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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期货被责令整改,多地证监局对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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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期货被责令整改,多地证监局对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强监管”

国联期货第三次因资管业务被点名。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界面新闻记者 | 冯赛琪

7月10日,江苏证监局披露了一张期货公司罚单,当地一家期货公司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联期货”)因资管业务违规被监管点名。

据证监局披露,经查,国联期货在资管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对资管计划销售机构履职情况监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相关方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国联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该公司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江苏证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据悉,国联期货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经证监会批准的经营期货业务的综合性公司,主要从事于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设有一家风险管理子公司和二十余家分支机构。

该公司注册资本4.5亿元人民币,第一大股东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4.72%;二股东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9%,上海颢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5%,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8%。

国联期货已是第三次因资管业务被证监部门点名。

在2016年3月,国联期货因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档案保管缺失,没有真实、准确、完整报告大连营业部涉诉的相关事项等问题,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处罚措施。

同年4月,国联期货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国联一兴业1号资产管理计划”、“国联一兴业3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标的不属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允许的投资范围,江苏证监局对其开出暂停开展新资产管理业务3个月的处罚。

数据显示,2024年内期货业罚单已经增至27张,涉及23家期货公司或旗下分支机构。进入7月以来,就有内蒙古、上海、江苏、吉林等地证监部门披露了对期货公司的处罚。从处罚动机来看,各地证监局对期货公司的内控问题依然保持高压监管,此外期货公司的资管业务合规更加受到关注。

据中基协最新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5月底,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平均管理私募资管产品规模606亿元,管理规模中位数232亿元。其中,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平均管理私募资管产品规模28亿元,管理规模中位数3亿元。

除了国联期货外,近期弘业期货(001236.SZ)、东方汇金期货也收到了罚单。7月1日,江苏证监局对弘业期货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江苏证监局调查发现,弘业期货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接受有关委托人提供的具体投资标的等实质性投资建议,未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的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7月3日,吉林证监局披露向东方汇金期货发出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林证监局指出,东方汇金期货高管人员管理不规范,实际控制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完整,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反映公司治理不完善;资管业务系统权限设置不合理,互联网营销业务合规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反映公司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足;信息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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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期货被责令整改,多地证监局对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强监管”

国联期货第三次因资管业务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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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冯赛琪

7月10日,江苏证监局披露了一张期货公司罚单,当地一家期货公司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联期货”)因资管业务违规被监管点名。

据证监局披露,经查,国联期货在资管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对资管计划销售机构履职情况监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相关方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3号)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国联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该公司在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江苏证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据悉,国联期货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经证监会批准的经营期货业务的综合性公司,主要从事于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设有一家风险管理子公司和二十余家分支机构。

该公司注册资本4.5亿元人民币,第一大股东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4.72%;二股东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9%,上海颢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5%,无锡市国联物资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8%。

国联期货已是第三次因资管业务被证监部门点名。

在2016年3月,国联期货因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档案保管缺失,没有真实、准确、完整报告大连营业部涉诉的相关事项等问题,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处罚措施。

同年4月,国联期货作为管理人发行的“国联一兴业1号资产管理计划”、“国联一兴业3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标的不属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允许的投资范围,江苏证监局对其开出暂停开展新资产管理业务3个月的处罚。

数据显示,2024年内期货业罚单已经增至27张,涉及23家期货公司或旗下分支机构。进入7月以来,就有内蒙古、上海、江苏、吉林等地证监部门披露了对期货公司的处罚。从处罚动机来看,各地证监局对期货公司的内控问题依然保持高压监管,此外期货公司的资管业务合规更加受到关注。

据中基协最新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5月底,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平均管理私募资管产品规模606亿元,管理规模中位数232亿元。其中,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平均管理私募资管产品规模28亿元,管理规模中位数3亿元。

除了国联期货外,近期弘业期货(001236.SZ)、东方汇金期货也收到了罚单。7月1日,江苏证监局对弘业期货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江苏证监局调查发现,弘业期货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接受有关委托人提供的具体投资标的等实质性投资建议,未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的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7月3日,吉林证监局披露向东方汇金期货发出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林证监局指出,东方汇金期货高管人员管理不规范,实际控制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完整,关联交易管理不完善。反映公司治理不完善;资管业务系统权限设置不合理,互联网营销业务合规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反映公司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足;信息技术人员配备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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