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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北大国发院赵波:民促法首先要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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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北大国发院赵波:民促法首先要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

北大国发院经济学长聘副教授赵波建议,应畅通民营企业家反映意见、维护自身权利的渠道等。

图片说明:人民视觉

记者 王珍

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有了最新进展。 

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对立法的意见建议。会上,司法部部长贺荣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 

对此,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长聘副教授赵波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民营经济促进法》应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畅通民营企业家反映意见、维护自身权利的渠道。 

早在2003年1月1日,《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内容涉及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等。虽然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不能划等号,但事实上,大多数的民营企业都是中小企业。

去年,从中央到地方都推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组合拳”。2023年7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2023年9月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

但在赵波看来,我国关于外商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都有专门性的法律,但还没有关于民营企业的专门性法律。 

“一段时间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迫切需要完善基础制度、提振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赵波建议《民营经济促进法》应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畅通民营企业家反映意见、维护自身权利的渠道。

促进民营经济离不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对此,赵波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首先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产权保护。规范执法行为,避免滥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避免选择性执法、不公平执法。

其次是落实公平竞争政策。赵波强调,要保护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平等地位,要保护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公平对待。特别是要破除隐性壁垒,帮助民营企业突破在市场准入、经营许可、审批、招投标、融资、企业迁移、跨境投资审批等过程中面临的不平等对待和歧视性要求。

以下是界面新闻整理的采访实录:

界面新闻2003年1月1日,《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内容涉及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虽然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不能划等号,但事实上,大多数的民营企业都是中小企业,那么《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哪里,从而和上部法律明显区分?或者说,《中小企业促进法》存在哪些不足,《民营经济促进法》可以对此完善?

赵波:一段时间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迫切需要完善基础制度、提振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国关于外商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都有专门性的法律,但还没有关于民营企业的专门性法律。

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一个重要的目标就在于通过有力举措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在此基础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将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将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措施制度化,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保障,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

《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经过了修订,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内容更广泛、更具体,比如在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提出了具体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贵和融资难的问题。全国截至目前已经有27个省(市)出台了本地区的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对比而言,《民营经济促进法》应同样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重点关注比如如何更好的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如何保护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公平对待、破除隐性壁垒,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如何畅通民营企业家反映意见、维护自身权利的渠道等。

界面新闻民营企业在顶层制度设计中的角色定位到底是什么?

赵波: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于民营经济发展做出部署“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明确了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界面新闻促进民营经济离不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在您来看,《民营经济促进法》在为民企创造公平市场环境方面应该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赵波:我个人认为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以下两个方面是比较重要的: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产权保护。规范执法行为,避免滥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避免选择性执法、不公平执法。

二是落实公平竞争政策。保护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平等地位,特别是帮助民营企业突破在市场准入、经营许可、审批、招投标、融资、企业迁移、跨境投资审批等过程中面临的不平等对待和歧视性要求。

界面新闻除了公平的市场环境,融资难融资贵是民企面临的主要困境之一,在投融资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可以在哪些方面为民企提供保障?税费优惠方面,如何更好地支持民企?

赵波:为了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民营经济促进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

一是鼓励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对民营企业提供融资,共担风险。由于不少民营企业是也是中小企业,其抗风险能力较差,而我国的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比如传统的银行信贷,对于风险的承担意愿较小。鼓励包含国有银行、民营银行、担保、券商、风投、私募、天使基金等多方共同参与,将有助于改善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程度。

二是健全民营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减少资金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广“信易贷”等基于信用评分的融资模式,完善信息在不同部门,不同区域之间的共享机制。根据金融机构需求,持续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

三是通过立法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进一步推广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支持发展高收益债市场。

界面新闻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不仅要“有法可依”,还要“有法必依”。现实情况是,不少法律法规倡导性与原则性较强,但可操作性尤其是可诉性、可裁性与可执行性较弱。这一制度短板要如何改进,从而保障法律法规真正地落地生根?

赵波:一方面,需要各政府部门和地方政策抓政策落实、出台配套措施和细则。

另一方面,建议畅通民营企业家反应情况的通道,及时通报处理情况,并作为案例通报给全国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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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北大国发院赵波:民促法首先要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

北大国发院经济学长聘副教授赵波建议,应畅通民营企业家反映意见、维护自身权利的渠道等。

图片说明:人民视觉

记者 王珍

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有了最新进展。 

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对立法的意见建议。会上,司法部部长贺荣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 

对此,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长聘副教授赵波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民营经济促进法》应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畅通民营企业家反映意见、维护自身权利的渠道。 

早在2003年1月1日,《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内容涉及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等。虽然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不能划等号,但事实上,大多数的民营企业都是中小企业。

去年,从中央到地方都推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组合拳”。2023年7月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2023年9月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落实一批举措。

但在赵波看来,我国关于外商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都有专门性的法律,但还没有关于民营企业的专门性法律。 

“一段时间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迫切需要完善基础制度、提振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赵波建议《民营经济促进法》应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畅通民营企业家反映意见、维护自身权利的渠道。

促进民营经济离不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对此,赵波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首先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产权保护。规范执法行为,避免滥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避免选择性执法、不公平执法。

其次是落实公平竞争政策。赵波强调,要保护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平等地位,要保护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公平对待。特别是要破除隐性壁垒,帮助民营企业突破在市场准入、经营许可、审批、招投标、融资、企业迁移、跨境投资审批等过程中面临的不平等对待和歧视性要求。

以下是界面新闻整理的采访实录:

界面新闻2003年1月1日,《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内容涉及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虽然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不能划等号,但事实上,大多数的民营企业都是中小企业,那么《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哪里,从而和上部法律明显区分?或者说,《中小企业促进法》存在哪些不足,《民营经济促进法》可以对此完善?

赵波:一段时间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迫切需要完善基础制度、提振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国关于外商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都有专门性的法律,但还没有关于民营企业的专门性法律。

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一个重要的目标就在于通过有力举措提振民营经济的发展信心。在此基础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将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将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措施制度化,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制保障,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可预期性和稳定性。

《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经过了修订,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内容更广泛、更具体,比如在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提出了具体措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贵和融资难的问题。全国截至目前已经有27个省(市)出台了本地区的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对比而言,《民营经济促进法》应同样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重点关注比如如何更好的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如何保护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公平对待、破除隐性壁垒,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如何畅通民营企业家反映意见、维护自身权利的渠道等。

界面新闻民营企业在顶层制度设计中的角色定位到底是什么?

赵波: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于民营经济发展做出部署“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明确了民营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界面新闻促进民营经济离不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在您来看,《民营经济促进法》在为民企创造公平市场环境方面应该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赵波:我个人认为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以下两个方面是比较重要的: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产权保护。规范执法行为,避免滥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避免选择性执法、不公平执法。

二是落实公平竞争政策。保护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平等地位,特别是帮助民营企业突破在市场准入、经营许可、审批、招投标、融资、企业迁移、跨境投资审批等过程中面临的不平等对待和歧视性要求。

界面新闻除了公平的市场环境,融资难融资贵是民企面临的主要困境之一,在投融资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可以在哪些方面为民企提供保障?税费优惠方面,如何更好地支持民企?

赵波:为了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民营经济促进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困难。

一是鼓励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对民营企业提供融资,共担风险。由于不少民营企业是也是中小企业,其抗风险能力较差,而我国的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比如传统的银行信贷,对于风险的承担意愿较小。鼓励包含国有银行、民营银行、担保、券商、风投、私募、天使基金等多方共同参与,将有助于改善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程度。

二是健全民营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减少资金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广“信易贷”等基于信用评分的融资模式,完善信息在不同部门,不同区域之间的共享机制。根据金融机构需求,持续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

三是通过立法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进一步推广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支持发展高收益债市场。

界面新闻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不仅要“有法可依”,还要“有法必依”。现实情况是,不少法律法规倡导性与原则性较强,但可操作性尤其是可诉性、可裁性与可执行性较弱。这一制度短板要如何改进,从而保障法律法规真正地落地生根?

赵波:一方面,需要各政府部门和地方政策抓政策落实、出台配套措施和细则。

另一方面,建议畅通民营企业家反应情况的通道,及时通报处理情况,并作为案例通报给全国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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