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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绿证核发和交易规则来了,首次明确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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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绿证核发和交易规则来了,首次明确有效期为两年

超过有效期的,由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予以自动核销,意味着绿证开始实行“核销机制”。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

文 | 界面工业

可再生能源绿证核发和交易规则公布。

9月5日,“国家能源局”微信公众号显示,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下称《规则》),明确了绿证职责分工、账户管理、绿证核发、绿证交易及划转、绿证核销、信息管理及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时称,《规则》的印发实施,有助于充分体现可再生能源项目绿色环境价值,更好培育绿证绿电交易市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绿色电力消费环境。

绿证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唯一凭证地位。1张绿证代表1000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或消费量。

去年8月3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三部委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将绿证的核发范围大幅扩大,适用于中国境内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够发电等。

今年以来,绿证核发数量快速增长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4.86亿个,同比增长13倍。其中风力发电1.97亿个,常规水电1.02亿个,太阳能发电1.33亿个,生物质发电5435万个,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1.65万个。

此次下发的《规则》明确绿证核发交易的总体五大原则一是核发由国家统一组织。绿证由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简称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按月统一核发,并加盖国家能源局绿证专用章。

二是交易面向全社会开放。交易双方自主参与绿证交易,卖方为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买方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等民事主体。

三是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限制绿证交易区域等。

四是绿证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及时披露全国绿证核发、交易和核销信息,各绿证交易平台披露本平台绿证交易和核销信息。

五是绿证全生命周期数据可溯。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按照国家信息数据安全相关标准建设,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完整准确、安全可靠记录存储绿证申请、核发、交易和核销等全生命周期数据,保障绿证全过程数据防篡改、可追溯。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提供绿证溯源和防伪查询服务。

此次《规则》还首次明确了绿证的核销方式及有限期,这意味绿证开始实行“核销机制”。这也是此前《规则》发布征求意见稿时,引起业内讨论较多的内容。

在绿证有效期上,《规则》明确绿证有效期2年,时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计算。对2024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有效期延至2025年底。

在绿证核销上,超过有效期的,由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予以自动核销;已声明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据用户提交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或声明材料等,对相应绿证予以核销。

绿证有了有效期,意味着在此时间内没有交易的绿证将核销作废,这有望加速绿证的交易活跃度,因为申请方需要尽快出售绿证。

按照《规则》,绿证既可单独交易;也可随可再生能源电量一同交易,并在交易合同中单独约定绿证数量、价格及交割时间等条款。《规则》明确,现阶段绿证仅可交易一次。绿证交易最小单位为1个,价格单位为元/个。

上述新发布的要求,确保了绿证环境属性使用的唯一性。

为衔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更好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以及接收存量常规水电绿证,《规则》还提出,国家统一设立省级绿证专用账户,具体由各省(区、市)发改、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同时,为支撑参与保障性收购的补贴项目绿证绿电交易,适时为电网企业或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机构等设立绿证专用账户。

《规则》对绿证交易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出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绿证交易市场。

在交易平台上,通过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和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单独交易;通过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具体负责省内绿色电力交易。

在交易方式上,主要包括挂牌交易、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等三种方式。其中,对于挂牌交易,买方可同时将拟出售绿证信息在多个交易平台挂牌,买方通过摘牌完成交易;对于双边协商,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确定绿证交易的数量和价格,自由选择绿证交易平台完成交易和结算;集中竞价交易按需适时组织开展。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统一管理绿证库存,并与各绿证交易平台实时同步,确保同一绿证不重复成交。

为推动《规则》的有效落实,国家能源局拟从三方面推动落实,包括编制配套实施细则、广泛开展绿证宣传、加强绿证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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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绿证核发和交易规则来了,首次明确有效期为两年

超过有效期的,由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予以自动核销,意味着绿证开始实行“核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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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界面工业

可再生能源绿证核发和交易规则公布。

9月5日,“国家能源局”微信公众号显示,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下称《规则》),明确了绿证职责分工、账户管理、绿证核发、绿证交易及划转、绿证核销、信息管理及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时称,《规则》的印发实施,有助于充分体现可再生能源项目绿色环境价值,更好培育绿证绿电交易市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绿色电力消费环境。

绿证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唯一凭证地位。1张绿证代表1000度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或消费量。

去年8月3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三部委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将绿证的核发范围大幅扩大,适用于中国境内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够发电等。

今年以来,绿证核发数量快速增长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4.86亿个,同比增长13倍。其中风力发电1.97亿个,常规水电1.02亿个,太阳能发电1.33亿个,生物质发电5435万个,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1.65万个。

此次下发的《规则》明确绿证核发交易的总体五大原则一是核发由国家统一组织。绿证由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简称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按月统一核发,并加盖国家能源局绿证专用章。

二是交易面向全社会开放。交易双方自主参与绿证交易,卖方为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买方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等民事主体。

三是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任何单位不得采取强制性手段直接或间接干扰绿证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限制绿证交易区域等。

四是绿证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及时披露全国绿证核发、交易和核销信息,各绿证交易平台披露本平台绿证交易和核销信息。

五是绿证全生命周期数据可溯。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按照国家信息数据安全相关标准建设,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完整准确、安全可靠记录存储绿证申请、核发、交易和核销等全生命周期数据,保障绿证全过程数据防篡改、可追溯。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提供绿证溯源和防伪查询服务。

此次《规则》还首次明确了绿证的核销方式及有限期,这意味绿证开始实行“核销机制”。这也是此前《规则》发布征求意见稿时,引起业内讨论较多的内容。

在绿证有效期上,《规则》明确绿证有效期2年,时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计算。对2024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有效期延至2025年底。

在绿证核销上,超过有效期的,由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予以自动核销;已声明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据用户提交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或声明材料等,对相应绿证予以核销。

绿证有了有效期,意味着在此时间内没有交易的绿证将核销作废,这有望加速绿证的交易活跃度,因为申请方需要尽快出售绿证。

按照《规则》,绿证既可单独交易;也可随可再生能源电量一同交易,并在交易合同中单独约定绿证数量、价格及交割时间等条款。《规则》明确,现阶段绿证仅可交易一次。绿证交易最小单位为1个,价格单位为元/个。

上述新发布的要求,确保了绿证环境属性使用的唯一性。

为衔接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更好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以及接收存量常规水电绿证,《规则》还提出,国家统一设立省级绿证专用账户,具体由各省(区、市)发改、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同时,为支撑参与保障性收购的补贴项目绿证绿电交易,适时为电网企业或可再生能源发展结算服务机构等设立绿证专用账户。

《规则》对绿证交易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出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绿证交易市场。

在交易平台上,通过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和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单独交易;通过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具体负责省内绿色电力交易。

在交易方式上,主要包括挂牌交易、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等三种方式。其中,对于挂牌交易,买方可同时将拟出售绿证信息在多个交易平台挂牌,买方通过摘牌完成交易;对于双边协商,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确定绿证交易的数量和价格,自由选择绿证交易平台完成交易和结算;集中竞价交易按需适时组织开展。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统一管理绿证库存,并与各绿证交易平台实时同步,确保同一绿证不重复成交。

为推动《规则》的有效落实,国家能源局拟从三方面推动落实,包括编制配套实施细则、广泛开展绿证宣传、加强绿证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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