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代表委员建议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国家医保局回应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代表委员建议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国家医保局回应

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制度运行实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推动实现促进经济发展和更好保障民生的双赢局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建议适时调整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减轻企业负担。2024年1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多份对全国两会建议提案的答复,就此话题进行回应。

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张海军代表建议的答复中,国家医保局介绍,国家高度关注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关情况。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先后出台阶段性减征、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措施,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对于减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国家医保局在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方洁委员提案答复的函中介绍,2019年,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降费后各类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已实质性减轻。

2020年,为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全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基金共减收1.54万亿元。2022年,为应对疫情冲击,稳就业、保民生,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明确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和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困难行业企业,以及所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费。2022年4月至12月,三项社会保险费共缓缴1000多亿元。

“这些支持政策有效纾解了企业经营困难,但同时也造成基金可支撑能力下降,尤其是部分困难省份养老金支付压力较大。总体上看,目前的费率水平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基金支撑能力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等相适应。”国家医保局说。

对于减轻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负担,国家医保局介绍,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制度建立于1998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用人单位缴费率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个人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可做相应调整。目前,全国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平均费率为7.5%左右,个人费率为2%左右。

国家医保局表示,制度运行中,国家高度重视减轻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负担。2020年为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2020年为全国975万家参保单位减征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超过1500亿元。

2022年,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统筹地区的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免申即享”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截至2022年11月底,累计缓缴单位缴费889亿元惠及847万户企业,有力支持了“六稳”“六保”工作。

“在当前人口老龄化加速、医疗费用持续增长的大背景下,职工医保筹资机制有力支撑了制度长期平稳可持续运行,对确保参保职工医保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等建议,我们将结合基本医保制度运行实际,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国家医保局表示。

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制度运行实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推动实现促进经济发展和更好保障民生的双赢局面。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代表委员建议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国家医保局回应

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制度运行实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推动实现促进经济发展和更好保障民生的双赢局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建议适时调整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减轻企业负担。2024年1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多份对全国两会建议提案的答复,就此话题进行回应。

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张海军代表建议的答复中,国家医保局介绍,国家高度关注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关情况。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先后出台阶段性减征、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措施,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对于减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国家医保局在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方洁委员提案答复的函中介绍,2019年,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降费后各类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已实质性减轻。

2020年,为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全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基金共减收1.54万亿元。2022年,为应对疫情冲击,稳就业、保民生,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明确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和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困难行业企业,以及所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费。2022年4月至12月,三项社会保险费共缓缴1000多亿元。

“这些支持政策有效纾解了企业经营困难,但同时也造成基金可支撑能力下降,尤其是部分困难省份养老金支付压力较大。总体上看,目前的费率水平与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基金支撑能力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等相适应。”国家医保局说。

对于减轻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负担,国家医保局介绍,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制度建立于1998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用人单位缴费率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个人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可做相应调整。目前,全国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平均费率为7.5%左右,个人费率为2%左右。

国家医保局表示,制度运行中,国家高度重视减轻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负担。2020年为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2020年为全国975万家参保单位减征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超过1500亿元。

2022年,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统筹地区的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免申即享”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截至2022年11月底,累计缓缴单位缴费889亿元惠及847万户企业,有力支持了“六稳”“六保”工作。

“在当前人口老龄化加速、医疗费用持续增长的大背景下,职工医保筹资机制有力支撑了制度长期平稳可持续运行,对确保参保职工医保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等建议,我们将结合基本医保制度运行实际,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国家医保局表示。

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制度运行实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推动实现促进经济发展和更好保障民生的双赢局面。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