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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又现离婚案,同辉信息实控人夫妇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去年筹划“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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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又现离婚案,同辉信息实控人夫妇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去年筹划“易主”

定增尚未审核通过。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匡达

界面新闻记者 | 冯雨晨

2024年以来,继长春高新(000661.SZ)二股东离婚分股给前妻之后,同辉信息(430090.BJ)实控人夫妇也宣布了离婚消息。以同辉信息2月23日收盘价4.14元/股计算,实控人离婚涉及股票大约价值620万元。

2月23日晚间,同辉信息公告,公司实控人戴福昊与崔振英因离婚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崔振英需将持有的同辉信息股份中的150万股过户给戴福昊,作为婚内房产分割的补偿。崔振英需在双方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的一个月内过户给戴福昊,剩余股份960.77万股归崔振英所有。

“前妻”持股将跌下5%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戴福昊持有同辉信息3615.07万股,占总股份的18.14%,崔振英持有1110.77万股,占总股份的5.57%,两人合计持有同辉信息23.71%的股份,为同辉信息实控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且崔振英将持有的150万股过户完成后,崔振英持股比例将由5.57%降至4.82%,戴福昊持股比例将由18.14%增至18.89%。

由此,崔振英不再是同辉信息持股5%及以上大股东。资料显示,崔振英非同辉信息董监高成员。

但这并不意味着崔振英能够“随意”减持。去年,A股频发生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股东离婚案例,不乏有股东通过“技术性离婚”绕道减持。

2023年7月28日,证监会答记者问时回应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运行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应自觉规范减持行为,明确应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并要求大股东、董监高因离婚、法人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而分配了股份的,股份受让方也要继续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同辉信息也披露了崔振英不减持承诺,自2024年2月26日起12个月内,崔振英不以任何方式减持150万股过户后所剩余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若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资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一并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与此同时,上述承诺不减持股份的期限届满后,崔振英所持有的同辉信息股份将继续与戴福昊所持公司股份合并计算,并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的相关规定。

这意味着,一年之后,崔振英若要减持股份依旧需履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的预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戴福昊去年曾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收警示函。2023年2月10日,同辉信息披露,公司实控人戴福昊通过公司借款给两名离职员工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日均占用金额为3826.84万元,日最高资金占用额为4162.09万元。

2023年2月9日,目前戴福昊因个人原因辞去同辉信息董事长职务,2023年2月14日,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向同辉信息、戴福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月28日,北交所给予同辉信息、戴福昊、同辉信息前财务总监姬海燕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易主南天信息尚未落定

除了行政处罚,戴福昊还需解决资金占用经济补偿款,提供借款方或将“吃”下同辉信息成为新控股股东。

2023年8月,戴福昊与北京力声科力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力声科力”)签署《借款协议》,力声科力向戴福昊出借3826.84万元并直接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经济补偿款。根据借款协议约定,力声科力支付款项后,戴福昊应自行将名下股票质押借款,取得新的资金以偿还力声科力的债务,或在戴福昊无法自行取得借款时将该股权向力声科力或力声科力指定的第三方质押,获得融资以偿还力声科力的借款。

截至2023年8月7日,同辉信息已收到前述资金占用对应的经济补偿款总计3845.97万元,至此,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已悉数解决。

同在2023年8月,同辉信息宣布拟向特定对象力声科力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980.01万股(含本数),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8亿元。

同辉信息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崔振英与力声科力于2023年8月8日签署《放弃股份表决权协议》。根据该协议,崔振英放弃所持同辉信息全部股份(1110.7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57%)的表决权。

若发行完成,力声科力将直接持有同辉信息5980.01万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08%。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力声科力,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天眼查信息显示,力声科力是由南天数金(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上市公司南天信息(000948.SZ)持有该公司46%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南天信息是一家金融科技数字化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云南省国资委。

同辉信息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基于场景的数字视觉解决方案产品及服务,2021年8月登陆北交所。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营收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净利润同比转为亏损,亏损额超过4000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同比继续下滑,净利润亏损3286.50万元。

同辉信息表示,力声科力入主后,双方可以在教育、党建和智慧城市等多个领域,在品牌、业务、技术、客户等多个方面产生协同效益。不过,该定增等待“落槌”,尚未取得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同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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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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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又现离婚案,同辉信息实控人夫妇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去年筹划“易主”

定增尚未审核通过。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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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继长春高新(000661.SZ)二股东离婚分股给前妻之后,同辉信息(430090.BJ)实控人夫妇也宣布了离婚消息。以同辉信息2月23日收盘价4.14元/股计算,实控人离婚涉及股票大约价值620万元。

2月23日晚间,同辉信息公告,公司实控人戴福昊与崔振英因离婚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崔振英需将持有的同辉信息股份中的150万股过户给戴福昊,作为婚内房产分割的补偿。崔振英需在双方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的一个月内过户给戴福昊,剩余股份960.77万股归崔振英所有。

“前妻”持股将跌下5%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戴福昊持有同辉信息3615.07万股,占总股份的18.14%,崔振英持有1110.77万股,占总股份的5.57%,两人合计持有同辉信息23.71%的股份,为同辉信息实控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且崔振英将持有的150万股过户完成后,崔振英持股比例将由5.57%降至4.82%,戴福昊持股比例将由18.14%增至18.89%。

由此,崔振英不再是同辉信息持股5%及以上大股东。资料显示,崔振英非同辉信息董监高成员。

但这并不意味着崔振英能够“随意”减持。去年,A股频发生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股东离婚案例,不乏有股东通过“技术性离婚”绕道减持。

2023年7月28日,证监会答记者问时回应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运行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应自觉规范减持行为,明确应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并要求大股东、董监高因离婚、法人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而分配了股份的,股份受让方也要继续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同辉信息也披露了崔振英不减持承诺,自2024年2月26日起12个月内,崔振英不以任何方式减持150万股过户后所剩余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若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资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一并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与此同时,上述承诺不减持股份的期限届满后,崔振英所持有的同辉信息股份将继续与戴福昊所持公司股份合并计算,并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的相关规定。

这意味着,一年之后,崔振英若要减持股份依旧需履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的预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戴福昊去年曾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收警示函。2023年2月10日,同辉信息披露,公司实控人戴福昊通过公司借款给两名离职员工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日均占用金额为3826.84万元,日最高资金占用额为4162.09万元。

2023年2月9日,目前戴福昊因个人原因辞去同辉信息董事长职务,2023年2月14日,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向同辉信息、戴福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月28日,北交所给予同辉信息、戴福昊、同辉信息前财务总监姬海燕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易主南天信息尚未落定

除了行政处罚,戴福昊还需解决资金占用经济补偿款,提供借款方或将“吃”下同辉信息成为新控股股东。

2023年8月,戴福昊与北京力声科力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力声科力”)签署《借款协议》,力声科力向戴福昊出借3826.84万元并直接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经济补偿款。根据借款协议约定,力声科力支付款项后,戴福昊应自行将名下股票质押借款,取得新的资金以偿还力声科力的债务,或在戴福昊无法自行取得借款时将该股权向力声科力或力声科力指定的第三方质押,获得融资以偿还力声科力的借款。

截至2023年8月7日,同辉信息已收到前述资金占用对应的经济补偿款总计3845.97万元,至此,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已悉数解决。

同在2023年8月,同辉信息宣布拟向特定对象力声科力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980.01万股(含本数),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8亿元。

同辉信息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崔振英与力声科力于2023年8月8日签署《放弃股份表决权协议》。根据该协议,崔振英放弃所持同辉信息全部股份(1110.7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57%)的表决权。

若发行完成,力声科力将直接持有同辉信息5980.01万股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08%。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力声科力,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天眼查信息显示,力声科力是由南天数金(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控股,上市公司南天信息(000948.SZ)持有该公司46%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南天信息是一家金融科技数字化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云南省国资委。

同辉信息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基于场景的数字视觉解决方案产品及服务,2021年8月登陆北交所。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营收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净利润同比转为亏损,亏损额超过4000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业绩同比继续下滑,净利润亏损3286.50万元。

同辉信息表示,力声科力入主后,双方可以在教育、党建和智慧城市等多个领域,在品牌、业务、技术、客户等多个方面产生协同效益。不过,该定增等待“落槌”,尚未取得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