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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语委: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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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语委: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

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的意见要求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

其中,“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意见》指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教师的目标为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教师还应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而学生的目标为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高校学生则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为达到上述目标,《意见》要求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评价体系。

此外,坚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日常管理,列入科研项目的总体计划,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列入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内容,将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融入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中。

《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应在2020年前完成所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推迟达标时限,所有学校最迟应在2025年前完成达标建设工作,2020年前应完成一半以上。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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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语委: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

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的意见要求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

其中,“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意见》指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教师的目标为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教师还应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而学生的目标为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高校学生则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为达到上述目标,《意见》要求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评价体系。

此外,坚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日常管理,列入科研项目的总体计划,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列入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内容,将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融入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中。

《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应在2020年前完成所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推迟达标时限,所有学校最迟应在2025年前完成达标建设工作,2020年前应完成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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