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协会给出0.68元“红线”价格,能让光伏行业触底反弹吗?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协会给出0.68元“红线”价格,能让光伏行业触底反弹吗?

最新组件开标价止跌,但争议仍存。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马悦然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给出0.68元/W的底线价格后,本周光伏组件招投标价格有所回缓。

10月22日,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开标,本次采购共有13家企业参与投标,综合报价在0.675-0.722元/W,均价0.694元/W。

据界面新闻记者观察,此次集采报价相对于此前更为理性且出现一定的涨幅。13家企业中,11家企业平均单价不低于行业协会测算的0.68元/W成本价。此前,行业频现低价报价,例如华电集团组件集采开标价格中,最低报价低至0.622元/W;10月12日,华润电力光伏组件投标单价中,均价低至0.64元/W,更惊现0.53元/W的低价。

上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两度发声呼吁市场健康发展。10月14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召集了16家光伏企业举行防止行业“内卷式”恶性竞争专题座谈会。

10月18日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文称,低于成本投标中标涉嫌违法,并经测算后给出N型M10双玻光伏组件生产成本价为0.68元/W。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称,期望给市场一个权威的成本数据,供全行业和政府监管部门参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声后,市场一度对其约束力、作用等产生质疑。多家光伏企业相关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认可协会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的出发点,但对规定价格限制的具体执行方面存疑。

一位光伏头部企业人士对界面新闻称,企业报价是否涉嫌违法很难判定或执行。光伏整体产业链的采购生产具有周期性,当前生产出的产品成本价,并不能用当下原料成本来衡量。如果有企业为达到抢占市占率等目的,也可能不亲自下场销售,而是委托经销商进行低价倾销。

“此外,从系统解决方案等一些打包服务看,即使光伏组件的最终卖价不低于成本价,企业也可以通过其他方面变相优惠,来达到竞争目的。”该人士称。

界面新闻从业内人士交流中了解到,此次协会的成本价针对的是一体化企业的N型M10双玻光伏组件所提出。但实际上,光伏产品存在尺寸、技术路线等区别,种类繁多,在市场上的定价也有所区别,很难一概而论。

针对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提出的“成本价底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瑶对界面新闻记者分析称,协会的发文核心逻辑是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相关规定,其中确实明文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行业协会作为自律性组织,依据协会章程对成员机构进行自律管理,但并没有制定强制性最低成本价数据的权限,本次光伏行业协会发文中明确的“成本”数据更多是指导意义。

据葛瑶律师介绍,《招投标法》中规定的投标人“成本价”认定标准,在实践中一直存在应当以“企业个别成本”还是“社会和行业平均成本”作为认定标准的争议。目前,相关司法裁判实践中,主流观点是以“企业个别成本”为投标企业“成本价”认定标准。即招投标法并不妨碍企业通过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降低个别成本做到更低的价格。司法实践中尊重企业个别成本,也尊重企业的自由、良性竞价。

如果对投标价格有异议,也有相关处理方案。

葛瑶律师表示,在企业投标过程中,招标方是有监督权限的主体。招标方评标委员在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时,可以提出合理的质疑,并要求投标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投标报价并未低于成本价。如果证明不当,招标方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为废标。相关采购合同签订后,如对竞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价存在争议,合同各方主体也可以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在18日晚的发文中还表示,将和各市场参与方一道,关注最新的招投标结果。如出现违反《招投标法》的招投标结果,将积极探讨通过行政监管和法律裁判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作为行业协会,出台发布相关指导性的价格、呼吁市场不要‘内卷式’的低价竞争,向积极的方向管理发声,或多或少对企业在后续竞标行为上存在一定的正向引导。”葛瑶律师同时提及,如行业协会作为非招投标当事人的“外部机构”后续过多干涉到主体间的交易,则会涉嫌违法,如果“手”伸得更长,涉及到《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如组织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等,则会涉嫌垄断行为。

另也有律师也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0.68元/W是光伏行业协会计算的最低成本价,相当于参考价,但不是一刀切。具体到投标个案中,如果有相关的依据证实成本低于0.68元/W,也是可以的。如果确实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则可能导致中标无效。

光伏行业协会的倡议发出后,市场已有积极信号出现。

西部电新分析称,虽然此前市场对协会声明表示疑惑,究竟是否具有强制力与约束力,从新开标结果来看,上周的座谈会与声明具有一定效果,组件价格开始反弹,同时目前硅片电池片库存较低,有望加快产业链需求反弹。

10月23日,光伏行业海外市场也传来利好消息。据美国联邦官方网站消息,应路创电子公司的要求,美国商务部10月21日启动变更情况审查(CCR),考虑是否可能部分撤销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AD/CVD),并邀请相关各方发表意见,所涉产品为某些小型、低瓦数、离网晶体硅光伏(CSPV)电池。

但上述涉及的产品非目前中国光伏产业生产的主流产品。

上海有色网分析称,当前中国光伏组件和光伏电池厂家生产均以高功率、大尺寸组件和电池片为主。因此上述大部分产品不在改双反豁免申请的产品范围之内,此审查对企业产品出口美国帮助意义有限。对专注小功率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的企业来说,出口有望恢复增长。对于后续双反政策命令是否会有松动迹象,还需观察美国大选、美国政策变化、和美国当地电池、组件供应与美国光伏需求之间的缺口变化。

在多重利好消息下,光伏板块连日飘红。截至10月23日收盘,Wind光伏指数大涨3.39%,收于3072.45点,相较于协会发文前17日收盘的2722.92,累计上涨近13%。

个股中,截至收盘,海优新材(688680.SH)、钧达股份(002865.SZ)、福莱特(601865.SH)、通威股份(600438.SH)、TCL中环(002129.SZ)等股涨停;亿晶光电(600537.SH)、易成新能(300080.SZ)涨超9%;金刚光伏(300093.SZ)、爱旭股份(600732.SH)等涨超7%;隆基绿能(601012.SH)、晶澳科技(002459.SZ)等涨超6%。

港股光伏板块同样强势上涨。截至收盘,顺风清洁能源(01165.HK)涨近50%,卡姆丹克太阳能(00712.HK)涨近40%,协鑫科技(03800.HK)上涨25%。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协会给出0.68元“红线”价格,能让光伏行业触底反弹吗?

最新组件开标价止跌,但争议仍存。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马悦然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给出0.68元/W的底线价格后,本周光伏组件招投标价格有所回缓。

10月22日,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组件框架协议采购开标,本次采购共有13家企业参与投标,综合报价在0.675-0.722元/W,均价0.694元/W。

据界面新闻记者观察,此次集采报价相对于此前更为理性且出现一定的涨幅。13家企业中,11家企业平均单价不低于行业协会测算的0.68元/W成本价。此前,行业频现低价报价,例如华电集团组件集采开标价格中,最低报价低至0.622元/W;10月12日,华润电力光伏组件投标单价中,均价低至0.64元/W,更惊现0.53元/W的低价。

上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两度发声呼吁市场健康发展。10月14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召集了16家光伏企业举行防止行业“内卷式”恶性竞争专题座谈会。

10月18日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文称,低于成本投标中标涉嫌违法,并经测算后给出N型M10双玻光伏组件生产成本价为0.68元/W。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称,期望给市场一个权威的成本数据,供全行业和政府监管部门参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声后,市场一度对其约束力、作用等产生质疑。多家光伏企业相关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认可协会维护市场良性竞争的出发点,但对规定价格限制的具体执行方面存疑。

一位光伏头部企业人士对界面新闻称,企业报价是否涉嫌违法很难判定或执行。光伏整体产业链的采购生产具有周期性,当前生产出的产品成本价,并不能用当下原料成本来衡量。如果有企业为达到抢占市占率等目的,也可能不亲自下场销售,而是委托经销商进行低价倾销。

“此外,从系统解决方案等一些打包服务看,即使光伏组件的最终卖价不低于成本价,企业也可以通过其他方面变相优惠,来达到竞争目的。”该人士称。

界面新闻从业内人士交流中了解到,此次协会的成本价针对的是一体化企业的N型M10双玻光伏组件所提出。但实际上,光伏产品存在尺寸、技术路线等区别,种类繁多,在市场上的定价也有所区别,很难一概而论。

针对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提出的“成本价底线”,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瑶对界面新闻记者分析称,协会的发文核心逻辑是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相关规定,其中确实明文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行业协会作为自律性组织,依据协会章程对成员机构进行自律管理,但并没有制定强制性最低成本价数据的权限,本次光伏行业协会发文中明确的“成本”数据更多是指导意义。

据葛瑶律师介绍,《招投标法》中规定的投标人“成本价”认定标准,在实践中一直存在应当以“企业个别成本”还是“社会和行业平均成本”作为认定标准的争议。目前,相关司法裁判实践中,主流观点是以“企业个别成本”为投标企业“成本价”认定标准。即招投标法并不妨碍企业通过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降低个别成本做到更低的价格。司法实践中尊重企业个别成本,也尊重企业的自由、良性竞价。

如果对投标价格有异议,也有相关处理方案。

葛瑶律师表示,在企业投标过程中,招标方是有监督权限的主体。招标方评标委员在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时,可以提出合理的质疑,并要求投标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投标报价并未低于成本价。如果证明不当,招标方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为废标。相关采购合同签订后,如对竞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价存在争议,合同各方主体也可以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在18日晚的发文中还表示,将和各市场参与方一道,关注最新的招投标结果。如出现违反《招投标法》的招投标结果,将积极探讨通过行政监管和法律裁判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作为行业协会,出台发布相关指导性的价格、呼吁市场不要‘内卷式’的低价竞争,向积极的方向管理发声,或多或少对企业在后续竞标行为上存在一定的正向引导。”葛瑶律师同时提及,如行业协会作为非招投标当事人的“外部机构”后续过多干涉到主体间的交易,则会涉嫌违法,如果“手”伸得更长,涉及到《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如组织经营者排除、限制竞争等,则会涉嫌垄断行为。

另也有律师也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0.68元/W是光伏行业协会计算的最低成本价,相当于参考价,但不是一刀切。具体到投标个案中,如果有相关的依据证实成本低于0.68元/W,也是可以的。如果确实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则可能导致中标无效。

光伏行业协会的倡议发出后,市场已有积极信号出现。

西部电新分析称,虽然此前市场对协会声明表示疑惑,究竟是否具有强制力与约束力,从新开标结果来看,上周的座谈会与声明具有一定效果,组件价格开始反弹,同时目前硅片电池片库存较低,有望加快产业链需求反弹。

10月23日,光伏行业海外市场也传来利好消息。据美国联邦官方网站消息,应路创电子公司的要求,美国商务部10月21日启动变更情况审查(CCR),考虑是否可能部分撤销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AD/CVD),并邀请相关各方发表意见,所涉产品为某些小型、低瓦数、离网晶体硅光伏(CSPV)电池。

但上述涉及的产品非目前中国光伏产业生产的主流产品。

上海有色网分析称,当前中国光伏组件和光伏电池厂家生产均以高功率、大尺寸组件和电池片为主。因此上述大部分产品不在改双反豁免申请的产品范围之内,此审查对企业产品出口美国帮助意义有限。对专注小功率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的企业来说,出口有望恢复增长。对于后续双反政策命令是否会有松动迹象,还需观察美国大选、美国政策变化、和美国当地电池、组件供应与美国光伏需求之间的缺口变化。

在多重利好消息下,光伏板块连日飘红。截至10月23日收盘,Wind光伏指数大涨3.39%,收于3072.45点,相较于协会发文前17日收盘的2722.92,累计上涨近13%。

个股中,截至收盘,海优新材(688680.SH)、钧达股份(002865.SZ)、福莱特(601865.SH)、通威股份(600438.SH)、TCL中环(002129.SZ)等股涨停;亿晶光电(600537.SH)、易成新能(300080.SZ)涨超9%;金刚光伏(300093.SZ)、爱旭股份(600732.SH)等涨超7%;隆基绿能(601012.SH)、晶澳科技(002459.SZ)等涨超6%。

港股光伏板块同样强势上涨。截至收盘,顺风清洁能源(01165.HK)涨近50%,卡姆丹克太阳能(00712.HK)涨近40%,协鑫科技(03800.HK)上涨25%。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