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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举起“反补贴”大棒,中企放弃近30亿光伏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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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举起“反补贴”大棒,中企放弃近30亿光伏订单

欧盟中国商会敦促欧盟客观看待中企对欧洲绿色转型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并确保为中企提供公平、公正、透明和非歧视的经营环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马悦然

遭到欧盟调查后,两家中企不得不放弃罗马尼亚一个光伏项目。

5月13日,欧盟官方发布声明称,两家公司将退出在罗马尼亚建造光伏园区的公共采购程序。

其中一家公司是罗马尼亚工程和咨询服务提供商ENEVO集团和隆基绿能(601012.SH)德国子公司的合资公司;另一家是上海电气集团旗下两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合资公司。

隆基绿能是中国光伏企业龙头,组件出货量曾连续三年居全球第一;上海电气集团是综合性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涉及智慧能源、智能制造、数智集成三大业务,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界面新闻就上述相关事宜联系两家公司,截至发稿,未得到明确回复

此前,欧盟委员会于4月3日宣布,将根据《外国补贴条例》(FSR),对上述两家公司参与罗马尼亚光伏项目展开深入调查。由于两家公司放弃,委员会将结束这一调查。

上述调查涉及罗马尼亚承包机构为该国一个光伏园区的设计、建造和运营所进行的程序。该项目装机容量为454.97 兆瓦,合同的估计价值约为3.75亿欧元(约合29.3亿人民币),部分由欧盟资助。

5月13日,欧盟中国商会发布关于欧委会停止《外国补贴条例》项下对中企深度调查的答记者问。

欧盟中国商会指出,中企撤出相关光伏园建设的公共投标实属无奈之举。罗马尼亚项目预计将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包括生产绿电和创造当地就业机会,这与罗马尼亚政府能源转型目标相一致的;而欧委会在相关调查中不公正、不透明和涉嫌歧视性执法,使受影响的中企不得不遵从这一现实,撤出公共采购投标,这不仅给中企带来巨大的损失,也阻碍了欧方及欧盟成员国自身的绿色转型过程,凸显了欧委会滥用FSR调查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自身营商环境受损、欧盟绿色转型受阻及损失有竞争力的竞标中企的三输局面。

欧盟中国商会再次对欧委会在FSR下“选择性”信息披露和涉嫌对中企歧视性执法表达关切。

商会指出,在同一个罗马尼亚光伏园建设招标中,其他非欧盟实体参与相同招标过程并未受到类似调查,这种选择性执法引发对欧方公平性、客观性和一致性的质疑,欧方举动也将对中企在欧声誉和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外国财政贡献’并不等于‘外国补贴’,欧委会未能就‘外国财政贡献’如何给特定企业或行业带来特定利益提供足够理由或解释,引发各方对调查过程公平性和透明性的担忧。”欧盟中国商会表示。

此外,欧盟中国商会还对欧委会在调查中对中企提出过分宽泛的信息收集要求和潜在的敏感商业数据披露表达关切。商会再次重申,欧委会相关的外国补贴调查应将信息收集要求限制在直接参与公共采购招标及其相关活动的实体上,而不是扩大到其母公司和附属公司。

在4月的声明中,欧盟委员会称,在公共采购程序中,向竞标者提供的外国补贴可能会扭曲市场。欧盟委员会将评估,相关经济运营商是否确实从不公平的优势中受益,以赢得欧盟的公共合同。

根据《外国补贴条例》,当合同的估计价值超过2.5亿欧元,并且在发出通知之前的三年内,该公司从至少一个第三国获得了至少400万欧元的外国财政捐款时,公司有义务通知其在欧盟的公共采购招标。

在对所有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委员会认为有理由对两个投标人展开深入调查,因为有充分的迹象表明,这两个投标人都获得了扭曲国内市场的外国补贴。

欧盟委员会在此前声明中称,3月4日,两家公司提交了一份完整的通知。截至4月3日,委员会有110个工作日的时间作出决定。

《外国补贴条例》于2023年7月12日开始实行。这套新规则被欧盟委员会认为,能够解决外国补贴造成的扭曲问题,从而使欧盟能够确保在保持对贸易和投资开放的同时,为所有在内部市场经营的公司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欧盟委员会认为,近年来,外国补贴似乎扭曲了欧盟的内部市场,包括为其接受者提供在欧盟收购公司或获得公共采购合同的不公平优势,损害了公平竞争。

在5月13日的回应中,欧盟中国商会呼吁,欧盟机构在FSR执法中应遵守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原则,避免对外国企业造成歧视,防止出现新扭曲。

商会敦促欧盟客观看待中企对欧洲绿色转型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并确保为中企提供公平、公正、透明和非歧视的经营环境。

近年来,随着全球能源转型加速,各地相继推出相关政策,以支持本土清洁能源发展,保护本土制造。2023年,欧盟推出《净零工业法案》,旨在提高欧盟清洁技术制造的竞争力,以帮助欧盟实现清洁能源转型目标。

《净零工业法案》内容指出,到2030年,欧盟本土光伏制造装机能力将至少达30 GW;风机和热泵的制造能力至少分别达36 GW和31 GW;电池制造的能力至少达550 GWh,力图满足欧盟年需求的近90%;电解槽制氢总装机容量至少达100 GW。

《法案》的核心目标是,到2030年,战略净零技术的本土制造能力接近或达到欧盟年度部署需求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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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举起“反补贴”大棒,中企放弃近30亿光伏订单

欧盟中国商会敦促欧盟客观看待中企对欧洲绿色转型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并确保为中企提供公平、公正、透明和非歧视的经营环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马悦然

遭到欧盟调查后,两家中企不得不放弃罗马尼亚一个光伏项目。

5月13日,欧盟官方发布声明称,两家公司将退出在罗马尼亚建造光伏园区的公共采购程序。

其中一家公司是罗马尼亚工程和咨询服务提供商ENEVO集团和隆基绿能(601012.SH)德国子公司的合资公司;另一家是上海电气集团旗下两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合资公司。

隆基绿能是中国光伏企业龙头,组件出货量曾连续三年居全球第一;上海电气集团是综合性高端装备制造企业,涉及智慧能源、智能制造、数智集成三大业务,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界面新闻就上述相关事宜联系两家公司,截至发稿,未得到明确回复

此前,欧盟委员会于4月3日宣布,将根据《外国补贴条例》(FSR),对上述两家公司参与罗马尼亚光伏项目展开深入调查。由于两家公司放弃,委员会将结束这一调查。

上述调查涉及罗马尼亚承包机构为该国一个光伏园区的设计、建造和运营所进行的程序。该项目装机容量为454.97 兆瓦,合同的估计价值约为3.75亿欧元(约合29.3亿人民币),部分由欧盟资助。

5月13日,欧盟中国商会发布关于欧委会停止《外国补贴条例》项下对中企深度调查的答记者问。

欧盟中国商会指出,中企撤出相关光伏园建设的公共投标实属无奈之举。罗马尼亚项目预计将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包括生产绿电和创造当地就业机会,这与罗马尼亚政府能源转型目标相一致的;而欧委会在相关调查中不公正、不透明和涉嫌歧视性执法,使受影响的中企不得不遵从这一现实,撤出公共采购投标,这不仅给中企带来巨大的损失,也阻碍了欧方及欧盟成员国自身的绿色转型过程,凸显了欧委会滥用FSR调查所带来的不良后果——自身营商环境受损、欧盟绿色转型受阻及损失有竞争力的竞标中企的三输局面。

欧盟中国商会再次对欧委会在FSR下“选择性”信息披露和涉嫌对中企歧视性执法表达关切。

商会指出,在同一个罗马尼亚光伏园建设招标中,其他非欧盟实体参与相同招标过程并未受到类似调查,这种选择性执法引发对欧方公平性、客观性和一致性的质疑,欧方举动也将对中企在欧声誉和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外国财政贡献’并不等于‘外国补贴’,欧委会未能就‘外国财政贡献’如何给特定企业或行业带来特定利益提供足够理由或解释,引发各方对调查过程公平性和透明性的担忧。”欧盟中国商会表示。

此外,欧盟中国商会还对欧委会在调查中对中企提出过分宽泛的信息收集要求和潜在的敏感商业数据披露表达关切。商会再次重申,欧委会相关的外国补贴调查应将信息收集要求限制在直接参与公共采购招标及其相关活动的实体上,而不是扩大到其母公司和附属公司。

在4月的声明中,欧盟委员会称,在公共采购程序中,向竞标者提供的外国补贴可能会扭曲市场。欧盟委员会将评估,相关经济运营商是否确实从不公平的优势中受益,以赢得欧盟的公共合同。

根据《外国补贴条例》,当合同的估计价值超过2.5亿欧元,并且在发出通知之前的三年内,该公司从至少一个第三国获得了至少400万欧元的外国财政捐款时,公司有义务通知其在欧盟的公共采购招标。

在对所有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委员会认为有理由对两个投标人展开深入调查,因为有充分的迹象表明,这两个投标人都获得了扭曲国内市场的外国补贴。

欧盟委员会在此前声明中称,3月4日,两家公司提交了一份完整的通知。截至4月3日,委员会有110个工作日的时间作出决定。

《外国补贴条例》于2023年7月12日开始实行。这套新规则被欧盟委员会认为,能够解决外国补贴造成的扭曲问题,从而使欧盟能够确保在保持对贸易和投资开放的同时,为所有在内部市场经营的公司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欧盟委员会认为,近年来,外国补贴似乎扭曲了欧盟的内部市场,包括为其接受者提供在欧盟收购公司或获得公共采购合同的不公平优势,损害了公平竞争。

在5月13日的回应中,欧盟中国商会呼吁,欧盟机构在FSR执法中应遵守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原则,避免对外国企业造成歧视,防止出现新扭曲。

商会敦促欧盟客观看待中企对欧洲绿色转型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并确保为中企提供公平、公正、透明和非歧视的经营环境。

近年来,随着全球能源转型加速,各地相继推出相关政策,以支持本土清洁能源发展,保护本土制造。2023年,欧盟推出《净零工业法案》,旨在提高欧盟清洁技术制造的竞争力,以帮助欧盟实现清洁能源转型目标。

《净零工业法案》内容指出,到2030年,欧盟本土光伏制造装机能力将至少达30 GW;风机和热泵的制造能力至少分别达36 GW和31 GW;电池制造的能力至少达550 GWh,力图满足欧盟年需求的近90%;电解槽制氢总装机容量至少达100 GW。

《法案》的核心目标是,到2030年,战略净零技术的本土制造能力接近或达到欧盟年度部署需求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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