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集团:2023年股东应占溢利为128.5亿元

龙湖集团3月22日公告,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807.4亿元。其中,运营及服务业务收入为248.8亿元,同比增长5.7%。

股东应占溢利为128.5亿元,剔除公平值变动等影响后之股东应占核心溢利为113.5亿元。其中,运营及服务业务贡献超60%。毛利额为305.8亿元,毛利率为16.9%。核心税后利润率为8.7%,核心权益后利润率为6.3%。

每股基本盈利2.07元,剔除公平值变动等影响后之每股核心基本盈利为1.82元。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0.23元,计入中期股息每股0.32元,全年合计派发股息每股0.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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