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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子公司连续五年财务造假,深圳国企特发信息将被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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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子公司连续五年财务造假,深圳国企特发信息将被ST

特发东智为了完成业绩承诺,采取了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至2019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图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戈振伟

因子公司连续5年财务造假,导致深圳国企特发信息(000070.SZ)2015年至2019年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该公司以及多位相关责任人均将被处罚,公司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特信”。

5月12日晚,特发信息公告称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称《告知书》)。《告知书》显示,特发信息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特发东智)为了完成业绩承诺,采取了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至2019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5年至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其中2015年至2018年分别虚减营业成本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 万元、1162.92 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成本 6494.77 万元。

二、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755.30 万元、营业成本28368.59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 万元。

特发东智上述行为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 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34.74%、16.58%、3.29%、5.33%。

深圳证监局认为,特发信息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年修订,下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因此,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特发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对包括蒋勤俭、陈传荣、易宗湘、杨洪宇、李增民、张大军、王凌、刘颖在内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合计超1500万元的罚款。

同时,考虑到蒋勤俭、陈传荣、易宗湘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深圳证监局还拟决定对三人分别采取10年、8年、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特发信息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深圳,是国内领先的光纤光缆制造商之一,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特发集团),后者是深圳市国资委直管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特发信息总资产达80.8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4.89亿元人民币,年销售收入49.37亿元人民币。

2022年4月,特发信息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控股子公司特发东智存财务问题。

特发东智是一家包括开发、设计和销售为一体的通信设备专业配套制造公司,合作伙伴包括华为、中兴、新华三、锐捷、创维和烽火等。

界面新闻注意到,2015年,特发东智完成股权变更,成为特发信息全资子公司,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这也意味着,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第一年,特发东智便开始进行财务造假,此后更是连续造假5年。

在2015年至2019年度涉嫌财务虚假记载后,特发信息一直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2020年至2023年,特发信息归母净利润分别为盈利1144.6万元、亏损6.18亿元、盈利1334.9万元和亏损2.72亿元,其对应营业收入分别为47.22亿元、45.91亿元、41.92亿元和49.3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特发信息曾是今年一月份的大牛股,当时股价连收5个涨停板,股价短期内接近翻倍,最高到了12.75元/股。目前,特发信息股价报7.9元/股,市值71.1亿元。公司股票自5月13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5月14日开市起复牌。

此外,同期还有另外两家国企也因为财务造假被ST,分别是海峡创新和汇金股份。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特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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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型活动可持续性评价指南》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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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子公司连续五年财务造假,深圳国企特发信息将被ST

特发东智为了完成业绩承诺,采取了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至2019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图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戈振伟

因子公司连续5年财务造假,导致深圳国企特发信息(000070.SZ)2015年至2019年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该公司以及多位相关责任人均将被处罚,公司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特信”。

5月12日晚,特发信息公告称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称《告知书》)。《告知书》显示,特发信息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特发东智)为了完成业绩承诺,采取了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至2019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5年至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少计或延迟入账客售料采购款、跨期调节营业成本的方式虚减或虚增营业成本。其中2015年至2018年分别虚减营业成本1039.33万元、9173.46万元、5624.61 万元、1162.92 万元,2019年虚增营业成本 6494.77 万元。

二、2019年,特发东智通过伪造采购订单和相关物流单据等方式,虚构与深圳市友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2755.30 万元、营业成本28368.59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386.71 万元。

特发东智上述行为导致特发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33 万元、9173.46万元、5624.61万元、1162.92万元,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0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34.74%、16.58%、3.29%、5.33%。

深圳证监局认为,特发信息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年修订,下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因此,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特发信息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对包括蒋勤俭、陈传荣、易宗湘、杨洪宇、李增民、张大军、王凌、刘颖在内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合计超1500万元的罚款。

同时,考虑到蒋勤俭、陈传荣、易宗湘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深圳证监局还拟决定对三人分别采取10年、8年、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特发信息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深圳,是国内领先的光纤光缆制造商之一,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特发集团),后者是深圳市国资委直管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特发信息总资产达80.8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4.89亿元人民币,年销售收入49.37亿元人民币。

2022年4月,特发信息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控股子公司特发东智存财务问题。

特发东智是一家包括开发、设计和销售为一体的通信设备专业配套制造公司,合作伙伴包括华为、中兴、新华三、锐捷、创维和烽火等。

界面新闻注意到,2015年,特发东智完成股权变更,成为特发信息全资子公司,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这也意味着,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第一年,特发东智便开始进行财务造假,此后更是连续造假5年。

在2015年至2019年度涉嫌财务虚假记载后,特发信息一直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2020年至2023年,特发信息归母净利润分别为盈利1144.6万元、亏损6.18亿元、盈利1334.9万元和亏损2.72亿元,其对应营业收入分别为47.22亿元、45.91亿元、41.92亿元和49.37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特发信息曾是今年一月份的大牛股,当时股价连收5个涨停板,股价短期内接近翻倍,最高到了12.75元/股。目前,特发信息股价报7.9元/股,市值71.1亿元。公司股票自5月13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5月14日开市起复牌。

此外,同期还有另外两家国企也因为财务造假被ST,分别是海峡创新和汇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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