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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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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经省医保局研究,决定自8月2日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方便河北省参保人享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经省医保局研究,决定自8月2日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原标题: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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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经省医保局研究,决定自8月2日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方便河北省参保人享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经省医保局研究,决定自8月2日起,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原标题: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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