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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容量电价落地,煤电新定位下的利益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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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容量电价落地,煤电新定位下的利益再分配

煤电“压舱石”地位,得到利益机制的保障。

文|华夏能源网

在热议声中,容量电价以远超行业预期的速度落地了!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这离发改委发出征求意见稿仅仅过去了一个月。自明年1月起,现行的煤电单一电量电价机制,将正式调整为“两部制”。这是继202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来,中央在电价改革领域的又一重大举措。

“两部制”电价的出台,给煤电行业带来实质性利好,煤电的“压舱石”地位得到利益机制的保障。煤电的投资成本回收,不再完全依靠发电,不发电时作为系统调节和支撑电源时也能获取收益。

当然,权益与责任是对等的。煤电在享受容量电力的同时,保新能源发电、报电力系统稳定的“担子”也更重了。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低碳转型,煤电担负着不可辜负的重托。

何为“两部制”?

煤电行业的经营成本包括折旧费、人工费、修理费、财务费等固定成本和燃煤等变动成本。现行的单一制电价体系中,煤电企业通过出售所发电量进行交易和结算,想要收回成本、获取更大收益,只能多发电。

电力市场成熟国家通常实行“两部制”电价,即容量电价主要回收机组固定成本、电量电价主要回收变动成本。相比之下,我国现行的电量电价方式,并不能充分体现煤电在电力系统中的支撑、调节价值,不利于新能源大发展下煤电的角色定位转型。

《通知》明确,现有的单一制电价改完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两部制”,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水平则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根据煤电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逐步调整。”

其中,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2024-2025年,多数地方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2026年起,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

每年每千瓦330元是个什么概念呢?

以火电巨头华能国际为例,其拥有近1.3亿千瓦的煤电装机,容量电价一项每年可获得近430亿元的稳定收益。全国煤电装机总计逾13亿千瓦,容量电价一项,年支出4300亿元以上。13亿千瓦煤电年发电量4.9万亿度左右,4300亿元的容量电价相当于度电补贴8.8分钱。

那么,这么一大笔钱从哪里来?《通知》明确,“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也就是说,增加电费由工商业用户承担,不涉及居民和农业用户,这些用户用电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这是否意味着工商业电价将随之上涨?

发改委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主要是电价结构的调整,煤电总体价格水平是基本稳定的,特别是电量电价小幅下降,将带动水电、核电、新能源等其他电源参与市场交易部分电量电价随之下行,工商业用户终端用电成本总体有望稳中略降。”

不管怎么样,容量电价对煤电行业是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在过去几年,煤电陷入了大面积亏损窘境,主要原因在于燃煤价格升高带来成本上升,而电价并不能随市场供需上涨。容量电价的出台,将让煤电企业的一部分收益“旱涝保收”,不受煤价上涨的影响。

不过,如果仅将“两部制”电价的出台理解为中央补偿煤电,就过于表面了,这背后有更深远的谋划和考量。

容量电价争议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一直以来对出台煤电容量电价充满争议。反对的理由是,容量电价会推高煤电装机,这与“双碳”目标是不符合的。

反对者争辩称,2021年以来,煤电连续两年严重亏损。在建成煤电亏损严重的情况下,也并没有降低新建煤电的热情。这意味着,煤电的利益相关方,有信心或者预期,能够获得一个比其实际价值更高的电价水平。而容量电价的出台,会推高这一预期,进而推高煤电装机。

从这个角度看,容量电价会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鼓励新增煤电装机的热情。既然“旱涝保收”都能赚到一笔补贴,那为何不建呢?

但是,“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过程中,最新出现的现实需要,使得出台煤电容量电价成为必然。换句话说,煤电容量电价是对冰冷现实做出的有效回应。

首先,回应的是2021年以来频频爆发的电荒。

最早是由于燃煤短缺、煤电出力不足造成2021年大规模电荒在全国多地蔓延。第一轮拉闸限电自2021年5月始,出现在云南、广东等部分省份,引发工业企业限产;第二轮限电于当年9月始,波及全国大量省市,规模更大、影响更严重。

尤其是东北多地从2021年9月23日开始,出现了用电高峰时段突然拉闸限电的情况,不光限制了工业生产,还影响到居民生活和城市运转,手机断了信号,红绿灯停运,乃至于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接下来的2022年、2023年,受极端气候影响,干旱少雨、来水偏枯,致使西南水电大省经受了多年未遇的缺电之苦。2021年,四川8000万千瓦水电竟直接腰斩。川渝缺电、云贵缺电,为避免大面积拉闸限电,无奈之下只好对辖区高耗能企业限电停产。而受其影响,西南水电的受端省份,也出现了电力缺口。

无论是煤电出力不足造成的全国性电荒,还是水电周期性波动造成的西南局地电荒,“解套”之法都离不开调动煤电出力的积极性,这是中国的能源国情所决定的。

其次,新型电力系统下,煤电从主力电源转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需要容量电价的激励。否则是“没饭吃还要干活”,这“活”是干不下去的。

“双碳”目标提出以来,风、光等新能源逐步向着装机主力迈进。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的报告,到2050年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将达到62%。但是,风电、光伏天生的不均衡、不稳定缺陷,只能依靠煤电来“兜底”。

在未来的新型电力系统中,煤电将逐步走向调节性电源。在新能源发不出来电的时候,煤电要满发;在新能源弱发的时候,煤电要适当出力;在新能源大发的时候,煤电要停机备用。

为新能源深度调峰,煤电的利用小时数将逐步走低,煤电行业会没饭吃,到时候,电荒会卷土重来、新能源转型会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必须给煤电以利益机制保障来推动其转型。至于业界担忧的推高煤电装机的问题,可以用加强审批、淘汰落后等方法来加以控制。

煤电“压舱石”要稳

煤电容量电价的推出,意味着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对“煤电”的重新定位。《通知》释放出清晰明确的政策信号,稳定了煤电行业的预期,为企业吃下“定心丸”,为中国能源安全和能源行业稳步转型保驾护航。

中国的能源安全和能源转型,是一个长期话题,近两年来俄乌战争后欧洲出现的能源安全问题,是值得吸取的经验教训。

一直以来,在“3060”目标的加速推进与能源短缺危机的现实交织下,化石能源如何实现有序替代,是各界争论不休的话题。

一派主张快速转型甚至一步到位,即全面地、奋不顾身的扑向新能源和非化石能源;另一派则主张循序渐进,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在此基础上,化石能源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全世界范围内,能源转型最激进的要属欧洲。然而,一直以能源转型“优等生”示人的欧洲,为激进发展新能源,对新能源的波动性、间歇性、随机性重视不足,对本土的能源自给也有所忽略。

正是由于欧盟过于激进,叠加俄乌战争带来的能源供需形势急转直下,欧洲的能源安全问题爆发,这也给欧洲的民生保障带来了史无前例的灾害性影响。

2021年11月以来,欧洲TTF天然气价格创下了历史最高记录,荷兰鹿特丹煤炭价格从年初70美元/吨,最高升至267美元/吨。到了2022年3月,俄乌战争爆发后俄油俄气出现短供和断供,欧洲天然气价格一度创下70美元/MMbtu的新的历史记录。

能源危机之下,欧洲电力和天然气市场价格上涨了五至十倍,大量企业迫于能源费用的上涨而减产甚至停产,一些中等收入家庭和中小企业则无力支付能源账单,引发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能源安全问题,还导致欧盟的能源转型战略出现“反复”,多国重启废弃煤电厂,德国甚至一度考虑重启核电。

对照欧洲的经验教训,中央提出的“先立后破”转型思路,和“能源的饭碗要端在自己手里”的精神,就显得很务实、很有必要。

回到如何明确煤电定位的问题上,中国目前能源结构还是“三七开”,即70%的化石能源和30%可再生能源,想要到2060年实现能源转型结构实现化石能源、新能源“二八开”,任务艰巨,压力巨大。

在当前现实下,煤电等传统能源还需要较长时期发挥“压舱石”的作用,这是是保障能源安全、实现能源转型的前提,没有煤电的持续投资和有效利用,能源安全和能源转型就缺乏根基。

容量电价机制的出台,重申了对煤电重要角色的肯定。煤电企业可以稳下军心发挥好“压舱石”作用了。凝聚共识、稳步运行,中国能源这艘大船将在劈风斩浪中如期抵达碳中和的彼岸。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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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容量电价落地,煤电新定位下的利益再分配

煤电“压舱石”地位,得到利益机制的保障。

文|华夏能源网

在热议声中,容量电价以远超行业预期的速度落地了!

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这离发改委发出征求意见稿仅仅过去了一个月。自明年1月起,现行的煤电单一电量电价机制,将正式调整为“两部制”。这是继202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来,中央在电价改革领域的又一重大举措。

“两部制”电价的出台,给煤电行业带来实质性利好,煤电的“压舱石”地位得到利益机制的保障。煤电的投资成本回收,不再完全依靠发电,不发电时作为系统调节和支撑电源时也能获取收益。

当然,权益与责任是对等的。煤电在享受容量电力的同时,保新能源发电、报电力系统稳定的“担子”也更重了。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低碳转型,煤电担负着不可辜负的重托。

何为“两部制”?

煤电行业的经营成本包括折旧费、人工费、修理费、财务费等固定成本和燃煤等变动成本。现行的单一制电价体系中,煤电企业通过出售所发电量进行交易和结算,想要收回成本、获取更大收益,只能多发电。

电力市场成熟国家通常实行“两部制”电价,即容量电价主要回收机组固定成本、电量电价主要回收变动成本。相比之下,我国现行的电量电价方式,并不能充分体现煤电在电力系统中的支撑、调节价值,不利于新能源大发展下煤电的角色定位转型。

《通知》明确,现有的单一制电价改完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两部制”,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水平则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根据煤电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逐步调整。”

其中,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2024-2025年,多数地方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2026年起,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

每年每千瓦330元是个什么概念呢?

以火电巨头华能国际为例,其拥有近1.3亿千瓦的煤电装机,容量电价一项每年可获得近430亿元的稳定收益。全国煤电装机总计逾13亿千瓦,容量电价一项,年支出4300亿元以上。13亿千瓦煤电年发电量4.9万亿度左右,4300亿元的容量电价相当于度电补贴8.8分钱。

那么,这么一大笔钱从哪里来?《通知》明确,“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也就是说,增加电费由工商业用户承担,不涉及居民和农业用户,这些用户用电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这是否意味着工商业电价将随之上涨?

发改委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主要是电价结构的调整,煤电总体价格水平是基本稳定的,特别是电量电价小幅下降,将带动水电、核电、新能源等其他电源参与市场交易部分电量电价随之下行,工商业用户终端用电成本总体有望稳中略降。”

不管怎么样,容量电价对煤电行业是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在过去几年,煤电陷入了大面积亏损窘境,主要原因在于燃煤价格升高带来成本上升,而电价并不能随市场供需上涨。容量电价的出台,将让煤电企业的一部分收益“旱涝保收”,不受煤价上涨的影响。

不过,如果仅将“两部制”电价的出台理解为中央补偿煤电,就过于表面了,这背后有更深远的谋划和考量。

容量电价争议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一直以来对出台煤电容量电价充满争议。反对的理由是,容量电价会推高煤电装机,这与“双碳”目标是不符合的。

反对者争辩称,2021年以来,煤电连续两年严重亏损。在建成煤电亏损严重的情况下,也并没有降低新建煤电的热情。这意味着,煤电的利益相关方,有信心或者预期,能够获得一个比其实际价值更高的电价水平。而容量电价的出台,会推高这一预期,进而推高煤电装机。

从这个角度看,容量电价会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鼓励新增煤电装机的热情。既然“旱涝保收”都能赚到一笔补贴,那为何不建呢?

但是,“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过程中,最新出现的现实需要,使得出台煤电容量电价成为必然。换句话说,煤电容量电价是对冰冷现实做出的有效回应。

首先,回应的是2021年以来频频爆发的电荒。

最早是由于燃煤短缺、煤电出力不足造成2021年大规模电荒在全国多地蔓延。第一轮拉闸限电自2021年5月始,出现在云南、广东等部分省份,引发工业企业限产;第二轮限电于当年9月始,波及全国大量省市,规模更大、影响更严重。

尤其是东北多地从2021年9月23日开始,出现了用电高峰时段突然拉闸限电的情况,不光限制了工业生产,还影响到居民生活和城市运转,手机断了信号,红绿灯停运,乃至于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接下来的2022年、2023年,受极端气候影响,干旱少雨、来水偏枯,致使西南水电大省经受了多年未遇的缺电之苦。2021年,四川8000万千瓦水电竟直接腰斩。川渝缺电、云贵缺电,为避免大面积拉闸限电,无奈之下只好对辖区高耗能企业限电停产。而受其影响,西南水电的受端省份,也出现了电力缺口。

无论是煤电出力不足造成的全国性电荒,还是水电周期性波动造成的西南局地电荒,“解套”之法都离不开调动煤电出力的积极性,这是中国的能源国情所决定的。

其次,新型电力系统下,煤电从主力电源转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需要容量电价的激励。否则是“没饭吃还要干活”,这“活”是干不下去的。

“双碳”目标提出以来,风、光等新能源逐步向着装机主力迈进。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的报告,到2050年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将达到62%。但是,风电、光伏天生的不均衡、不稳定缺陷,只能依靠煤电来“兜底”。

在未来的新型电力系统中,煤电将逐步走向调节性电源。在新能源发不出来电的时候,煤电要满发;在新能源弱发的时候,煤电要适当出力;在新能源大发的时候,煤电要停机备用。

为新能源深度调峰,煤电的利用小时数将逐步走低,煤电行业会没饭吃,到时候,电荒会卷土重来、新能源转型会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必须给煤电以利益机制保障来推动其转型。至于业界担忧的推高煤电装机的问题,可以用加强审批、淘汰落后等方法来加以控制。

煤电“压舱石”要稳

煤电容量电价的推出,意味着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对“煤电”的重新定位。《通知》释放出清晰明确的政策信号,稳定了煤电行业的预期,为企业吃下“定心丸”,为中国能源安全和能源行业稳步转型保驾护航。

中国的能源安全和能源转型,是一个长期话题,近两年来俄乌战争后欧洲出现的能源安全问题,是值得吸取的经验教训。

一直以来,在“3060”目标的加速推进与能源短缺危机的现实交织下,化石能源如何实现有序替代,是各界争论不休的话题。

一派主张快速转型甚至一步到位,即全面地、奋不顾身的扑向新能源和非化石能源;另一派则主张循序渐进,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在此基础上,化石能源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全世界范围内,能源转型最激进的要属欧洲。然而,一直以能源转型“优等生”示人的欧洲,为激进发展新能源,对新能源的波动性、间歇性、随机性重视不足,对本土的能源自给也有所忽略。

正是由于欧盟过于激进,叠加俄乌战争带来的能源供需形势急转直下,欧洲的能源安全问题爆发,这也给欧洲的民生保障带来了史无前例的灾害性影响。

2021年11月以来,欧洲TTF天然气价格创下了历史最高记录,荷兰鹿特丹煤炭价格从年初70美元/吨,最高升至267美元/吨。到了2022年3月,俄乌战争爆发后俄油俄气出现短供和断供,欧洲天然气价格一度创下70美元/MMbtu的新的历史记录。

能源危机之下,欧洲电力和天然气市场价格上涨了五至十倍,大量企业迫于能源费用的上涨而减产甚至停产,一些中等收入家庭和中小企业则无力支付能源账单,引发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能源安全问题,还导致欧盟的能源转型战略出现“反复”,多国重启废弃煤电厂,德国甚至一度考虑重启核电。

对照欧洲的经验教训,中央提出的“先立后破”转型思路,和“能源的饭碗要端在自己手里”的精神,就显得很务实、很有必要。

回到如何明确煤电定位的问题上,中国目前能源结构还是“三七开”,即70%的化石能源和30%可再生能源,想要到2060年实现能源转型结构实现化石能源、新能源“二八开”,任务艰巨,压力巨大。

在当前现实下,煤电等传统能源还需要较长时期发挥“压舱石”的作用,这是是保障能源安全、实现能源转型的前提,没有煤电的持续投资和有效利用,能源安全和能源转型就缺乏根基。

容量电价机制的出台,重申了对煤电重要角色的肯定。煤电企业可以稳下军心发挥好“压舱石”作用了。凝聚共识、稳步运行,中国能源这艘大船将在劈风斩浪中如期抵达碳中和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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