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定远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来安县中医院原院长田某某犯受贿罪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23年,被告人田某某在担任安徽省来安县中医院医务科科长、副院长及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4.3万元(其中50万元未遂)。案发后,被告人田某某主动到安徽省来安县纪委监委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罪名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有条不紊。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田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表示无异议,并深刻忏悔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旁听人员认真聆听,从被告人田某某坚守不住底线,一步步走向犯罪的过程中深刻感受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接受警示教育。
据悉,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择日宣判。
来源:定远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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