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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过去五年收13份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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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过去五年收13份监管函

因子公司厦门未名违规遭入股一事已多次被处罚。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匡达

记者 | 沈溦

刚刚发布完对子公司股权变更披露违规的整改情况通报不久,11月23日未名医药(002581.SZ)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未名医药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深交所网站显示,自2018年以来,未名医药共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或年报问询函共计27份,监管函共计13份。其中多数原因是信息披露存在延误或者不准确的问题。

以2023年收到的两份监管函来看,7月26日,公司因2022年年报与业绩预告相比由盈转亏,且差额较大并未及时修正收到监管通报。

7月19日,公司收到监管函,主要涉及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重要事项和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事项。

深交所指出,2022年5月,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强新)与未名医药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及其他方签订协议,约定杭州强新溢价认购厦门未名6767.4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获得厦门未名约34%股权,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厦门未名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此外,2023年2月,未名医药将厦门未名和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兴)列为被告,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工商备案登记在厦门未名名下的北京科兴约26.92%股权划转至公司,该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上市公司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直至2023年6月15日,才在2022年年报更正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自2018年以来,未名医药前董事长潘爱华及香港科兴现董事长尹卫东作为北京科兴主要股东,因公司发展问题产生矛盾,围绕在未名医药和北京科兴之间引发一系列闹剧,也导致了未名医药一系列混乱。

直到2022年,潘爱华因债务危机等问题失去未名医药实控人地位,并卸任公司董事长。

而就在实控人变更,董事会改选前几天,深交所向公司下发关注函,收到投资者投诉,杭州强新以约29亿元入资厦门未名一事被揭发。随后,上市公司回复表示,未查询到董事会有关该事项的召集通知,也未查询到董事会有关该事项的会议记录。

2023年6月14日,山东证监局就上述事宜向未名医药下发警示函。

根据最新的整改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向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案;2022年11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下发了《立案告知书》;11 月 24日,淄博市公安局对杭州强新6767.49万元人民币权益进行冻结;

2023年5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出具《起诉意见书》,并移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悉,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潘爱华、李鹏飞、罗德顺、赵思媛提起公诉。其中,潘爱华、罗德顺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李鹏飞涉嫌职务侵占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赵思媛涉嫌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

未名医药表示,截至目前,杭州强新入股厦门未名事宜的刑事司法程序正在进行中,公司将视案件后续进展的情况,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月24日,界面新闻记者致电未名医药,咨询立案调查是否与杭州强新入股厦门未名事宜有关,不过公司董秘办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未名医药

  • 机构风向标 | 未名医药(002581)2024年二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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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过去五年收13份监管函

因子公司厦门未名违规遭入股一事已多次被处罚。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匡达

记者 | 沈溦

刚刚发布完对子公司股权变更披露违规的整改情况通报不久,11月23日未名医药(002581.SZ)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未名医药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深交所网站显示,自2018年以来,未名医药共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或年报问询函共计27份,监管函共计13份。其中多数原因是信息披露存在延误或者不准确的问题。

以2023年收到的两份监管函来看,7月26日,公司因2022年年报与业绩预告相比由盈转亏,且差额较大并未及时修正收到监管通报。

7月19日,公司收到监管函,主要涉及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重要事项和未按规定披露诉讼事项。

深交所指出,2022年5月,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强新)与未名医药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及其他方签订协议,约定杭州强新溢价认购厦门未名6767.4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获得厦门未名约34%股权,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厦门未名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此外,2023年2月,未名医药将厦门未名和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兴)列为被告,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工商备案登记在厦门未名名下的北京科兴约26.92%股权划转至公司,该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上市公司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直至2023年6月15日,才在2022年年报更正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自2018年以来,未名医药前董事长潘爱华及香港科兴现董事长尹卫东作为北京科兴主要股东,因公司发展问题产生矛盾,围绕在未名医药和北京科兴之间引发一系列闹剧,也导致了未名医药一系列混乱。

直到2022年,潘爱华因债务危机等问题失去未名医药实控人地位,并卸任公司董事长。

而就在实控人变更,董事会改选前几天,深交所向公司下发关注函,收到投资者投诉,杭州强新以约29亿元入资厦门未名一事被揭发。随后,上市公司回复表示,未查询到董事会有关该事项的召集通知,也未查询到董事会有关该事项的会议记录。

2023年6月14日,山东证监局就上述事宜向未名医药下发警示函。

根据最新的整改公告显示,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向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案;2022年11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下发了《立案告知书》;11 月 24日,淄博市公安局对杭州强新6767.49万元人民币权益进行冻结;

2023年5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出具《起诉意见书》,并移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悉,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潘爱华、李鹏飞、罗德顺、赵思媛提起公诉。其中,潘爱华、罗德顺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李鹏飞涉嫌职务侵占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赵思媛涉嫌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

未名医药表示,截至目前,杭州强新入股厦门未名事宜的刑事司法程序正在进行中,公司将视案件后续进展的情况,按照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月24日,界面新闻记者致电未名医药,咨询立案调查是否与杭州强新入股厦门未名事宜有关,不过公司董秘办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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