学生用品标准,健康相关教育过程标准,学生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标准。
秘书处挂靠单位: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中国疾控中心儿少/学校卫生中心)
单位委员: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监督二司,教育部体艺卫司
顾问:
马 军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中国疾控中心儿少/学校卫生中心),教授
徐 勇 苏州大学,教授
陶芳标 安徽医科大学,教授
六、消毒标准专业委员会
标准工作范围:负责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方法和消毒效果评价标准;传染病传播风险控制相关的消毒标准(医疗机构除外)。
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单位委员: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监督一司
七、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标准工作范围:负责疾病预防控制领域有关数据、技术、安全、管理、数字设备等信息标准。
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疾控中心信息中心
单位委员:国家疾控局规财法规司
八、伤害预防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
标准工作范围:负责公共卫生领域重点非故意伤害类型监测与调查、预防控制、疾病负担评价、风险评价和效果评价等标准。
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疾控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委员: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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