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最高检:金融犯罪案件数量仍高位运行,严打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最高检:金融犯罪案件数量仍高位运行,严打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

2023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0%,涉及罪名相对集中。

摄影:界面新闻/范剑磊

界面新闻记者 | 实习记者 田鹤琪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2023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情况。最高检第四检查厅厅长张晓津介绍,总体上,当前我国金融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仍在高位运行。

据最高检数据,2023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0%,涉及罪名相对集中。

针对当前金融犯罪的特点,张晓津介绍,非法集资犯罪居高不下,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新型手段相互交织,利用私募基金,区块链、虚拟币、新能源、影视投资等市场热点的新型案件明显增加。中小银行、信托、票据等金融信贷领域案件时有发生,有的金融机构“内鬼”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有的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非法套取金融机构资金,个别案件涉案金额巨大。

此外,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交易类犯罪多发,出现利用FOF基金、场外期权等复杂金融产品实施证券犯罪等新情况。洗钱、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也在增多,通过虚拟货币交易跨境转移资金成为新手段。

“我们在办案中还发现,在各类金融犯罪背后,资金掮客、技术黑客、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产业链问题日益凸显,助推犯罪甚至成为诱发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张晓津说。

张晓津表示,针对金融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主线,聚焦金融犯罪办案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各项工作。

具体来看,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红岭创投、合星系等非法集资案件,2023年1-11月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同比下降5.6%。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证券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办理獐子岛、回天新材、龙力生物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件,起诉证券犯罪316人,同比上升11.7%。此外,依法打击涉私募基金犯罪,起诉430人,同比下降36.7%;严肃惩治涉金融机构信贷犯罪,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起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和贷款诈骗罪2106人,同比下降11%;持续加大反洗钱力度,起诉洗钱罪2301人,同比上升10%。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副厅长张希靖表示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依法严惩金融“巨蠹”与“蛀虫”,通过金融反腐促进金融监管、促风险化解,助力金融体系平稳健康发展。

据介绍,检察机关重点惩处利用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依法打击各类新型、隐蔽金融领域腐败犯罪,坚决惩治官商勾连、靠贷吃贷、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腐败行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计529人。其中,最高检指导办理了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等一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

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在刑事检察方面,重点是加大惩治金融风险高发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各种名目非法金融活动,持续加大对洗钱及其关联犯罪的追诉力度,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坚决惩治金融腐败犯罪,以精准有力的刑事追诉惩治金融犯罪、震慑金融犯罪、预防金融犯罪。

在民事检察方面,《意见》要求重点加大对金融领域逃废债、“砍头息”“套路贷”等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着重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强化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的有序衔接,加大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维护公平诚信的金融市场秩序。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意见》明确,将围绕国有金融财产保护、金融账户敏感个人信息保护、涉金融领域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金融行业反垄断等法定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并积极探索拓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公益司法保护。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最高检:金融犯罪案件数量仍高位运行,严打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

2023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0%,涉及罪名相对集中。

摄影:界面新闻/范剑磊

界面新闻记者 | 实习记者 田鹤琪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2023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情况。最高检第四检查厅厅长张晓津介绍,总体上,当前我国金融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仍在高位运行。

据最高检数据,2023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0%,涉及罪名相对集中。

针对当前金融犯罪的特点,张晓津介绍,非法集资犯罪居高不下,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手段与新型手段相互交织,利用私募基金,区块链、虚拟币、新能源、影视投资等市场热点的新型案件明显增加。中小银行、信托、票据等金融信贷领域案件时有发生,有的金融机构“内鬼”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有的金融机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非法套取金融机构资金,个别案件涉案金额巨大。

此外,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交易类犯罪多发,出现利用FOF基金、场外期权等复杂金融产品实施证券犯罪等新情况。洗钱、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也在增多,通过虚拟货币交易跨境转移资金成为新手段。

“我们在办案中还发现,在各类金融犯罪背后,资金掮客、技术黑客、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产业链问题日益凸显,助推犯罪甚至成为诱发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张晓津说。

张晓津表示,针对金融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主线,聚焦金融犯罪办案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各项工作。

具体来看,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红岭创投、合星系等非法集资案件,2023年1-11月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同比下降5.6%。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证券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办理獐子岛、回天新材、龙力生物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件,起诉证券犯罪316人,同比上升11.7%。此外,依法打击涉私募基金犯罪,起诉430人,同比下降36.7%;严肃惩治涉金融机构信贷犯罪,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起诉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和贷款诈骗罪2106人,同比下降11%;持续加大反洗钱力度,起诉洗钱罪2301人,同比上升10%。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副厅长张希靖表示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依法严惩金融“巨蠹”与“蛀虫”,通过金融反腐促进金融监管、促风险化解,助力金融体系平稳健康发展。

据介绍,检察机关重点惩处利用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依法打击各类新型、隐蔽金融领域腐败犯罪,坚决惩治官商勾连、靠贷吃贷、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腐败行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计529人。其中,最高检指导办理了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等一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

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在刑事检察方面,重点是加大惩治金融风险高发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各种名目非法金融活动,持续加大对洗钱及其关联犯罪的追诉力度,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坚决惩治金融腐败犯罪,以精准有力的刑事追诉惩治金融犯罪、震慑金融犯罪、预防金融犯罪。

在民事检察方面,《意见》要求重点加大对金融领域逃废债、“砍头息”“套路贷”等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着重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强化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的有序衔接,加大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维护公平诚信的金融市场秩序。

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意见》明确,将围绕国有金融财产保护、金融账户敏感个人信息保护、涉金融领域电信网络诈骗治理、金融行业反垄断等法定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并积极探索拓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公益司法保护。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