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管理保护不到位 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管理保护不到位 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保护不力,监管缺位,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2024年4月,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庆市发现,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保护不力,监管缺位,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基本情况

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于2013年12月设立,规划总面积为50332公顷,是我省面积最大的湖泊湿地,其中安庆市境内面积约35266公顷,主要由泊湖、武昌湖等湖泊构成,大部分湖泊面积集中分布在宿松、望江两县。督察发现,保护区部分区域存在违规养殖、非法捕捞及违规建设项目等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水产养殖问题排查整改不力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管理长期失控,大面积侵占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问题。安庆市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设为禁养区,禁止从事水产养殖活动,对违法违规的人工水产养殖行为发现一起取缔一起,长效坚持,绝不放松。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此次督察发现,由于宿松、望江两县及安庆市农业农村、林业部门长效监管机制缺失,违规水产养殖问题时有发生,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共有12处人工水产养殖,总计5300余亩。其中,珍珠蚌养殖面积2130亩、鱼类养殖面积3200亩。一些经营户在养殖过程中投放大量畜禽粪污,导致保护区水质受到污染,经对望江县太慈镇武昌湖周边一家企业养殖水体采样监测,水质为劣Ⅴ类。

 望江县武昌湖周边珍珠蚌养殖企业在保护区内倾倒畜禽粪污

(二)非法捕捞和畜禽养殖问题禁而不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捕捞等活动。早在2020年,望江县就已启动实施武昌湖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并上报称退捕渔民已享受相关政策补助,退捕渔民的捕捞渔船已全部拆解、网具已全部销毁,并聘请专业护鱼队伍进行保护。督察发现,在武昌湖北岸的雷池乡雷港村附近,船只随意进出保护区核心区放网捕鱼,周边拖网、地笼随处可见,非法捕捞问题十分严重。

望江县武昌湖北岸船只在保护区核心区内非法捕鱼
望江县武昌湖北岸雷池乡雷港村附近拖网、地笼随处可见

根据《宿松县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要求,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为畜禽禁止养殖区。督察发现,宿松县程岭乡长期在保护区核心区内擅自搭建养殖大棚、围网养鹅,畜禽粪污直排泊湖。经对养殖水体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25.1毫克/升、总磷浓度0.07毫克/升、总氮浓度2.47毫克/升,为劣Ⅴ类水质。

宿松县程岭乡在保护区核心区内搭棚围网养殖

(三)建设项目审核把关不严

保护区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2021年5月,高岭乡300兆瓦光伏项目建成,部分区域侵占保护区缓冲区面积59.6亩。2020年1月项目建设前,宿松县林业局未严格对照保护区边界,出具了该项目建设范围不涉及保护区的不实证明材料。项目建成后,安庆市林业局在组织核实时对越界侵占问题也未予以纠正。

宿松县高岭乡光伏项目部分区域侵占保护区缓冲区

原因分析

宿松县、望江县及安庆市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对保护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监管责任缺失,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

原标题:安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四 | 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管理保护不到位 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管理保护不到位 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保护不力,监管缺位,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2024年4月,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庆市发现,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保护不力,监管缺位,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基本情况

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于2013年12月设立,规划总面积为50332公顷,是我省面积最大的湖泊湿地,其中安庆市境内面积约35266公顷,主要由泊湖、武昌湖等湖泊构成,大部分湖泊面积集中分布在宿松、望江两县。督察发现,保护区部分区域存在违规养殖、非法捕捞及违规建设项目等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水产养殖问题排查整改不力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水产养殖管理长期失控,大面积侵占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问题。安庆市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设为禁养区,禁止从事水产养殖活动,对违法违规的人工水产养殖行为发现一起取缔一起,长效坚持,绝不放松。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此次督察发现,由于宿松、望江两县及安庆市农业农村、林业部门长效监管机制缺失,违规水产养殖问题时有发生,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共有12处人工水产养殖,总计5300余亩。其中,珍珠蚌养殖面积2130亩、鱼类养殖面积3200亩。一些经营户在养殖过程中投放大量畜禽粪污,导致保护区水质受到污染,经对望江县太慈镇武昌湖周边一家企业养殖水体采样监测,水质为劣Ⅴ类。

 望江县武昌湖周边珍珠蚌养殖企业在保护区内倾倒畜禽粪污

(二)非法捕捞和畜禽养殖问题禁而不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捕捞等活动。早在2020年,望江县就已启动实施武昌湖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并上报称退捕渔民已享受相关政策补助,退捕渔民的捕捞渔船已全部拆解、网具已全部销毁,并聘请专业护鱼队伍进行保护。督察发现,在武昌湖北岸的雷池乡雷港村附近,船只随意进出保护区核心区放网捕鱼,周边拖网、地笼随处可见,非法捕捞问题十分严重。

望江县武昌湖北岸船只在保护区核心区内非法捕鱼
望江县武昌湖北岸雷池乡雷港村附近拖网、地笼随处可见

根据《宿松县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要求,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为畜禽禁止养殖区。督察发现,宿松县程岭乡长期在保护区核心区内擅自搭建养殖大棚、围网养鹅,畜禽粪污直排泊湖。经对养殖水体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25.1毫克/升、总磷浓度0.07毫克/升、总氮浓度2.47毫克/升,为劣Ⅴ类水质。

宿松县程岭乡在保护区核心区内搭棚围网养殖

(三)建设项目审核把关不严

保护区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2021年5月,高岭乡300兆瓦光伏项目建成,部分区域侵占保护区缓冲区面积59.6亩。2020年1月项目建设前,宿松县林业局未严格对照保护区边界,出具了该项目建设范围不涉及保护区的不实证明材料。项目建成后,安庆市林业局在组织核实时对越界侵占问题也未予以纠正。

宿松县高岭乡光伏项目部分区域侵占保护区缓冲区

原因分析

宿松县、望江县及安庆市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对保护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监管责任缺失,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安徽生态环境

原标题:安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四 | 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分区域管理保护不到位 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