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金森新能源所持8.01%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梦洁股份11月29日公告,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新能源”)持有的公司6016.7万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8.14%,占公司总股本的8.01%)被司法冻结,冻结到期日为2025年11月27日。

金森新能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李建伟、李菁将其持有的合计7262.591万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金森新能源行使,金森新能源实际控制的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49,625,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3%,金森新能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

11月6日,公司公告,因金森新能源披露的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不真实,违反了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拟责令金森新能源改正,并对金森新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在改正前,金森新能源对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公司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同时,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金森新能源、李国富、刘必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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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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