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仪美尚
7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
《条例》对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针对包括网络直播在内的电商业务,《条例》也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标准。
正因如此,《条例》被不少业内人士视作“直播新规”。
截图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
新规的落地,让不少直播电商行业人士拍手称快:“经过多年的野蛮生长,目前,直播电商已经趋近精细化运作阶段,法律保障也应该与时俱进。《条例》的正式实施,正是起到一个兜底作用,更加细分的权利和责任,对整个直播电商行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电商主播们注意了, “谁销售,谁负责”
《条例》明确指出,其目的之一在于“建立和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换言之,《条例》实则是调动经营场域全局,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针对当下消费者聚集的电商行业,《条例》也对其经营者行为做出了以下规范:
第一,网络经营者应提供真实信息,严禁“刷单炒信”等行为。
《条例》第九条指出,经营者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二,明确网络销售链路,说清楚“卖什么”、“卖谁的货”。
根据《条例》,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由其他经营者实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该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三,权责到人,谁销售谁负责。
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
第四,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
即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进行确认,不得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未经消费者确认,经营者不得拒绝无理由退货。
同时,消费者退货的商品也应当完好。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规则,损害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个《条例》最重要的是权责到人,以前如果消费者在直播间买到假货,第一反应是去追究供货商的责任,在这个过程中,主播主要是承担一定的负面舆论。但在《条例》施行之后,主播也要为商品负责,那团队在选品阶段就会更认真严谨,对消费者乃至整个行业来说都是好事。”上述直播电商行业人士表示。
筱声生物产品经理郭晓峰认可这一观点,在他看来,从交易关系角度来看,买卖双方是直接的销售关系,但消费者在遇到产品问题时,既没有能力精力也没有义务去溯源式维权,因此“谁销售谁负责”是合理的。
“近年来,在直播带货渠道的假冒伪劣产品案例中,我们看到部分主播还是会先行垫付或者退赔的,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良好体验。但仍然有部分主播采取祸水东引的消极态度,企图把责任完全转移至生产方和品牌方。”
郭晓峰直言,本次《条例》对这个问题有了明确界定,对直播领域产品问题维权问题是有提高的。“相信未来会逐步淘汰不守法,不专业,不尽责的‘三不’主播,主播整体素质也会有所提高。”
乱象丛生,5万亿电商市场进入整顿期
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仍旧蓬勃发展,艾瑞咨询发布的数据显示,过去5年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了10.5倍,尤其是在2023年,该行业整体规模达到4.9万亿元,同比增长35.2%。
朝阳产业加上低门槛,吸引了无数人进入,但在行业走向彻底的规范化之前,仍有部分直播电商从业者游走在监管红线之下。
据仪美尚此前报道,某主播在带货时宣称其产品“抗癌”,并以此为噱头大肆收割。在被举报后,该主播抖音账号被禁言,但暂无后续处罚结果。不少消费者表示,这类行为已属于诈骗,要求监管部门严惩。
为了推动直播电商朝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近年来,监管部门陆续推出多则条例法规。
比如,2021年,由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同年,商务部就《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再往前推,2020年,《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等,也都为直播电商的发展戴上“紧箍咒”。
此外,各个电商平台也频频出手,出台一系列文件,对主播及商家进行约束。比如,就在《条例》实施之际,天猫更新了平台虚假交易细则,正式将“刷单”列入罚款项。这也是上述“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同步升级的结果;此外,抖音也在今年初正式上线“健康分”,新制度落地首日便有5000位主播受罚。
乱象丛生之下,郭晓峰认为,如果要推动《条例》的实施,还需要从三个方面努力:
一是做好普法教育,特别是面向主播和消费者,让主播知其责,消费者知其权;二是电商平台要加强平台管理,对拒不履行新法的行为果断介入;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建设,主播群体之间可以加强交流,拓展信息面,形成自律性共识,利人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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