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利益》双月刊网站1月20日发表题为《美国隐形战斗机之争:F-23对阵F-22谁会赢?》的文章,编译如下:
如果装备F-23战斗机,美国空军在应对潜在威胁时,如中国的歼-20或俄罗斯的PAK-FA战斗机,将拥有更大优势。但F-23的领先幅度值不值得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呢?这一点很难说——只能去想象一下。
1991年,洛克希德公司的设计方案击败对手成功入选先进战术战斗机计划,研发隐形战斗机世界的杰出代表F-22“猛禽”空中优势战斗机。
尽管落选的诺思罗普公司的YF-23(F-23的原型机)在许多方面的表现都要好很多,但美国空军仍选择洛克希德的飞机,认为洛克希德有着更好的研发项目管理能力。此外,军方还认为,“猛禽”的成本更低。
如果F-23已经正式服役,那会是怎样一种景象?如果通用电气公司革命性的变循环发动机YF120彻底取得成功,那又会是怎样一种景象?
甚至在1991年,单就性能而言,人们承认采用通用电气发动机的YF-23,相比其采用普惠公司YF119发动机的双胞胎兄弟,表现优秀许多。YF-23拥有更好的超音速巡航能力和隐形能力,只在极低航速的情况下操控性稍微有点下降。
一位十分了解YF-22(F-22的原型机)的消息人士说,有意思的是,YF-22和YF-23都能进行正负60度的超大迎角飞行。YF-23无需矢量推力就可以做到这一点,“那些V字形尾翼配合不稳定机身时,表现极为强大”。
“YF-22可能在极低航速下有优势,但两家公司都没有足够时间去调研动态低速和大迎角操控性等。这是个经典的竞争案例,告诉我们在竞标时做好公关工作的价值。洛克希德公司就懂这一点,在原型机试飞时做了大仰角飞行,发射了导弹,做9G动作。这些展示操作简单、危险较小,但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这位消息人士说,这可能是诺思罗普公司竞标先进战术战斗机计划失利的其中一个原因——没有让其他因素参与到方案选择中来。
“空军作战司令部的飞行员们偏爱战斗机的空中格斗能力,洛克希德公司就很好地展示了大仰角飞行能力。诺思罗普公司则选择在试飞时不做大仰角飞行,这无疑是个失误。两架原型机都能做相同的动作。结果,YF-22‘显得更好’,因为它做了些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动作,而诺思罗普公司的飞机没有。”
洛克希德公司的F-22无疑是美国历年来生产的最好的空中优势战斗机。但如果F-23服役,对潜在对手的优势可能比“猛禽”要大。
YF-22和YF-23都是杰出的设计。如果当年诺思罗普公司赢得竞标,F-23可能是一款整体表现优于F-22的战斗机,但成本可能会高许多。
来源:参考消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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