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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资管新规出现“新玩法”,监管要求信托自查与理财公司合作四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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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资管新规出现“新玩法”,监管要求信托自查与理财公司合作四大问题

监管认为,信托公司配合理财公司违规使用平滑机制违反资管新规关于净值化管理有关要求。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界面新闻记者 | 邹文榕

界面新闻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某地金融监管局向辖内信托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合作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信托公司配合理财公司使用平滑机制调节产品收益,配合理财公司在不同理财产品间交易风险资产,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违规投资低评级债券、违规嵌套投资存款提供通道,配合理财产品不当使用估值方法等四大问题进行排查,要求信托公司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扎实推进整改。

今年初,“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7日年化突破4%”曾引发媒体关注,其本质即《通知》中提到的问题一,银行理财借道信托公司使用平滑机制来进行理财产品收益调节。

“实质跟摊余成本法无异,但摊余成本法一般得封闭运作,采用持有到期,这种就有点规避监管了,相当于对资管新规的变向突破,万一出问题了风险很大。”有律师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针对平滑机制,《通知》指出,信托公司存在配合理财公司违规使用平滑机制调节产品收益,也即由多只理财产品申购同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约定信托计划于赎回开放日或每个工作日通过循环“补差”和“计提”特别信托利益(或称风险准备金、风险保障金等,下同),实现不同理财产品间的收益平滑和净值持续增加。

但监管认为,相关业务模式使理财产品净值未充分反映底层资产的风险收益波动情况,违反资管新规关于净值化管理有关要求,涉嫌不公平对待投资者。

《通知》显示,问题二提到信托公司存在配合理财公司在不同理财产品间交易风险资产。

据属地监管调查发现,部分理财公司安排某些理财产品认购信托计划,并由信托计划承接原本由其他理财产品持有的风险债券。承接后,对相关债券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导致原本不持有相关债券的投资者实际承担了损失。

此外,问题三指出,信托公司存在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违规投资低评级债券、违规嵌套投资存款提供通道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通过信托计划投资于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通过违规嵌套资管产品投资于银行存款。

问题四显示,信托公司存在配合理财产品不当使用估值方法。开放式理财产品通过投资于信托计划,间接对债券类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或采用混合估值技术使部分债券估值长期偏离第三方估值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除银行理财外,实际上,不少信托类短期固收理财产品亦有使用该平滑机制的现象,界面新闻此前报道的信托风险保障金即引入该机制

“本质都是以丰补欠,在组合产品当中以部分产品的超额收益(若有)来弥补另一部分产品实际收益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况,从而起到平滑净值的作用。”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而针对上述四大问题,监管要求信托公司排查四项主要内容:

一是排查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银行理财已签订的合作协议或信托合同中约定平滑机制的情况;二是要求信托公司排查与理财合作的信托计划与该理财公司管理的其他理财计划是否发生过相关风险债券交易;三是排查现金管理类理财对接的信托计划投向情况;四是排查存量理财合作的信托计划中是否存在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信托计划,以及是否有信托计划存在持有的底层债券账面价值与第三方估值偏离度达5%以上。

《通知》显示,本次排查的产品时间范围均自2024年1月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上述期间有涉及的信托及理财产品,均纳入本次排查范围内。

同时,信托公司针对上述排查内容,还需在排查报告中详细列明相关事项:诸如,排查期间累计计提的特别信托利益合计金额,累计发生补差的特别信托利益合计金额;债券交易后对于信托计划的估值方式进行调整,导致调整后估值与原始交易价格偏离度达10%以上的风险债券交易的交易单以及审批材料;委托人包含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信托计划数量(个),以及涉及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申购/认购资金总金额(万元);实际投向于AA+以下的债券集合信托计划中,委托人是否包含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等。

据此,本次排查各信托公司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报告通过专网报送本次文件下发部门。后期,该监管机构还根据各机构自查情况及日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此外,监管进一步提到,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各机构应认真制定整改计划,严禁新增上述违规业务模式,存量问题应通过要求相关理财产品赎回、抛售相关底层资产、协商修改合作协议或信托合同等方式尽快完成整改。

“各信托公司在同业合作中应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既要守牢自身的合规底线,又要避免成为合作方监管套利的通道。”本次监管提到。

据业内人士向记者反馈,监管此前对于上述提到的,能否使用平滑机制并没有统一标准,有的属地监管允许,有的属地监管却不允许,各地政策不一样。

“本次排查也是各地自己监管口径把握的问题。未来各地是否会拉齐监管口径仍有待进一步观察。”信托专家廖鹤凯表示,“但本次监管已明确提到,平滑机制的使用违反资管新规关于净值化管理有关要求,理财产品无法如实反映对应底层资产的净值波动情况,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规避了之前的监管措施,虽然阶段性满足了市场需求,但涉嫌不公平对待投资者,属于需要整改的方向。”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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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资管新规出现“新玩法”,监管要求信托自查与理财公司合作四大问题

监管认为,信托公司配合理财公司违规使用平滑机制违反资管新规关于净值化管理有关要求。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界面新闻记者 | 邹文榕

界面新闻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某地金融监管局向辖内信托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合作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信托公司配合理财公司使用平滑机制调节产品收益,配合理财公司在不同理财产品间交易风险资产,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违规投资低评级债券、违规嵌套投资存款提供通道,配合理财产品不当使用估值方法等四大问题进行排查,要求信托公司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扎实推进整改。

今年初,“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7日年化突破4%”曾引发媒体关注,其本质即《通知》中提到的问题一,银行理财借道信托公司使用平滑机制来进行理财产品收益调节。

“实质跟摊余成本法无异,但摊余成本法一般得封闭运作,采用持有到期,这种就有点规避监管了,相当于对资管新规的变向突破,万一出问题了风险很大。”有律师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针对平滑机制,《通知》指出,信托公司存在配合理财公司违规使用平滑机制调节产品收益,也即由多只理财产品申购同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约定信托计划于赎回开放日或每个工作日通过循环“补差”和“计提”特别信托利益(或称风险准备金、风险保障金等,下同),实现不同理财产品间的收益平滑和净值持续增加。

但监管认为,相关业务模式使理财产品净值未充分反映底层资产的风险收益波动情况,违反资管新规关于净值化管理有关要求,涉嫌不公平对待投资者。

《通知》显示,问题二提到信托公司存在配合理财公司在不同理财产品间交易风险资产。

据属地监管调查发现,部分理财公司安排某些理财产品认购信托计划,并由信托计划承接原本由其他理财产品持有的风险债券。承接后,对相关债券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导致原本不持有相关债券的投资者实际承担了损失。

此外,问题三指出,信托公司存在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违规投资低评级债券、违规嵌套投资存款提供通道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通过信托计划投资于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通过违规嵌套资管产品投资于银行存款。

问题四显示,信托公司存在配合理财产品不当使用估值方法。开放式理财产品通过投资于信托计划,间接对债券类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或采用混合估值技术使部分债券估值长期偏离第三方估值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除银行理财外,实际上,不少信托类短期固收理财产品亦有使用该平滑机制的现象,界面新闻此前报道的信托风险保障金即引入该机制

“本质都是以丰补欠,在组合产品当中以部分产品的超额收益(若有)来弥补另一部分产品实际收益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况,从而起到平滑净值的作用。”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而针对上述四大问题,监管要求信托公司排查四项主要内容:

一是排查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银行理财已签订的合作协议或信托合同中约定平滑机制的情况;二是要求信托公司排查与理财合作的信托计划与该理财公司管理的其他理财计划是否发生过相关风险债券交易;三是排查现金管理类理财对接的信托计划投向情况;四是排查存量理财合作的信托计划中是否存在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信托计划,以及是否有信托计划存在持有的底层债券账面价值与第三方估值偏离度达5%以上。

《通知》显示,本次排查的产品时间范围均自2024年1月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上述期间有涉及的信托及理财产品,均纳入本次排查范围内。

同时,信托公司针对上述排查内容,还需在排查报告中详细列明相关事项:诸如,排查期间累计计提的特别信托利益合计金额,累计发生补差的特别信托利益合计金额;债券交易后对于信托计划的估值方式进行调整,导致调整后估值与原始交易价格偏离度达10%以上的风险债券交易的交易单以及审批材料;委托人包含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信托计划数量(个),以及涉及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申购/认购资金总金额(万元);实际投向于AA+以下的债券集合信托计划中,委托人是否包含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等。

据此,本次排查各信托公司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报告通过专网报送本次文件下发部门。后期,该监管机构还根据各机构自查情况及日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此外,监管进一步提到,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各机构应认真制定整改计划,严禁新增上述违规业务模式,存量问题应通过要求相关理财产品赎回、抛售相关底层资产、协商修改合作协议或信托合同等方式尽快完成整改。

“各信托公司在同业合作中应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既要守牢自身的合规底线,又要避免成为合作方监管套利的通道。”本次监管提到。

据业内人士向记者反馈,监管此前对于上述提到的,能否使用平滑机制并没有统一标准,有的属地监管允许,有的属地监管却不允许,各地政策不一样。

“本次排查也是各地自己监管口径把握的问题。未来各地是否会拉齐监管口径仍有待进一步观察。”信托专家廖鹤凯表示,“但本次监管已明确提到,平滑机制的使用违反资管新规关于净值化管理有关要求,理财产品无法如实反映对应底层资产的净值波动情况,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规避了之前的监管措施,虽然阶段性满足了市场需求,但涉嫌不公平对待投资者,属于需要整改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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