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2024年6月13日上午,8岁男童遭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在青岛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据青岛市中通报,被告人张某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同时法院禁止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宣判后,男童父亲翟先生告诉界面新闻,他对这个判决结果非常不满意,当庭申请检察院抗诉。他表示,宣判时(3名被告人)“没有一点认罪悔过的态度,到现在都没有一个道歉。”
青岛市中院通报称,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斌开设青岛振宇聚英武术运动俱乐部、青岛崇德聚英武术俱乐部。被告人李某丁系俱乐部教练,被告人张某豪系张某斌之子,案发时在俱乐部帮助教学。被害人翟某某(男,2014年8月22日出生)于2023年6月10日报名进入俱乐部学习。2023年6月18日,被告人张某斌在俱乐部教学期间,因被害人翟某某训练动作不规范,同被告人李某丁、张某豪,对其殴打、捆绑,后翟某某被发现意识不清昏厥,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翟某某系钝性物体多次击打致广泛软组织挫伤导致创伤性休克并肺脏脂肪栓塞死亡。当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斌拨打110电话报警,后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被告人李某丁、张某豪接通知后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在教学训练期间,违背国家法律,以暴力手段殴打翟某某身体致其死亡,二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对未成年学员长时间殴打并捆绑,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张某豪参与上述犯罪行为,亦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张某斌系武术馆实际控制人,多次殴打并捆绑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某丁身为教练,多次殴打并捆绑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积极主动,起主要作用,亦系主犯,鉴于张某斌、李某丁具有自首情节且将被害人送医疗救治,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张某豪系帮助教学,作案时间短,击打程度明显弱于同案被告人,捆绑时仅是协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其还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依法对其适用缓刑。3名被告人作为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暴力伤害犯罪,依法应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据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此前报道,2023年6月18日,青岛8岁男童在青岛市城阳区一家武术俱乐部被殴打后离世。翟先生称,事发当日,他的孩子被3名被告人使用电线、木棍等工具先后多次殴打,每次殴打持续约20分钟。
翟先生称,孩子母亲在事发当天收到武术俱乐部负责人发来的视频,母亲发觉视频中孩子嘴唇发白,便提醒该负责人关注孩子身体情况。视频显示,孩子无力地从凳子上滑落倒地,而俱乐部负责人却称孩子是在“装样子”。
而后翟先生从案件公诉书上获悉,这段视频是他们打完孩子后摆拍的,“摆拍时孩子已经坐不稳了,经过多次摆拍,用捆绑的形式终于让孩子坐住了,就开始录视频”。此后他们又将孩子带到训练场上就走了,“孩子那时已经没有意识了,后来发现孩子彻底叫不醒了,才给我们打电话。送医抢救时孩子已经不行了,一开始还向医生隐瞒打孩子的事实。”庭审时,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翟先生告诉界面新闻,他认为这个案件中有太多疑点还没搞清楚,孩子目前在殡仪馆没有火化,“必须给孩子讨一个公道,他才能入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