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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收益保障,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呼吁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两会·最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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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收益保障,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呼吁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两会·最希望

同时建议加快绿电绿证交易市场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 图片来源:阳光电源

界面新闻记者|马悦然

“建议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

界面新闻获悉,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300274.SZ)董事长曹仁贤在新能源、“双碳”领域带来多项建议,其中一大关注重点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

曹仁贤提出,针对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严格执行国办函〔2022〕39号及发改能源〔2019〕19号的规定,应按项目核准时国家及当地规定的上网电价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并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

针对2024年及以后的新建项目,建议每年根据各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度电成本加配套储能成本及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当年新建项目的发电上网价格,和各地煤电价格脱钩,其中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电量以核定电价签订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超合理利用小时数外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

曹仁贤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各省新能源电价政策的监管,定期组织核查,及时纠正各省新能源项目电价新政策有悖于原有政策的情况,促进新能源可持续投资。

截至2023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4亿千瓦,稳居全球首位。风电光伏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其中光伏产品成为中国出口“新三样”之一。

2023年以来,国内各省出台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要求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存量与增量项目均须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需要和常规火电直接竞争,上网电价呈现不确定性。

曹仁贤认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是一次性投资项目,其出力存在随机性、间歇性,也没有燃料等原材料进项,现行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主要针对常规火电机组制定,没有体现可再生能源发电特性,因此与常规火电“无差别”竞争,可再生能源投资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经常承担超额偏差电费风险,收益难以保障。

“这些措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精神相违背。同时国内绿电绿证交易尚未全面实施,可再生能源的低碳环保价值未得到兑现。”曹仁贤表示,在没有环境价值保障的情况下高比例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可再生能源发电资产面临严峻的不确定性。

曹仁贤也提及需加快绿电绿证交易市场建设。目前,国内绿电交易仍以自愿交易市场为主,存在交易量小、交易价格低等问题。配额制的强制交易市场和自愿交易市场并行将是绿电绿证交易市场未来发展的趋势。

建议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绿电绿证及交易管理机制,推进绿电绿证交易市场走向成熟,适时建立“配额制+绿证交易”制度,释放绿电供需双方发展潜力。”曹仁贤称。

曹仁贤今年也看到国内碳市场方面的不足之处。

全国碳市场已完成两个履约周期,市场运行平稳,为中国“双碳”目标实现、推动全社会低碳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已重启。

但CCER方法学的发布数量较少,大量碳减排项目未参与碳市场;控排企业可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较低,市场主体参与碳市场自愿交易的积极性较差,碳市场活跃度偏低。

此外,民间市场主体缺乏参与碳市场自愿交易的途径,且可参与的交易品种和管理制度不明确;缺乏有效运用全国碳市场应对欧美碳关税壁垒的政策研究和措施,增加了出口贸易的碳风险;国内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脱节,需求潜力激发不足。

为此,曹仁贤建议,扩大自愿减排交易覆盖范围,积极鼓励民间市场主体交易,建议结合全国碳市场的需求,尽快增加CCER方法学的发布数量;同时,设立国家级碳普惠管理和交易平台,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作为全国统一的碳普惠交易场所,为公众和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碳普惠交易服务等。

曹仁贤认为,还应坚持碳市场制度的守正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国碳市场,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尽快将电力行业之外的其他工业行业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完善全国碳市场的法规和制度建设。

此外,适度提高全国碳市场控排企业每年可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加强绿电、绿证与碳市场的衔接。

“建议将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提升为10%,促进CCER市场的活跃度,进一步推动自愿减排市场的发展。”曹仁贤表示。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阳光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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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收益保障,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呼吁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两会·最希望

同时建议加快绿电绿证交易市场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 图片来源:阳光电源

界面新闻记者|马悦然

“建议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

界面新闻获悉,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300274.SZ)董事长曹仁贤在新能源、“双碳”领域带来多项建议,其中一大关注重点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

曹仁贤提出,针对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严格执行国办函〔2022〕39号及发改能源〔2019〕19号的规定,应按项目核准时国家及当地规定的上网电价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并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

针对2024年及以后的新建项目,建议每年根据各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度电成本加配套储能成本及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当年新建项目的发电上网价格,和各地煤电价格脱钩,其中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电量以核定电价签订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超合理利用小时数外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

曹仁贤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各省新能源电价政策的监管,定期组织核查,及时纠正各省新能源项目电价新政策有悖于原有政策的情况,促进新能源可持续投资。

截至2023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14亿千瓦,稳居全球首位。风电光伏产业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其中光伏产品成为中国出口“新三样”之一。

2023年以来,国内各省出台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要求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存量与增量项目均须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这意味着可再生能源需要和常规火电直接竞争,上网电价呈现不确定性。

曹仁贤认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是一次性投资项目,其出力存在随机性、间歇性,也没有燃料等原材料进项,现行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主要针对常规火电机组制定,没有体现可再生能源发电特性,因此与常规火电“无差别”竞争,可再生能源投资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经常承担超额偏差电费风险,收益难以保障。

“这些措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精神相违背。同时国内绿电绿证交易尚未全面实施,可再生能源的低碳环保价值未得到兑现。”曹仁贤表示,在没有环境价值保障的情况下高比例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可再生能源发电资产面临严峻的不确定性。

曹仁贤也提及需加快绿电绿证交易市场建设。目前,国内绿电交易仍以自愿交易市场为主,存在交易量小、交易价格低等问题。配额制的强制交易市场和自愿交易市场并行将是绿电绿证交易市场未来发展的趋势。

建议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绿电绿证及交易管理机制,推进绿电绿证交易市场走向成熟,适时建立“配额制+绿证交易”制度,释放绿电供需双方发展潜力。”曹仁贤称。

曹仁贤今年也看到国内碳市场方面的不足之处。

全国碳市场已完成两个履约周期,市场运行平稳,为中国“双碳”目标实现、推动全社会低碳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已重启。

但CCER方法学的发布数量较少,大量碳减排项目未参与碳市场;控排企业可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较低,市场主体参与碳市场自愿交易的积极性较差,碳市场活跃度偏低。

此外,民间市场主体缺乏参与碳市场自愿交易的途径,且可参与的交易品种和管理制度不明确;缺乏有效运用全国碳市场应对欧美碳关税壁垒的政策研究和措施,增加了出口贸易的碳风险;国内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脱节,需求潜力激发不足。

为此,曹仁贤建议,扩大自愿减排交易覆盖范围,积极鼓励民间市场主体交易,建议结合全国碳市场的需求,尽快增加CCER方法学的发布数量;同时,设立国家级碳普惠管理和交易平台,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作为全国统一的碳普惠交易场所,为公众和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碳普惠交易服务等。

曹仁贤认为,还应坚持碳市场制度的守正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国碳市场,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尽快将电力行业之外的其他工业行业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完善全国碳市场的法规和制度建设。

此外,适度提高全国碳市场控排企业每年可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加强绿电、绿证与碳市场的衔接。

“建议将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提升为10%,促进CCER市场的活跃度,进一步推动自愿减排市场的发展。”曹仁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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