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7月4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住房消费,安徽天长市出台了购房契税补助政策。为便于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申请办理契税补助,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补助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天长市购买商品房(住宅、非住宅)网签备案的购房人。
二、补助标准
购买商品房的(住宅、非住宅),由受益财政给予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50%补助。
三、申请流程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一手房)
购房人按要求提供《天长市2023年购房契税补助申请表》原件、滁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权证、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与申请人(单位)一致的收款账户银行卡(账号)复印件,由开发企业汇总报送至市住建局418室初审网签备案时间后,统一报送市税务局审核确认补助金额,审核通过后由市财政局审批兑现补贴资金。
(二)购买存量房(二手房)
购房人按要求提供《天长市2023年购房契税补助申请表》原件、滁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权证、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与本人(单位)一致的收款账户银行卡复印件,由购房人自行报送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窗口初审网签备案时间,交易窗口按季度汇总后,由市住建局统一报送市税务局审核确认补助金额,审核通过后由市财政局审批兑现补贴资金。
(三)购房人未成年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相关证明后代为申请办理。共有产权的需提供双方协商一致的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四、受理时间
(一)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受理时间原则从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
(二)存量房(二手房)受理时间原则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五、其他事项
(一)购房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要求申请办理购房补助,到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购房契税补助。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导致漏报、逾期不报的,开发企业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二)在受理过程中发现购房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重复申报等行为骗取购房补助的;开发企业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请人骗取购房补助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缴已领取的购房契税补助。
(三)在滁州市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前已网签或备案的,通过撤销备案在实施期间重新签约备案的不予补助。政府平台公司回购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不予补助。
(四)购买商品住房因特殊原因需退房退税的,由市住建局核对其是否享受购房契税补助政策,已享受补助政策的必须先退还已领取的购房契税补助,凭相关退款证明开发企业予以办理退房手续。
(五)对法院拍卖房产、全款交易的存量房、带押过户等交易的房产,将法院裁定书、不动产转让协议书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带押过户证明视同为网签备案材料。
(六)本细则由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长市财政局、天长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天长市2023年购房契税补助申请表
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长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天长市税务局
2024年3月1日
来源:天长发布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最新消息,滁州一地购房补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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