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明一
仅半月时间,旅游投诉就高达37件?
8月19日,青岛通报8月上旬的8家“高投诉”旅行社,涉及宣传内容与实际行程不符、不履行合同约定等问题。其中,青岛驰翔随心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37件旅游投诉居首。
而就在7月初,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通报了6起旅游领域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涉及不合理低价游、未签订旅游合同、未取得经营许可等问题。
在旅游旺季进行连续曝光通报,凸显了青岛市持续开展旅游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心。同时,作为旅游交易的直接参与方,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颇费思量。
学会拒绝“不合理低价游”
“经查,某导游受青岛某旅行社委派,在‘环海大满贯’线路带团期间,向游客发表不当言论,存在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违法行为,违反《导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该导游处罚款5000元、暂扣导游证1个月的行政处罚。”
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通报的案例中,“导游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案”最具代表性。这个案例直指旅游业界最常见的“不合理低价游”,以及“负地接”模式。
那么,“不合理低价游”,与“负地接”“强迫购物”又有什么关系?
首先,“不合理低价游”往往体现在旅行费用的宣传上十分诱人。据环球时报,近日,一海南网友发视频称自己的母亲执意要参加一个“40元游桂林4天3夜包吃包住”的老年旅游团,引发关注。
暂且不说40元负担不起两地往返的大交通费用,如何维持旅游团“4天3夜”的消费,值得警惕。
A市旅行社负责招募游客赴B市旅游,并交接给B市地接社,由地接社成团,并支付A市旅行社人头返款。而此时旅行尚未开始,B市地接社的收入已经成为负数,加之游客的吃住费用,如何才能不亏本?也就是“赌”一把游客的购买力。而一旦游客购买力过低,往往就会出现通报案例中所涉及的导游“不当言论,存在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违法行为”。
近些年,按照性别区分、年龄限制等规则,已经开始标注在旅行社的线路推介之上,归根到底,其用意是在考量游客的消费能力与最终“营收”。
市场需求具有双向属性,有需求才会有市场。当文旅部门开展整治行动,游客更应该提高防范意识,若线路价格低于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就要提醒自己保持警醒。
甄别远离“未经许可经营”
“经查,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组织西藏自驾旅游业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600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处罚款8000元。”
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通报的案例中,有两个属于“未经许可经营”的行为。“未经许可经营”的危害主要体现在游客的各项权益无法保障。
近年来,通过社群管理组织的旅游,抑或是部分保健品公司为了达成营销而私自组织客户旅游的行为频频见诸媒体。
据了解,正规旅行社都会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这是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以境内社为例,其质保金可以达到20万元,理赔有方向。
同理,若参加“未经许可经营”的旅游行为,一旦发生意外,纠纷难以处理,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对于游客而言,出游成团之前,必定要查验旅游组织方的资质,诸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以判定该旅游组织方是否属于正规。游客要学会拒绝非正规旅游行为,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也在通报中提醒广大旅游者,跟团旅游,应在出发前充分了解旅游行程、住宿、餐饮、用车、导游等安排及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购物店或者另付费项目安排等,并签署“旅游电子合同”,如旅游者对合同内容存在分歧,请谨慎签署;如旅游者与旅行社产生纠纷或者发现旅行社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属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事实上,面对“不合理低价游”等非正规旅游行为,一切不愉快的后续均可以在参团之前避免,莫要贪图“低价”,侥幸心理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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