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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达科技信披、财务核算不规范被监管“点名”,临近年末再上演换审“大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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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达科技信披、财务核算不规范被监管“点名”,临近年末再上演换审“大戏”

近5年里第4次更换年报审计机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庞宇

12月27日晚间,奋达科技(002681.SZ)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肖奋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奋达科技在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况,事关公司两年前一笔《股权转让协议》。

界面新闻注意到,奋达科技曾因上述股权交易对方支付违约而导致2021年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在此次被深圳证监局“点名”之前,该交易履约情况也多次遭到监管层关注。

而就在被证监局“点名”前不久,奋达科技发布关于变更年审机构的公告,这已是公司近5年里第4次更换年报审计机构。

信披、财务核算不规范被责令改正

12月27日晚间,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奋达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 一是未对股权转让系列补充协议履行临时公告义务。2021年12月,奋达科技与相关方签订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奋达科技就上述事项签署4份补充协议,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支付条款作出了实质调整,构成重大事件的较大进展或变化。公司未对4份协议履行临时公告。
  • 二是未确认2021年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2022年4月15日,奋达科技与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中相关费用作进一步明确,构成2021年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奋达科技未按规定对2021年财务报告进行调整,影响了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上述情形均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反映出奋达科技在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况。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因奋达科技董事长肖奋、总经理谢玉平、财务总监肖晓、董事会秘书周桂清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分别对4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界面新闻注意到,同样因为上述问题,深交所12月27日对奋达科技下发关注函,深交所表示将对奋达科技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相应措施。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回顾来看,2022年12月,奋达科技公告拟将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达)100%股权作价5.02亿元转让给山东麦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滔科技),双方就此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按照协议约定,麦滔科技应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向奋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51%,即2.56亿元,此后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之前、 2022年9月30日之前、2022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股权转让款的19%、15%、15%,即9538万元、7530万元、7530万元。

但仅进展到第二期,交易对方便出现了违约。由于麦滔科技未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履约第二笔转让款,2022年4月15日,双方签署《备忘录》,对第二期转让款支付时间进行调整,但调整后,麦滔科技仍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完毕。该事项一度导致奋达科技2021年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

据奋达科技表示,2021年年报披露后,为进一步厘清富诚达股权交割过程中公司应承担的相关义务,推动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履行,交易各方多次沟通达成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公司同意将麦滔科技整合、重组富诚达的相关费用及交割过程中标的公司部分特定遗留款项与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进行抵销,共抵消9587.38万元(约占全部转让款的19%)。至此,麦滔科技应再向奋达科技支付剩余转让款9010.62万元。

而根据约定,剩余款项仍以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麦滔科技应分别在2023年4月21日前、2024年4月15日前、2025年4月15日前支付1500万元、2000万元、5510.62万元。其中,1500万元已于今年履约。目前剩余未回款金额为7510.62万元,未回收金额约占全部5.02亿元转让款的15%。

也就是说,这笔原计划应在2022年底就收到的转让款,不仅被协商冲抵掉了19%,还被延期至2025年才支付完毕。

奋达科技拿到转让款的过程之“艰辛”令人折舌。而参考先前,剩余款项能否顺利拿到、是否会重蹈交易对方违约而令公司财报“非标”的覆辙,这一潜在风险仍令人担忧。

奋达科技2023年5月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曾表示,根据相关公开网站查询麦滔科技股东穿透情况,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企业淄博市张店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第一大股东,麦滔科技对剩余未支付款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不久前刚宣布更换年审机构

就在被证监局“点名”前不久,奋达科技发布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2月19日,奋达科技公告称,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年报审计的执业人员数量减少,本公司的审计工作量较大,其无法顺利协调其他审计人员参与完成相应审计工作;且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原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项目组部分人员已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后,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奋达科技表示,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振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振兴所)进行了沟通,振兴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需要注意的是,这已是奋达科技近5年里第4次更换年报审计机构。

奋达科技2012年上市,2013年至2018年均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19年,因瑞华卷入*ST康得(已退市,曾用股票代码:002450.SZ)造假案被立案调查,奋达科技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这一年,公司连续六年财报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记录终止。

因无法确定奋达科技并购来的子公司富诚达和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相关商誉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富诚达长期待摊费用的准确性等,立信对奋达科技2019年财报出具“保留意见”,同时对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

奋达科技境遇也在此时陷入最低谷。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奋达科技”变更为“*ST奋达”。

2020年9月,奋达科技换掉立信,改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为2020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作为新任年审会计师,亚太所对奋达科技2020年财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也一度遭到深交所问询。深交所曾要求亚太所对2020年期初财务数据所履行的审计或审阅程序,与前任会计师进行审计沟通的具体内容等系列情况进行说明。

这份标准的审计报告让奋达科技得以顺利摘帽。因2020年业绩扭亏为盈,奋达科技股票于2021年4月撤销退市风险。

然而“美好的气氛”仅维持了一年。2021年,奋达科技便因未如期收到关于富诚达股权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而被亚太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年报审计报告。

2022年末,奋达科技换掉亚太所,“牵手”振兴所,后者对公司2022年年报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此时,正值年末,奋达科技再次上演换审“大戏”,又是何打算?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奋达科技

  • 奋达科技(002681.SZ)内审部负责人杨武辞职
  • 年内公司股价跌幅超20%,奋达科技(002681.SZ)控股股东肖奋累计质押股份超所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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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达科技信披、财务核算不规范被监管“点名”,临近年末再上演换审“大戏”

近5年里第4次更换年报审计机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庞宇

12月27日晚间,奋达科技(002681.SZ)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肖奋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奋达科技在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况,事关公司两年前一笔《股权转让协议》。

界面新闻注意到,奋达科技曾因上述股权交易对方支付违约而导致2021年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在此次被深圳证监局“点名”之前,该交易履约情况也多次遭到监管层关注。

而就在被证监局“点名”前不久,奋达科技发布关于变更年审机构的公告,这已是公司近5年里第4次更换年报审计机构。

信披、财务核算不规范被责令改正

12月27日晚间,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奋达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 一是未对股权转让系列补充协议履行临时公告义务。2021年12月,奋达科技与相关方签订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奋达科技就上述事项签署4份补充协议,对《股权转让协议》的支付条款作出了实质调整,构成重大事件的较大进展或变化。公司未对4份协议履行临时公告。
  • 二是未确认2021年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2022年4月15日,奋达科技与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对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中相关费用作进一步明确,构成2021年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奋达科技未按规定对2021年财务报告进行调整,影响了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上述情形均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反映出奋达科技在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况。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因奋达科技董事长肖奋、总经理谢玉平、财务总监肖晓、董事会秘书周桂清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分别对4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界面新闻注意到,同样因为上述问题,深交所12月27日对奋达科技下发关注函,深交所表示将对奋达科技及相关当事人采取相应措施。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回顾来看,2022年12月,奋达科技公告拟将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达)100%股权作价5.02亿元转让给山东麦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滔科技),双方就此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按照协议约定,麦滔科技应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向奋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51%,即2.56亿元,此后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之前、 2022年9月30日之前、2022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股权转让款的19%、15%、15%,即9538万元、7530万元、7530万元。

但仅进展到第二期,交易对方便出现了违约。由于麦滔科技未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履约第二笔转让款,2022年4月15日,双方签署《备忘录》,对第二期转让款支付时间进行调整,但调整后,麦滔科技仍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完毕。该事项一度导致奋达科技2021年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

据奋达科技表示,2021年年报披露后,为进一步厘清富诚达股权交割过程中公司应承担的相关义务,推动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履行,交易各方多次沟通达成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公司同意将麦滔科技整合、重组富诚达的相关费用及交割过程中标的公司部分特定遗留款项与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进行抵销,共抵消9587.38万元(约占全部转让款的19%)。至此,麦滔科技应再向奋达科技支付剩余转让款9010.62万元。

而根据约定,剩余款项仍以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麦滔科技应分别在2023年4月21日前、2024年4月15日前、2025年4月15日前支付1500万元、2000万元、5510.62万元。其中,1500万元已于今年履约。目前剩余未回款金额为7510.62万元,未回收金额约占全部5.02亿元转让款的15%。

也就是说,这笔原计划应在2022年底就收到的转让款,不仅被协商冲抵掉了19%,还被延期至2025年才支付完毕。

奋达科技拿到转让款的过程之“艰辛”令人折舌。而参考先前,剩余款项能否顺利拿到、是否会重蹈交易对方违约而令公司财报“非标”的覆辙,这一潜在风险仍令人担忧。

奋达科技2023年5月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曾表示,根据相关公开网站查询麦滔科技股东穿透情况,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企业淄博市张店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第一大股东,麦滔科技对剩余未支付款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不久前刚宣布更换年审机构

就在被证监局“点名”前不久,奋达科技发布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2月19日,奋达科技公告称,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年报审计的执业人员数量减少,本公司的审计工作量较大,其无法顺利协调其他审计人员参与完成相应审计工作;且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原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项目组部分人员已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后,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奋达科技表示,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振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振兴所)进行了沟通,振兴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需要注意的是,这已是奋达科技近5年里第4次更换年报审计机构。

奋达科技2012年上市,2013年至2018年均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19年,因瑞华卷入*ST康得(已退市,曾用股票代码:002450.SZ)造假案被立案调查,奋达科技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这一年,公司连续六年财报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记录终止。

因无法确定奋达科技并购来的子公司富诚达和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相关商誉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富诚达长期待摊费用的准确性等,立信对奋达科技2019年财报出具“保留意见”,同时对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

奋达科技境遇也在此时陷入最低谷。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20年5月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奋达科技”变更为“*ST奋达”。

2020年9月,奋达科技换掉立信,改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为2020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作为新任年审会计师,亚太所对奋达科技2020年财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也一度遭到深交所问询。深交所曾要求亚太所对2020年期初财务数据所履行的审计或审阅程序,与前任会计师进行审计沟通的具体内容等系列情况进行说明。

这份标准的审计报告让奋达科技得以顺利摘帽。因2020年业绩扭亏为盈,奋达科技股票于2021年4月撤销退市风险。

然而“美好的气氛”仅维持了一年。2021年,奋达科技便因未如期收到关于富诚达股权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而被亚太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年报审计报告。

2022年末,奋达科技换掉亚太所,“牵手”振兴所,后者对公司2022年年报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此时,正值年末,奋达科技再次上演换审“大戏”,又是何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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