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河北承德)门户网站显示,隆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称:隆化联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被罚5.428325万元。
文号“隆住建综合执法罚决字﹝2024﹞第06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6月11日,隆化联社在隆化县韩麻营镇十八里汰村建设的信用社营业综合楼项目,存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主席令第29号修正)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隆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隆化联社处罚款5.42832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
天眼查APP显示,隆化联社成立于2007年,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18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为38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常凯 。风险方面共发现该企业有裁判文书2条,涉案总金额6285.972856万元;涉诉关系4058条,开庭公告91条。经营范围为: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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