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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申辩,金力泰虚构“15亿黄金贸易”被罚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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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申辩,金力泰虚构“15亿黄金贸易”被罚200万

投资者索赔跟上了!

文 | 野马财经 于婞

编辑丨武丽娟

主营工业涂料的金力泰(300225.SZ)“虚构约15亿元黄金贸易业务”一事尘埃落定 。

2024年1月4日,金力泰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明确指出,金力泰成立全资子公司参与浙江运发主导的虚构“黄金贸易业务”。业务以贸易为名,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金力泰子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上下游实际均由浙江运发指定相关物流、资金形成闭环,金力泰实业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赚取资金使用费。

事实上,在2023年12月5日晚间,金力泰就公告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彼时金力泰及相关人员在听证会中还给出陈述、申辩意见。金力泰方面表示:“金力泰没有恶意造假,不知晓存在循环贸易情况。”

同时,包括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袁翔等人在内的所有涉及的主管人员皆提及了“对黄金贸易业务背后可能存在的循环贸易情况不知情”这样的说法。

不过对于金力泰的相关申辩意见,上海证监局认为,多个事实综合认定金力泰知悉黄金贸易业务实际情况,并无不妥,因此对金力泰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而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不足以证明已经勤勉尽责, 因此对袁翔等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金力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袁翔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金力泰副总经理严家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金力泰董事景总法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汤洋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金力泰财务总监隋静媛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截至1月5日收盘,金力泰报9.68元/股,跌2.91%,总市值46.02亿元。

虚构的15亿“黄金贸易业务”

事情要追溯到2020年5月,金力泰成立全资子公司金力泰实业,主要以开展金属制品销售业务为主。

此后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的一年多时间,金力泰实业与下游客户累计订立41份黄金销售合同,交易的货品为1KG/个、Au9999的定制金条,合同金额总计15.09亿元。

同时,金力泰实业还与浙江运发等上游供应商订立了41份黄金采购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4.85亿元。

通过上下游转手,金力泰实业可以赚取差价2400万元。

实际上,与金力泰实业签署采购和销售合同的上下游公司,都是由浙江运发指定的,相关物流、资金也形成闭环。也就是说,金力泰实业实际上并未真正参与黄金贸易,只在这起黄金贸易中履行垫资义务,赚取资金使用费。而贸易的幕后主导是它的上游供应商浙江运发。

但其母公司金力泰并未披露参与“黄金贸易业务”的真实情况,而是将上述“黄金贸易业务”涉及的相关黄金制品计入存货,由此导致金力泰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虚增2021年末存货2.58亿元,占2021年末归属净资产的28.32%。

此外,金力泰将上述业务形成的购销差额计入收入,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及收入确认的条件,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虚增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38.99万元,占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的6.11%。

然而2022年3月,金力泰监事会主席王薇提出辞职并发表《辞职信》,提出2020年,其在监事会正常履职的过程中,监事会受到干扰,监事会作出的有关履职的决议没有得到披露。2021年,在公司监事候选人推举过程中,监事会正常履行职权也受到干扰。

这起虚构“黄金贸易业务”一事终于露出了冰山一角。

后续监管部门就黄金贸易相关事项进行过多次问询,直到2023年2月3日,金力泰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12月5日,随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披露,这一虚构“黄金贸易业务”才被公之于众。

2020年5月起,公司股价曾经大涨,并在2021年2月摸到了24.97元/股的历史高点。不过随后股价又开始回落,尤其是2022年间,一年市值缩水64.33%。

金力泰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且经公司初步测算,若追溯调整公司相应报告期的财务报表,上述事项未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的归属净利润产生影响,即影响额为0元。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就可以忽视虚构黄金贸易的影响。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还表示,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罗建欣律师指出,2022年5月5日后至2023年2月3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且在2023年2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主导者”浙江运发

金力泰作为一家工业涂料公司,业务范围并不包括黄金等贵金属的贸易。其子公司金力泰实业,也是在这起虚构“黄金贸易业务”开展之前紧急成立的。

而据金力泰实业2020和2021年度报告显示,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就是“金属制品销售”。

不过随着事情败露,公司随即停止了这一业务,并在2023年6月由“上海金力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金力泰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也变更为“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等。

不过据金力泰回复投资者称,金力泰实业暂时没有太多具体的业务。

实际上,从公司披露的信息来看,真正从事黄金贸易的“幕后大佬”是浙江运发。据“证券时报·e公司”报道,金力泰与浙江运发结缘于一次“表彰员工的纪念徽章”的制作,浙江运发承接了金力泰的这项需求,此后两公司也就有了联系。

浙江运发是一家贵金属文创产品的制造商,曾参与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奖牌挂钩制作、2010年上海世博会贵金属礼品制作、2023年春节联欢晚会纪念徽章设计生产等。

由于公司性质,浙江运发对黄金的需求量较大,但采购黄金必须现款,等下游客户回款又需要时间,因此浙江运发在资金压力之下,找到了金力泰来“代买”黄金,并通过指定的上下游差价给予金力泰实业一定的收益。而这一垫资的年化收益率在2021年上半年达8.25%。

受共同利益的驱使,双方一拍即合。

不过“垫资”也有风险,按照合同,下游客户只需要预付销售合同金额的5%,金力泰实业却需要向上游供应商预付100%采购款,交付完成后,下游客户再向金力泰实业支付剩余的95%尾款。

然而这场2021年7月就结束的交易,直到2022年一季度才收齐尾款,金力泰曾在公告中称,这导致金力泰承担迟滞增加的成本费用及由此产生的业务风险。而金力泰将这次的延期归结为了疫情影响。

但浙江运发对“证券时报·e公司”表示,上述相关业务已经终结,金力泰实业的款项及收益均按时足额收回。除此之外,浙江运发没有其他的黄金贸易业务。

80后“新老板”进军资本市场?

事实上,浙江运发的“触角”并非只伸到了金力泰这一家上市公司。虽不在资本市场,但资本市场常常流传浙江运发的传说。

如在新三板挂牌的汇通金科(833631.NQ),爱企查显示,其第二大股东就是浙江运发背后的浙江运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运发集团”),持股比例12.33%。

来源:爱企查

另外,浙江运发的身影还出现在深市创业板IPO公司卡恩文化的前五大客户之中。

有意思的是,在刚与卡恩文化合作的2020年,浙江运发向其采购金铤、银铤、“金牛抱财”手串等文创工艺品,卡恩文化对浙江运发的销售占比为8.42%,但对其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达到14.83%,还计提了28.29万元的坏账准备金额。

不过最终卡恩文化在2021年7月撤回了IPO申请,并未成功上市。

作为国内头部贵金属文创产品的设计方、生产商和销售商,浙江运发的早已不甘于只是“影响”上市公司。2022年10月,浙江运发在公司介绍中提到,运发集团2021年至2025年战略聚焦时期,董事会开启第一个五年计划,深耕大文创行业,持续扩大贵金属工艺品市场份额的同时打造多元IP矩阵,并计划在国内A股主板上市。

官网介绍,浙江运发前身是成立于1995年的上虞珠宝饰品厂,在2001年更名为“上虞市运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由集体所有制转制为股份制有限公司。并在2012年增资扩股,升格并更名为“浙江运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不过据据前任董事长俞支援编写的图书《运发之路》,公司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50年。

在浙江运发蒸蒸日上之时,时任总经理俞辉逐作为传承人,渐接棒了董事长俞支援的位置,成为如今浙江运发的掌舵人。

俞辉1983年出生,已到不惑之年。他2005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经济管理系,后又取得了同济大学EMBA学位。

在浙江运发官网,俞辉手捧一本中国最早的医学典籍《黄帝内经》,并在寄语中提到,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业内知名机构和大型渠道商与运发携手,未来,运发也将与更多国内外优秀品牌开展合作。

主导上市公司金力泰虚构“黄金贸易业务”的浙江运发,在80后“新老板”的带领下,是否会以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形象在资本市场亮相?评论区聊聊吧。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金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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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申辩,金力泰虚构“15亿黄金贸易”被罚200万

投资者索赔跟上了!

文 | 野马财经 于婞

编辑丨武丽娟

主营工业涂料的金力泰(300225.SZ)“虚构约15亿元黄金贸易业务”一事尘埃落定 。

2024年1月4日,金力泰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明确指出,金力泰成立全资子公司参与浙江运发主导的虚构“黄金贸易业务”。业务以贸易为名,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金力泰子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上下游实际均由浙江运发指定相关物流、资金形成闭环,金力泰实业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赚取资金使用费。

事实上,在2023年12月5日晚间,金力泰就公告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彼时金力泰及相关人员在听证会中还给出陈述、申辩意见。金力泰方面表示:“金力泰没有恶意造假,不知晓存在循环贸易情况。”

同时,包括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袁翔等人在内的所有涉及的主管人员皆提及了“对黄金贸易业务背后可能存在的循环贸易情况不知情”这样的说法。

不过对于金力泰的相关申辩意见,上海证监局认为,多个事实综合认定金力泰知悉黄金贸易业务实际情况,并无不妥,因此对金力泰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而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不足以证明已经勤勉尽责, 因此对袁翔等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金力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袁翔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金力泰副总经理严家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金力泰董事景总法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汤洋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金力泰财务总监隋静媛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截至1月5日收盘,金力泰报9.68元/股,跌2.91%,总市值46.02亿元。

虚构的15亿“黄金贸易业务”

事情要追溯到2020年5月,金力泰成立全资子公司金力泰实业,主要以开展金属制品销售业务为主。

此后2020年5月至2021年7月的一年多时间,金力泰实业与下游客户累计订立41份黄金销售合同,交易的货品为1KG/个、Au9999的定制金条,合同金额总计15.09亿元。

同时,金力泰实业还与浙江运发等上游供应商订立了41份黄金采购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4.85亿元。

通过上下游转手,金力泰实业可以赚取差价2400万元。

实际上,与金力泰实业签署采购和销售合同的上下游公司,都是由浙江运发指定的,相关物流、资金也形成闭环。也就是说,金力泰实业实际上并未真正参与黄金贸易,只在这起黄金贸易中履行垫资义务,赚取资金使用费。而贸易的幕后主导是它的上游供应商浙江运发。

但其母公司金力泰并未披露参与“黄金贸易业务”的真实情况,而是将上述“黄金贸易业务”涉及的相关黄金制品计入存货,由此导致金力泰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虚增2021年末存货2.58亿元,占2021年末归属净资产的28.32%。

此外,金力泰将上述业务形成的购销差额计入收入,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及收入确认的条件,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虚增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38.99万元,占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的6.11%。

然而2022年3月,金力泰监事会主席王薇提出辞职并发表《辞职信》,提出2020年,其在监事会正常履职的过程中,监事会受到干扰,监事会作出的有关履职的决议没有得到披露。2021年,在公司监事候选人推举过程中,监事会正常履行职权也受到干扰。

这起虚构“黄金贸易业务”一事终于露出了冰山一角。

后续监管部门就黄金贸易相关事项进行过多次问询,直到2023年2月3日,金力泰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12月5日,随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披露,这一虚构“黄金贸易业务”才被公之于众。

2020年5月起,公司股价曾经大涨,并在2021年2月摸到了24.97元/股的历史高点。不过随后股价又开始回落,尤其是2022年间,一年市值缩水64.33%。

金力泰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且经公司初步测算,若追溯调整公司相应报告期的财务报表,上述事项未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的归属净利润产生影响,即影响额为0元。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就可以忽视虚构黄金贸易的影响。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罗建欣律师还表示,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罗建欣律师指出,2022年5月5日后至2023年2月3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且在2023年2月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主导者”浙江运发

金力泰作为一家工业涂料公司,业务范围并不包括黄金等贵金属的贸易。其子公司金力泰实业,也是在这起虚构“黄金贸易业务”开展之前紧急成立的。

而据金力泰实业2020和2021年度报告显示,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就是“金属制品销售”。

不过随着事情败露,公司随即停止了这一业务,并在2023年6月由“上海金力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金力泰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也变更为“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等。

不过据金力泰回复投资者称,金力泰实业暂时没有太多具体的业务。

实际上,从公司披露的信息来看,真正从事黄金贸易的“幕后大佬”是浙江运发。据“证券时报·e公司”报道,金力泰与浙江运发结缘于一次“表彰员工的纪念徽章”的制作,浙江运发承接了金力泰的这项需求,此后两公司也就有了联系。

浙江运发是一家贵金属文创产品的制造商,曾参与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奖牌挂钩制作、2010年上海世博会贵金属礼品制作、2023年春节联欢晚会纪念徽章设计生产等。

由于公司性质,浙江运发对黄金的需求量较大,但采购黄金必须现款,等下游客户回款又需要时间,因此浙江运发在资金压力之下,找到了金力泰来“代买”黄金,并通过指定的上下游差价给予金力泰实业一定的收益。而这一垫资的年化收益率在2021年上半年达8.25%。

受共同利益的驱使,双方一拍即合。

不过“垫资”也有风险,按照合同,下游客户只需要预付销售合同金额的5%,金力泰实业却需要向上游供应商预付100%采购款,交付完成后,下游客户再向金力泰实业支付剩余的95%尾款。

然而这场2021年7月就结束的交易,直到2022年一季度才收齐尾款,金力泰曾在公告中称,这导致金力泰承担迟滞增加的成本费用及由此产生的业务风险。而金力泰将这次的延期归结为了疫情影响。

但浙江运发对“证券时报·e公司”表示,上述相关业务已经终结,金力泰实业的款项及收益均按时足额收回。除此之外,浙江运发没有其他的黄金贸易业务。

80后“新老板”进军资本市场?

事实上,浙江运发的“触角”并非只伸到了金力泰这一家上市公司。虽不在资本市场,但资本市场常常流传浙江运发的传说。

如在新三板挂牌的汇通金科(833631.NQ),爱企查显示,其第二大股东就是浙江运发背后的浙江运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运发集团”),持股比例12.33%。

来源:爱企查

另外,浙江运发的身影还出现在深市创业板IPO公司卡恩文化的前五大客户之中。

有意思的是,在刚与卡恩文化合作的2020年,浙江运发向其采购金铤、银铤、“金牛抱财”手串等文创工艺品,卡恩文化对浙江运发的销售占比为8.42%,但对其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达到14.83%,还计提了28.29万元的坏账准备金额。

不过最终卡恩文化在2021年7月撤回了IPO申请,并未成功上市。

作为国内头部贵金属文创产品的设计方、生产商和销售商,浙江运发的早已不甘于只是“影响”上市公司。2022年10月,浙江运发在公司介绍中提到,运发集团2021年至2025年战略聚焦时期,董事会开启第一个五年计划,深耕大文创行业,持续扩大贵金属工艺品市场份额的同时打造多元IP矩阵,并计划在国内A股主板上市。

官网介绍,浙江运发前身是成立于1995年的上虞珠宝饰品厂,在2001年更名为“上虞市运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由集体所有制转制为股份制有限公司。并在2012年增资扩股,升格并更名为“浙江运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不过据据前任董事长俞支援编写的图书《运发之路》,公司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50年。

在浙江运发蒸蒸日上之时,时任总经理俞辉逐作为传承人,渐接棒了董事长俞支援的位置,成为如今浙江运发的掌舵人。

俞辉1983年出生,已到不惑之年。他2005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经济管理系,后又取得了同济大学EMBA学位。

在浙江运发官网,俞辉手捧一本中国最早的医学典籍《黄帝内经》,并在寄语中提到,如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业内知名机构和大型渠道商与运发携手,未来,运发也将与更多国内外优秀品牌开展合作。

主导上市公司金力泰虚构“黄金贸易业务”的浙江运发,在80后“新老板”的带领下,是否会以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形象在资本市场亮相?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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