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约谈冀中能源集团

9月27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约谈了冀中能源集团。该集团负责人和在晋四家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五家三级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所属煤矿矿长参加。

约谈会通报了对冀中能源集团所属山西吕梁赤峪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调查处理及追责问责情况,并对冀中能源集团在晋其他煤矿开展集中监察中所查处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了集中通报反馈。

约谈严肃指出,冀中能源集团及在晋所属煤矿企业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差距、依法办矿管矿意识不强、瓦斯治理不到位、“三超”问题突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到位、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细不实等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症结,对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约谈强调,冀中能源集团及在晋所属煤矿企业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应急管理部党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以强烈问题导向全力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煤矿安全条例》,自上而下全覆盖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和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抓住主要矛盾,确保矿井主要生产安全系统稳定可靠,做好重大灾害分区管理、超前治理、区域治理、工程治理等工作,规范采矿秩序,严防“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聚焦“人机环管”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一矿一策”推动提升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能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顶板管理“强装备”、辅助运输工艺升级改造等系列部署落地落实;严格“关键少数”责任落实,以各级主要负责人履职到位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持续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冀中能源集团负责人表示,将深刻汲取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反思深层次、根源性问题,举一反三,减少管理层级、规范层级职责,狠抓现场管理,以务实有力举措,努力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山西省矿山安全发展守牢守好冀中能源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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