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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 | 动物园20只东北虎死亡,谁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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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面 | 动物园20只东北虎死亡,谁该担责?

“涉事各方难辞其咎,已经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大事件,造成了非常严重、恶劣的后果。”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安徽省阜阳野生动物园东北虎等大量动物死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当地政府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严肃追责。律师表示,此次事件存在一系列明显的违法行为,成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大事件,造成了非常严重、恶劣的后果。

此前据《中国慈善家》杂志报道,阜阳野生动物园在未取得人工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展示展演、人工繁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北虎。因为动物园经营权纠纷的影响,导致大量野生动物死亡,其中包括20只东北虎珍贵野生动物。此外,园区内存活着的16只东北虎等动物,长期被关在运输铁笼中,空间狭小,生存状态堪忧。

上述报道发布后,阜阳野生动物园已发布公告临时闭园。5月13日下午,阜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称,该市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涉野生动物死亡一事进行全面调查,“对危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对此,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政研室曹美娟告诉界面新闻,此类野生动物死亡事件,政府监管层面首先要调查清楚动物死亡原因,调查动物园是否取得了相关资质,还要调查清楚这些动物交易过程中,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了合法手续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要调查清楚在此次事件中,政府部门是否存在监管漏洞。 

“官方尚未通报调查结果,事件全貌暂未能完全呈现。根据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这次事件中,动物出售方和购买方都已经明显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存在一系列违法行为。”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界面新闻表示

勇指出,事件中暴露的动物出售行为、购买行为,以及在没有取得人工繁育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还有涉嫌虐待动物的行为,实际上与当事双方到底有没有经营权纠纷、有没有股权方面的纠纷关系并不大。

根据上述报道,涉事动物园大量野生动物死亡主要是受经营权纠纷的影响。阜阳野生动物园运营方为安徽七彩野生动物乐园有限公司(简称:七彩公司)。2018年,阜阳腾飞驯化展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腾飞公司)与七彩公司签署合同,将东北虎等数十只动物以总价254.3万元的价格转让。此后,由于七彩公司与腾飞公司方面发生经营权纠纷,2020年,双方又签署一份《动物租赁合同》。此后数年来,双方纠纷并未能解决,经历法院判决后纷争也未能平息,期间,动物园内数十只动物陆续死亡。

“先出售后变为出租,动物所有方把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当成了经营的产品,目的是为牟利,对于这种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严格禁止的。”王勇表示,即便不谈其他重点保护动物,单单是20只东北虎的死亡,涉事各方就难辞其咎,这已经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大事件,造成了非常严重、恶劣的后果,对于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出的努力,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负面的。“王勇说。

曹美娟对界面新闻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等,如果阜阳野生动物园长期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关在牢笼中,没有给予必要的活动空间,则属于虐待行为,已涉嫌违法。

界面新闻从中国绿发会政研室获悉,根据安徽省林业局的回复,阜阳野生动物园2018年以来先后取得了小熊猫、河马和长颈鹿等46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许可,但其中并没有包括东北虎。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而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没收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2019年1月1日施行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也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超越人工繁育许可证范围繁育省重点保护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东北虎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死亡事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王勇指出,初步判断此次事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问题,但是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下一步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

曹美娟认为,动物园内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出现非正常死亡,动物园作为直接饲养者、管理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曾代理多起野生动物保护案件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辛本律师表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死亡,首先要看谁负有动物管理、照护的义务。在约定管理照护和支配之下,动物出现饿死等情况,涉事动物园的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死亡的动物保护层级并不相同,辛本华认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析,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是有区别的,保护层级的不同决定了损害价值的大小,但是本质上并不能决定罪与非罪的问题,只是影响责任危害大小。

辛本指出,此次事件的特殊性在于,野生动物园大量死亡发生在动物园内部,而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是对野外动物的保护。涉事动物园内动物的处置将主要取决于该园设置的目的,经费和保障等约定情况。

勇还认为,此次事件中,违法行为能持续这么长时间,造成如此恶劣的后果,监管部门虽然此前出了行政处罚,但是并没有采取实质性的救助行动,并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保护这些动物,这是难辞其咎的。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近年来在我国并未个例,说明保护机制还存在很多漏洞需要补上。”王指出,比如获得救助或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在没有以科研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允许的途径来利用这些动物的情况下,就应该硬性规定放归野外的时间。但是,我国目前对于放归野生动物作出的规定很宽泛,弹性非常大,并未涉及放归标准、如何实现等,这是立法方面的缺陷,应该及时补上漏洞。

“事件背后暴露了是否能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来保护动物的问题,如果法律得到基本遵守和执行,监管部门能够履行职责,悲剧也不会发生。”王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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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各方难辞其咎,已经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大事件,造成了非常严重、恶劣的后果。”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安徽省阜阳野生动物园东北虎等大量动物死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当地政府决定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严肃追责。律师表示,此次事件存在一系列明显的违法行为,成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大事件,造成了非常严重、恶劣的后果。

此前据《中国慈善家》杂志报道,阜阳野生动物园在未取得人工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展示展演、人工繁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北虎。因为动物园经营权纠纷的影响,导致大量野生动物死亡,其中包括20只东北虎珍贵野生动物。此外,园区内存活着的16只东北虎等动物,长期被关在运输铁笼中,空间狭小,生存状态堪忧。

上述报道发布后,阜阳野生动物园已发布公告临时闭园。5月13日下午,阜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称,该市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涉野生动物死亡一事进行全面调查,“对危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对此,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政研室曹美娟告诉界面新闻,此类野生动物死亡事件,政府监管层面首先要调查清楚动物死亡原因,调查动物园是否取得了相关资质,还要调查清楚这些动物交易过程中,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了合法手续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要调查清楚在此次事件中,政府部门是否存在监管漏洞。 

“官方尚未通报调查结果,事件全貌暂未能完全呈现。根据目前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这次事件中,动物出售方和购买方都已经明显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存在一系列违法行为。”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界面新闻表示

勇指出,事件中暴露的动物出售行为、购买行为,以及在没有取得人工繁育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还有涉嫌虐待动物的行为,实际上与当事双方到底有没有经营权纠纷、有没有股权方面的纠纷关系并不大。

根据上述报道,涉事动物园大量野生动物死亡主要是受经营权纠纷的影响。阜阳野生动物园运营方为安徽七彩野生动物乐园有限公司(简称:七彩公司)。2018年,阜阳腾飞驯化展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腾飞公司)与七彩公司签署合同,将东北虎等数十只动物以总价254.3万元的价格转让。此后,由于七彩公司与腾飞公司方面发生经营权纠纷,2020年,双方又签署一份《动物租赁合同》。此后数年来,双方纠纷并未能解决,经历法院判决后纷争也未能平息,期间,动物园内数十只动物陆续死亡。

“先出售后变为出租,动物所有方把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当成了经营的产品,目的是为牟利,对于这种行为,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严格禁止的。”王勇表示,即便不谈其他重点保护动物,单单是20只东北虎的死亡,涉事各方就难辞其咎,这已经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大事件,造成了非常严重、恶劣的后果,对于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出的努力,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负面的。“王勇说。

曹美娟对界面新闻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等,如果阜阳野生动物园长期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关在牢笼中,没有给予必要的活动空间,则属于虐待行为,已涉嫌违法。

界面新闻从中国绿发会政研室获悉,根据安徽省林业局的回复,阜阳野生动物园2018年以来先后取得了小熊猫、河马和长颈鹿等46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许可,但其中并没有包括东北虎。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而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没收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2019年1月1日施行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也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超越人工繁育许可证范围繁育省重点保护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东北虎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死亡事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王勇指出,初步判断此次事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问题,但是现在下结论为时尚早,下一步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

曹美娟认为,动物园内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出现非正常死亡,动物园作为直接饲养者、管理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曾代理多起野生动物保护案件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辛本律师表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死亡,首先要看谁负有动物管理、照护的义务。在约定管理照护和支配之下,动物出现饿死等情况,涉事动物园的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

死亡的动物保护层级并不相同,辛本华认为,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析,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是有区别的,保护层级的不同决定了损害价值的大小,但是本质上并不能决定罪与非罪的问题,只是影响责任危害大小。

辛本指出,此次事件的特殊性在于,野生动物园大量死亡发生在动物园内部,而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是对野外动物的保护。涉事动物园内动物的处置将主要取决于该园设置的目的,经费和保障等约定情况。

勇还认为,此次事件中,违法行为能持续这么长时间,造成如此恶劣的后果,监管部门虽然此前出了行政处罚,但是并没有采取实质性的救助行动,并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保护这些动物,这是难辞其咎的。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近年来在我国并未个例,说明保护机制还存在很多漏洞需要补上。”王指出,比如获得救助或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在没有以科研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允许的途径来利用这些动物的情况下,就应该硬性规定放归野外的时间。但是,我国目前对于放归野生动物作出的规定很宽泛,弹性非常大,并未涉及放归标准、如何实现等,这是立法方面的缺陷,应该及时补上漏洞。

“事件背后暴露了是否能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来保护动物的问题,如果法律得到基本遵守和执行,监管部门能够履行职责,悲剧也不会发生。”王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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