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向公司借款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触及违规,大中矿业及董事长、监事收内蒙古证监局警示函

大中矿业12月29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监事范苗春2022年1月至3月向公司借款200万元,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监事范苗春是上述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董事长牛国锋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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