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对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7月1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主席交易系统上线后从未开展压力测试,且仅保存近15天监控日志。根据《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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