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梁怡
近日,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毓恬冠佳”)回复了创业板IPO第二轮审核问询。
作为国内头部的汽车天窗供应商,毓恬冠佳陷入增收不增利的困境。此外,IPO前,公司的董事、高管以及核心人员等频繁变动。
增收不增利
毓恬冠佳是以汽车天窗为主要产品的汽车运动部件制造商,拥有汽车天窗设计、研发、生产一体能力,主要客户包括长安汽车、一汽集团、吉利汽车、广汽集团、上汽大众等国内知名整车厂,前五大客户的集中度在70%以上。
2020年-2023年上半年(报告期内),毓恬冠佳的营业收入分别13.17亿元、16.94元、20.21亿元,9.68亿元,报告期公司收入快速上涨。
具体来看,报告期内,毓恬冠佳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全景天窗和小天窗,其中全景天窗收入占比在6成以上。2020年-2022年,毓恬冠佳在中国汽车天窗市场的份额分别为9%、10%、14%,逐步提升,伟巴斯特始终位居行业龙头。
但界面新闻注意到,报告期内公司出现增收不增利的局面,净利润分别7343.98万元、4283.30万元、7042.09万元和4252.76万元。其中2021年盈利空间大幅收窄,2022年净利与2020年基本持平。这主要与毛利率下滑有关。
具体来看,2021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2.8个百分点,其中全景天窗毛利率降幅较小,而小天窗毛利率降超6个百分点,但其占收入的比重相对较低。而2022年,两个产品的毛利率同比略微提升。
毓恬冠佳解释称,公司汽车天窗产品毛利率下滑主要原因为不同项目产品毛利率不同,报告期内公司毛利较低的产品销量占比增长带来的结构性差异。
界面新闻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对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而言,影响毛利率更重要的是销售价格,更多在于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的谈判议价能力,议价空间主要考虑成本、市场销量预期、年降惯例等。
因此,未来毓恬冠佳能否打破增收不增利的局面呢?
关键人员变动频繁
目前,毓恬冠佳主要由吴家人控制,吴军、吴宏洋及吴雨洋(后两人为吴军之女)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82.70%的股份。另外,吴军的配偶李筱茗,持有控股股东上海玉素5%股权;吴军的胞弟吴朋,持有公司3.83%的股份,两人为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界面新闻注意到,2020年、2021年,毓恬冠佳分别进行现金分红1000万元、5000万元,对应彼时股权结构为上海玉素持股70%、吴军持股25.45%、吴朋持股4.55%,因此这6000万元都落入实控人一家的口袋。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简称“关键人员”)频繁发生变动。
毓恬冠佳历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5人(同时担任多项职位以1人计算),存有变动主要系因毓恬冠佳有限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设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公司内部工作调任以及另有个别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所致。
例如,历任董事、总经理的贾维礼因个人未来发展和职业规划的考虑从公司离职;历任副总经理杨燕因个人原因离职;实控人之一的吴宏洋卸任公司董秘等。
此外,在核心技术人员层面,目前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分别由吴朝晖、邱新胜、祁宙担任,其中邱新胜于2021年5月加入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陈强于2021年11月从公司离职,离职前主要在研发中心负责天窗产品验证认可等相关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吴朝晖和邱新胜两人在毓恬冠佳任职后,分别组织和主导109项和60项专利的研发。
截至2023年10月11日,公司共拥有371项专利,其中13项发明专利,331项实用新型专利,27项外观专利。
去年发生安全事故
毓恬冠佳的重要子公司之一为湘潭毓恬冠佳。2022年,湘潭毓恬冠佳营业收入为4.01亿元,净利润为3833.21万元。界面新闻留意到,湘潭毓恬冠佳于去年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023年2月1日,湘潭毓恬冠佳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名员工潘磊因工死亡。6月20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向湘潭毓恬冠佳出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湘湘潭)应急告〔2023〕支队-5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一般事故的规定,对湘潭毓恬冠佳处以人民币40万元的行政处罚。
2月3日,在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湘潭毓恬冠佳与潘磊妻子李艳灵、大女儿潘秀文、二女儿潘秀琼、儿子潘秀武、父亲潘解春、母亲张爱华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根据该等《人民调解协议书》,湘潭毓恬冠佳除积极协助潘磊亲属办理工亡保险赔付外,湘潭毓恬冠佳额外支付潘磊近亲属275,286.63元(包括工资、抚恤金等)。
而在报告期外,毓恬冠佳新增两项因安全生产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3年9月26日,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龙) 应急告(2023)二中队 12 号」,成都毓恬冠佳因使用、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处以1.5万元罚款。
2024年1月23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津发)应急告(2024)1-001 号」,天津毓恬冠佳因未与设备安装项目承包单位签署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责令限期改正,并被处以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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