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更好绘就天蓝、地绿、海碧、水清的生态画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聚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新任务,全面推进美丽青岛建设。
5月29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相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围绕大气环境、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文明建设五个方面详细阐明了青岛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大气环境质量现状保持优良
2023年青岛市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在巩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调度推进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调度、督导、考核、通报、问责“闭环”工作机制。出台《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从产业绿色升级、绿色运输体系升级、工业废气治理升级、扬尘综合治理升级、科技支撑水平升级和综合管理机制升级等六个方面,制定30条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明确目标、深化攻坚。
全面实施精准治污。突出重点,强化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出台《青岛市夏秋季臭氧污染强化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攻坚行动;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团队,对重点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执法帮扶;在可能出现臭氧污染的重点时段,动员重点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下,采取可行的挥发性有机物错时生产减排措施,尽可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强化科技支撑。通过卫星遥感扫描解析、全市道路出租车走航监测,对扬尘污染精准溯源。开展柴油货车排放常态化执法检查,通过遥感监测设备共监测车辆总流量1383万余辆次,检查加油站500余家次,完成全市20家大型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在线监控安装联网工作,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5.4万台,完成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注销工作。
实施“治气工程”。组织各区市深度挖掘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社会源、结构调整等各领域项目减排潜力,组织7家水泥粉磨站、1家钢焦联动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夏病冬治”工作,全面排查治理改造VOCs低效设施等问题。完成城区清洁取暖“煤改气”工作,关停燃煤锅炉56台,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完成20.02万户改造项目。组织开展全市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各类扬尘污染问题整改3431处。
2023年,青岛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分别为29、58、8、29、16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六项污染物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连续四年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82.2%。
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让美丽海湾建设走在前
严格落实湾长制,制定印发湾长制年度工作计划,完成胶州湾海洋塑料垃圾“清漂”专项行动,开展“净滩2023”两轮岸滩垃圾清理。印发《青岛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全市6174个入海排污口整治,从源头治理陆源污染入海。开展崂山湾和丁字湾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建设海洋生物调查信息库。研究制定胶州湾生态系统健康和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成立了美丽海湾建设工作专班,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崂山湾获评全省首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第一名。2023年,青岛市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海水水质优良(一类、二类)面积比例达到99.3%,海洋生态环境保持稳定。出台了《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全市49处海湾划分为六大湾区。按照“四分法”,即分区选划、分类管控、分级定类、分批建设,提出利用三个五年规划时间,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其中:“十四五”期间,将崂山湾、西岸前海湾区率先建成“美丽海湾”。
充分动员公众参与,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海洋日等契机,组织沿海区市、有关部门开展一系列美丽海湾共建共享宣传活动,联合渔业公司、出海渔船组建义务清理海漂垃圾的环境保护队伍,联合山东大学(青岛)成立全省“小蓝帽”保河护海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提高公众共建共享美丽海湾意识,共同守护“各美其美”的美丽海湾。
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多个水域水质优于年度目标
青岛市坚持“三水统筹”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持续开展城镇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扎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切实保障水源地安全和水质达标。实施水质公报制度,定期监测并公开饮用水水源地、供水厂水质信息。
印发实施《2023年青岛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工作计划》,深入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持续开展重点流域“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
2023年,全市20个国省控断面全部达标且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年度目标,达到或优于Ⅲ类13个,Ⅳ类7个;16处城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李村河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土壤环境安全保障有力,建立土壤污染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聚焦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三大任务方向,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动态更新15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全覆盖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并探索建立了“123工作机制”,实现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役”到“退役”土壤污染防治全流程覆盖,形成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落实、防范新增污染、防止污染扩散”全生命周期管理链条,土壤源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全面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开展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工作。组织评审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报告257个,推动完成5个污染地块修复治理项目,确保建设用地准入安全。
2023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
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
加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印发实施《青岛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三年行动计划及2023年重点任务》。在全省率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航和人工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试点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发现全球新物种“山东褶大蚊”。承办山东省2023年生物多样性纪念活动。累计成功创建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10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4年,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更好绘就天蓝、地绿、海碧、水清的生态画卷,以实干担当书写美丽青岛建设精彩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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