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立法明确:学校接到学生欺凌报告,应立即开展调查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11日对外公布已通过的《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条例明确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的制度,学校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条例提出,学校应当依照规定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的制度,设置学生欺凌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到关于学生欺凌报告的,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认为可能构成学生欺凌的,应当及时提交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认定和处置,发现学生欺凌或者涉嫌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和中小学校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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